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十大案例!

今天上午日照市市場監管局公佈十大違法典型案例這些案例圍繞消費者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挑選出來的

主要集中在

網絡購物、醫療保健、廣告
餐飲服務、海鮮經營、塑料製品

旅遊等領域


案例一
山東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

2019年4月23日山東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在自設的“山河四季風景區”公眾號推送了題為“免門票!山河四季園5D玻璃橋火了!日照唯美網紅紫藤花海風車藝術節!5月1日夢幻來襲!”的廣告。而在5月1日活動開始後,景區卻聲稱“門票免費送”僅限於早8:00-9:00期間,過期不享受免門票福利,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東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公司作出了責令停止發佈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二
安某某銷售假冒口罩案

2020年1月30日,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聯合市公安局食藥環偵支隊對安某某銷售假冒口罩行為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發現當事人安某某在未取得第二類醫療器械備案憑證的情況下從臨沂市某勞保店購進一批假冒“飄安”口罩,該案涉案口罩共30000只,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鑑於安某某的行為涉嫌非法經營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案例三
何某某哄抬價格、無照經營醫用消毒酒精案

2020年1月30日,日照市嵐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日照市公安局嵐山分局移交違法線索,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何某某未取得《營業執照》、加價銷售醫用消毒酒精,違反了《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

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的規定,日照市嵐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罰款60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四臨沂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莒縣分公司未與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簽訂食品安全協議案

2019年1月7日,莒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臨沂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莒縣分公司複查時發現,該公司管理運營的“餓了麼”平臺未與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簽訂食品安全協議的違法行為未按要求進行整改,違反了《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

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莒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公司作出了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五牟某某銷售假藥“痺通膠囊”案

2019年6月20日,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依法對牟某某銷售假藥“痺通膠囊”的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經查,牟某某銷售的假藥“痺通膠囊”瓶身上標識有“功用”、“主治”、“服法”、“禁忌”等內容,牟某某不能提供產品的供貨商資質材料和隨貨同行單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條第一款的規定,涉案“痺通膠囊”屬於藥品範疇並無批准文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第(二)項的規定,應按假藥論處。鑑於牟某某的行為涉嫌銷售假藥罪,該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案例六莒縣某塑料製品經銷處未經許可擅自生產食品相關產品案

2019年10月31日,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莒縣某塑料製品經銷處執法檢查,經查發現該單位尚未取得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製品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從事茶葉內包裝袋(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製品-複合膜袋)生產銷售,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五條的規定。據查證,當事人共生產茶葉內包裝袋3個規格共計106300個,已售出43000個,未售出63300個,貨值金額6235元,違法所得96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單位作出了沒收3個規格茶葉內包裝袋63300個,沒收違法所得96元,並處罰款9352.5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七日照市東港區某活海鮮經營部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計量器具案

2019年4月26日,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執法人員依法到東港區日照市農產品批發市場海鮮區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市場海鮮區B01、02號日照市東港區某活海鮮經營部使用的TCS電子秤具有作弊功能並處於作弊狀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計量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八條規定,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單位作出了沒收具有作弊功能的電子計價秤1臺,並處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八五蓮楊某某口腔診所涉嫌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醫療器械案

2019年8月29日,五蓮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五蓮楊某某口腔診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經營場所合格品區正在使用的5ml無菌注射器帶針27支,生產日期160220,失效日期190220,已超過保質期,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

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五蓮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了沒收超過保質期的5mI無菌注射器(帶針)27支,並處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九杭州某電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維護保養乘客電梯案

2019年2月13日,根據輿情監控,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迅速組織執法和檢驗技術人員對某小區電梯故障問題進行深入調查。經查證,杭州某電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維護保養某小區乘客電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第一、二款規定,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公司作出了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十梁某某無照從事口罩及快遞經營案

2020年2月12日,山海天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聯合山海天公安局對梁某某住所進行執法檢查。經查,梁某某未經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擅自在其家中非法從事口罩銷售及快遞經營活動,違反了《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二條的規定。據查證,2020年疫情防控期間梁某某銷售口罩240個,貨值金額1080元,違法所得240元。

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山海天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了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240元,並處罰款 2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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