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后我们还会记得你唱过的歌

今早,晃神之间听到了一首老歌。记忆拉扯到那年十八毕业舞会站着如喽啰(狂笑JPG),那年也是与港乐初相见,再难忘。它似乎有神奇的魔力让我听到至今,不想接受别的类型的音乐。就是喜欢港乐的随意慵懒,但又能表达出饱满的情感。

十年之后我们还会记得你唱过的歌


夕爷说过,十年难出一个陈奕迅,他什么歌都敢试。林夕说,陈奕迅唱歌不用技巧,而用感情。他有一个热爱购物的妻子,一个女儿。这些都不过是一个普通男人的生活构成。而他生来热爱唱歌,他一开口唱,便是他自己的宇宙。他不帅,也不可爱,有点小胖,热心网友为他取名陈胖子(捂脸.JPG)。天天都有新人旧人唱歌,惟独他唱得那么久远,那么让人记得。

十年之后我们还会记得你唱过的歌


还记得那个遥远的高中,学校广播大声的放着一首浮夸,到现在还记得那天。食堂吃饭的同学都驻足闭眼欣赏,在那时候听来是多么的震撼。那时候刚刚接触港乐,就被这个男人的技巧和感情俘虏了,再加上同座的疯狂安利,说起听EASON还得提起这个同桌。此人名叫高云峰,声线极似周杰伦唱歌技巧无与伦比。园高歌神,每天早自习晚自习读书的时候总会在座位上高歌,令人印象最深的就是红玫瑰、白玫瑰。然后每天守着高歌神的洗脑,逐渐也觉得这个歌手不错,那个夏天伴着高兄的歌声,小小的破MP3.就这么过去了。到现在还是会时不时听他的歌,仿佛回到了那年夏天。


如今的Eason不再年轻也不算太老,结婚,有了女儿,仍然搞怪夸张懂得沉默与自嘲,仍然时常感恩,亦保持真性情,高兴就是高兴,流泪即流泪。还记得他演唱会模仿谭校长的时候,居然差点骗到了在座的观众,连摄影师都找了好几圈。哈哈哈哈哈,有请今晚的特别嘉宾谭咏麟先生。

十年之后我们还会记得你唱过的歌

他唱给我们“Shall we talk”,如今知道世途险恶,你唱给我们“浮夸”告诉我们来之不易。在没遇到谭咏麟之前,无数次也在盛夏凌晨冷气十足的KTV把一首“K歌之王”唱到烂。他为什么那么吸引人?因为我们都爱他唱歌时的一本正经,爱他的搞怪,爱他的热心肠,爱他的平易近人,爱他的丝毫不摆架子。 他能够让我们感动,谁管他红不红。

每个人都能在他的歌里找到自己,我沉在Eason完美的声线中,寻找一个个故事。每当夜深听着他的歌,声音总似在极近之处萦绕,耳边的空气都像是被点燃一般使我颤抖。我却无法从这火焰中逃走,宁愿燃成灰烬。

他说过,我唱出心里话时 眼泪会流,要是怕难过 抱住我手。所以我开始一首接一首的听着他的歌。他说过,从前共你促膝把酒倾通宵都不够 我有痛快过你有没有。所以我会害怕我的最亲的某某会相处到有个裂口。他说过,我用尽所有方式找个人给我安慰 度过寂寞的黑夜,所以我戴上了耳机。

每一首歌都听得到我自己,它是一个故事,一种思想,一段感悟。简单的字,零散的词,经典的句,像一种毒药触及你心里的每一寸。这个卷发的老男人,他的歌总是唱进我的心。林夕的词,他来诉说来吟唱,然后就进入了我的心。就好像我自己的独白我自己听。引起共鸣,给我感动,给我提醒。如今在工作的间隙但我还是很执着的听他。和很多人一样:

新歌老歌全部在听。

白天黑夜全部在听。

伤心快乐全部在听。

得意失意全部在听。

十年之后我们还会记得你唱过的歌


只要我们能有的情绪,他就可以帮我唱出来。写每个人的故事,唱一个人的歌,送给每个有爱的人。我的心情是不是你也懂得,听EASON的你是不是也在那头感伤失意,我不想矫情,也讨厌矫情,可原谅我自己经常会想有眼泪。就是那种,这首歌即便会刺痛我,我还是会一遍一遍的听。听这个卷发男人藏满故事的声音,听他讲述你,我,他,他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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