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沭縣嚴把“三關” 規範黨員幹部外出學習考察培訓工作

山東臨沭縣嚴把“三關” 規範黨員幹部外出學習考察培訓工作

近日,臨沭縣印發《關於嚴肅外出學習考察培訓紀律的意見》,從培訓主題、審批程序、培訓紀律等方面提出嚴格要求,劃出紀律紅線,堅決杜絕出現借外出學習考察、培訓會議為由,變相組織公款旅遊等問題。

嚴把審批關,規範程序不變通。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科學確定外出學習考察培訓課題,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外出學習考察的主題、地點、時間、參加人員等內容。嚴格外出審批程序,凡是列入《全縣重點專題培訓班年度計劃》的,要於外出學習考察前10天內,提出申請,報縣委組織部審核;培訓計劃以外,自行組織的外出學習考察班次,要提前30天提出辦班申請,起草辦班方案,詳細說明培訓班名稱、目的意義、對象人數、時間地點、內容方式、經費預算、課程設置等,經縣委組織部部長辦公會審核批准後組織實施。

嚴把外出關,從嚴管理不放鬆。外出學習考察培訓前,召開學風動員會,組織學員簽訂《遵守培訓紀律樹立良好形象承諾書》。外出學習考察期間,嚴禁公款旅遊,嚴禁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活動,嚴禁大吃大喝、鋪張浪費,嚴禁違規發放就餐補助、組織學員外出遊覽,不得用公款報銷或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不得擅自改變行程,不得巧立名目重複安排無實質任務的外出活動或變相“搭車”外出,不允許擅自外出活動和遊玩,嚴禁借公務差旅之機“自費旅遊”。組織人事部門派員跟班,全程跟蹤考察和記錄學員外出期間的學習研討、遵守紀律等現實表現,扭轉過去幹部把外出考察當成“度假”、放鬆心情的錯誤思想。

嚴把成果關,對標預期不降低。外出學習考察結束後,對標活動的預期工作成效,認真總結提煉,促進成果轉化。學員要在1周內,根據所學內容,結合工作實際,向組織培訓的部門單位報送學習心得體會、轉化提升具體措施和打算。組織培訓的部門單位要將辦班方案、培訓通知、學員手冊、承諾書、研討記錄、工作人員跟班工作日誌、課件資料、結業考試試題及成績、學員心得體會、培訓班總結報告等材料整理彙總,報縣委組織部備案。培訓結束3至6個月內,將學習成果轉化情況和學員的學以致用情況,在一定範圍內進行通報,確保外出學習考察取得應有成效。

(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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