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防止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間通過會見律師進行串供?

子彈145218817


問的問題有點不著實際。

首先,你能給律師多少費用,讓律師斷送一生的職業為你串供,除非你給律師一輩子賺不了的錢,否則不可能冒坐牢的危險為你串供。

其次,律師會見邊上都有警察,閉路電視全程監控錄音,監控室監控當事人一舉一動。

最後,檢察機關承辦錄供結束後,刑事律師才能介入,事實已經清楚了。有串供的機會嗎。

問這問題不懂刑事訴訟法。


徽韻皖風現場紀實


簡單回答幾點:

第一,所謂串證,題主應是指在押犯罪嫌疑人與其他在押嫌疑人或非在押人員串供吧。

第二,根據利益衝突原則,同案或者有利益衝突的嫌疑人是不能委託同一名律師作為辯護人的,甚至同所不同律師,根據律師執業道德與規範,原則上也是不行的。因此,犯罪嫌疑人委託的律師接受某當事人委託後,是不可能再接受另一名當事人委託的。

第三,律師幫助當事人串供、做偽證是違法違規行為,甚至構成犯罪。《刑法》第三百零六條規定的辯護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是懸在律師頭上的達摩克里斯劍。即使當事人願意為此而出高額的律師費,絕大部分有正義感、執業道德感的律師都不敢為此而鋌而走險。

第四,律師代理刑事案件是存在一定的風險性的,非專業刑事律師往往不注意自己的行為,而將自己置於險地,類似的案例也是屢見不鮮了。

最後,一名真正的刑辯律師,必須具備紮實的刑事法律專業功底,心懷公平正義的理想,絕不能違規違法執業,將自己置於危牆之下。


法門律匠


理論上無法防止,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不受監聽。但是律師的職業操守不允許這樣做,為了些許的經濟利益斷送自己的前途不值得。


兜兜爸爸4


問些問題的都是白板,看守所律師會見室裡面監控開著呢


楊景雷律師


這是相當公訴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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