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公交車的時候急剎車摔倒了,責任算誰的?

醉夢路人甲


公交車是城鄉老百姓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它與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公交車是政府扶持的一種交通工具,一般都是2元通,深受市民的歡迎,讓人們受益。政府每年會對城市公交,農村的公交給予一定的實際補貼。

為了減輕城市的擁堵,很多有車一族,也願放棄自已的座駕,選擇公交車出行,讓城市變得更暢通,讓空氣變得更潔淨。

當你一上公交車,起步前,語音廣播會提醒,各位乘客:請你拉好扶手,請向老、弱、幼獻上愛心,讓出座位。

公交在路上行駛遇突發情況,採取急剎,是為了保證乘車人及其他人的安全,難免會使車內人員受傷,但你可放心,公交車及所在公司會將你第一時間送去救醫,並會請上護理照顧你,最後還得給你算上誤工費,營養費,和法律所規定的經濟補償。

但不能投機取巧,就急剎車訛人,這是典型的違法行為,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公交連著你我他,服務於社會,但我們更應該理解公交司機的辛苦,不要因司機應急處理突發事件時,無理找上公交司機的麻煩。

多一份包容,就多一份和諧,讓社更加文明!


一路誠實140


這個是勿庸質疑的,既然上了車,而且買票(含月票,老年證),就已形成合同關係。公交車就有責任把乘客送到目的地。那麼,乘客在車上摔倒或者下車時摔倒肯定是公交車負責任的。

公交車或客車一般都買有乘運人險,這個可以是保險公司賠償。一般單方事故肯定是公交公司責任。如果是車輛與車輛雙方事故,那就按交警劃分責任來賠償了。

本公司一臺客車在某段修路地方行駛,車速偏快,後輪跳起。一乘客自己解開安全帶後跌下座椅受傷。最後仍然是公司賠償(通過保險)。按理說乘客自己解開安全帶,公司應該不負責任。但交警認為其購票就有合同關係。與解不解安全帶無關,而且是司機速度過快操作失誤造成的。

乘客只要上車,你就有責任保證其安全。當然,乘客有故意行為另當別論了。

所以,公交車在行駛時都多次提醒乘客扶好站穩。以免乘客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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