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甘泉:縣經濟發展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對部分商品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通知

各相關企業、市場主體:

為了貫徹落實陝西省公共衛生一級響應的決策部署,切實加強全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維護市場秩序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經縣政府同意,啟動實施我縣與疫情防控相關的防護用品、消殺用品以及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米、面、油、肉類、蔬菜類等生活必需品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現通知如下:

一、與疫情防控相關的防護用品(包括各類防護服、各類醫用防護口罩、各類非醫用防護口罩、各類橡膠手套、護目鏡等)、消殺用品(各類液體、固體消殺用品)購銷差率不得超過25%。

二、米、面、油購銷差率不得超過10%。

三、蔬菜類、肉類購銷差率不得超過30%。

四、陝西省此次公共衛生一級響應結束後該文件自行廢止。

五、該文件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2020年1月31日


延安甘泉:縣經濟發展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對部分商品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通知

延安甘泉:縣經濟發展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對部分商品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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