十年之後我們還會記得你唱過的歌

今早,晃神之間聽到了一首老歌。記憶拉扯到那年十八畢業舞會站著如嘍囉(狂笑JPG),那年也是與港樂初相見,再難忘。它似乎有神奇的魔力讓我聽到至今,不想接受別的類型的音樂。就是喜歡港樂的隨意慵懶,但又能表達出飽滿的情感。

十年之後我們還會記得你唱過的歌


夕爺說過,十年難出一個陳奕迅,他什麼歌都敢試。林夕說,陳奕迅唱歌不用技巧,而用感情。他有一個熱愛購物的妻子,一個女兒。這些都不過是一個普通男人的生活構成。而他生來熱愛唱歌,他一開口唱,便是他自己的宇宙。他不帥,也不可愛,有點小胖,熱心網友為他取名陳胖子(捂臉.JPG)。天天都有新人舊人唱歌,惟獨他唱得那麼久遠,那麼讓人記得。

十年之後我們還會記得你唱過的歌


還記得那個遙遠的高中,學校廣播大聲的放著一首浮誇,到現在還記得那天。食堂吃飯的同學都駐足閉眼欣賞,在那時候聽來是多麼的震撼。那時候剛剛接觸港樂,就被這個男人的技巧和感情俘虜了,再加上同座的瘋狂安利,說起聽EASON還得提起這個同桌。此人名叫高雲峰,聲線極似周杰倫唱歌技巧無與倫比。園高歌神,每天早自習晚自習讀書的時候總會在座位上高歌,令人印象最深的就是紅玫瑰、白玫瑰。然後每天守著高歌神的洗腦,逐漸也覺得這個歌手不錯,那個夏天伴著高兄的歌聲,小小的破MP3.就這麼過去了。到現在還是會時不時聽他的歌,彷彿回到了那年夏天。


如今的Eason不再年輕也不算太老,結婚,有了女兒,仍然搞怪誇張懂得沉默與自嘲,仍然時常感恩,亦保持真性情,高興就是高興,流淚即流淚。還記得他演唱會模仿譚校長的時候,居然差點騙到了在座的觀眾,連攝影師都找了好幾圈。哈哈哈哈哈,有請今晚的特別嘉賓譚詠麟先生。

十年之後我們還會記得你唱過的歌

他唱給我們“Shall we talk”,如今知道世途險惡,你唱給我們“浮誇”告訴我們來之不易。在沒遇到譚詠麟之前,無數次也在盛夏凌晨冷氣十足的KTV把一首“K歌之王”唱到爛。他為什麼那麼吸引人?因為我們都愛他唱歌時的一本正經,愛他的搞怪,愛他的熱心腸,愛他的平易近人,愛他的絲毫不擺架子。 他能夠讓我們感動,誰管他紅不紅。

每個人都能在他的歌裡找到自己,我沉在Eason完美的聲線中,尋找一個個故事。每當夜深聽著他的歌,聲音總似在極近之處縈繞,耳邊的空氣都像是被點燃一般使我顫抖。我卻無法從這火焰中逃走,寧願燃成灰燼。

他說過,我唱出心裡話時 眼淚會流,要是怕難過 抱住我手。所以我開始一首接一首的聽著他的歌。他說過,從前共你促膝把酒傾通宵都不夠 我有痛快過你有沒有。所以我會害怕我的最親的某某會相處到有個裂口。他說過,我用盡所有方式找個人給我安慰 度過寂寞的黑夜,所以我戴上了耳機。

每一首歌都聽得到我自己,它是一個故事,一種思想,一段感悟。簡單的字,零散的詞,經典的句,像一種毒藥觸及你心裡的每一寸。這個捲髮的老男人,他的歌總是唱進我的心。林夕的詞,他來訴說來吟唱,然後就進入了我的心。就好像我自己的獨白我自己聽。引起共鳴,給我感動,給我提醒。如今在工作的間隙但我還是很執著的聽他。和很多人一樣:

新歌老歌全部在聽。

白天黑夜全部在聽。

傷心快樂全部在聽。

得意失意全部在聽。

十年之後我們還會記得你唱過的歌


只要我們能有的情緒,他就可以幫我唱出來。寫每個人的故事,唱一個人的歌,送給每個有愛的人。我的心情是不是你也懂得,聽EASON的你是不是也在那頭感傷失意,我不想矯情,也討厭矯情,可原諒我自己經常會想有眼淚。就是那種,這首歌即便會刺痛我,我還是會一遍一遍的聽。聽這個捲髮男人藏滿故事的聲音,聽他講述你,我,他,他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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