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超越:“月薪800的時候,我花了700塊買了一條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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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一季的《奇葩說》裡,有一期的辯題是:年輕人,到底應不應該精緻窮。

錦鯉教母楊超越分享了自己的故事,說自己剛畢業出來打工的時候,某天看上了一條裙子,700塊。而那個時候,她一個月工資只有800塊。

代價是很顯而易見的,買完那條裙子之後的一個月,楊超越都是靠喝粥度過的。

蔡康永問她:“那條裙子真的有讓你變好嗎?”

楊超越非常肯定說:“那一刻,我感覺自己擁有了全世界。”

楊超越:“月薪800的時候,我花了700塊買了一條裙子。”

不得不說,這是一句非常漂亮的話。買貴東西的時候,不就是這樣嗎?想要,糾結,拿下。當刷完卡,把東西拿在手裡的時候,感覺自己像是征服了全世界。

這話,不光漂亮,而且非常煽動,讓我恨不得立刻去把購物車清空。可是冷靜下來,我還是更喜歡傅首爾那個故事。

傅首爾非常犀利地說到:年輕的時候,誰不想漂亮精緻?不想被別人多看幾眼?

我們總是跟自己說精緻是值得的,卻從沒有跟自己說過“不配”的勇氣。

她用自己的親身經歷給大家舉例。

她和她老公是相親認識的,倆人都是白手起家,沒有錢的日子裡倆人選擇粗糙的過日子。在傅首爾最青春的時候,不是詩和遠方,不是精緻的活著。而是每天坐在冷板凳上學習。沒買過奢侈品,最貴的衣服才四百。

但正是因為捱過這段灰撲撲的時光,才成就了現在光芒四射的自己。

首爾這段話,我非常喜歡。

我們從小到大聽得最多的就是:“要對自己好點”、“你值得”、“喜歡就買”…但是有的時候,我們是不是對自己過於好,過於值得?

楊超越:“月薪800的時候,我花了700塊買了一條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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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我的朋友,都喜歡給我貼上“會生活”“精緻”這樣的標籤。

是的,我的朋友圈是隔三差五的旅行,是各種咖啡店打卡,是一大捧大捧的鮮花。但我堅決不承認,自己是“精緻窮”。因為說實話,我是一個蠻節約的人。

我從大三的時候,開始靠寫字賺錢,畢業之後,又一直在互聯網公司工作,算得上是個不折不扣的斜槓青年吧。

雖然沒有暴富,但收入還是比同齡人多不少。但說實話,和周圍的朋友相比,我的花費真的不算多。衣服,常年是優衣庫。身邊的男同學都愛買球鞋,謝天謝地,我沒有這愛好,匡威的帆布鞋,已經是我的消費上限。

從我開始靠寫作賺錢起,我就給自己辦了一張銀行卡。我給自己下了死命令:這張卡的錢,只能進,不能出。

每次和朋友逛街,看到喜歡的東西捨不得買的時候,朋友都會慫恿我說:你不是有張卡嗎?裡面的錢取出來,啥都夠了。

我也半開玩笑地回到:那是我存的買房錢。

今年8月的時候,這個玩笑真的實現了。一個在成都的中介給我推薦了一個樓盤,喜歡的loft,對面就是溼地公園。於是把信息發給我爸,讓他幫忙看下,然後第二天,就把定金交了。

那一刻只想感慨:以前那些在櫥窗前猶豫的瞬間,都是值得的。

因為這個世界上,還有很多比一個盲盒,一件衣服,一個包包,更值得我們去追求的東西。

楊超越:“月薪800的時候,我花了700塊買了一條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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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同事,港大畢業的,自稱自己是守財奴。

之前我問她,港大畢業的,幹嘛來我們公司拿這麼普通的工資吃苦受罪,她說,因為喜歡。

我一開始以為她只是開玩笑,後來她給我看過銀行卡里的數額,我知道她真的是單純喜歡。

她的數額有多少勒?反正夠在北京五環全款買個小戶型吧。

她穿的衣服,優衣庫的;包,3年前買的;餓了麼點單,也要算下買減優惠。她唯一花錢厲害的地方就是旅遊。冰島,丹麥,比利時…歐洲她去過的國家,馬上就快30個了。

我問過她,為什麼在旅遊上這麼捨得花錢。

她說:因為真正喜歡的東西,是值得努力賺錢去為它買單的。

所以,再回到開頭的故事。我從來不覺得,年輕的時候,就應該像擠牙膏一樣憋屈地活著,也不倡導把生活過成省錢比賽。反倒是向來鼓勵大家,在喜歡的東西上,多努力賺錢,也捨得花錢。


比如我想要在喜歡的城市買套房子,所以一直努力賺錢,等可以夠得著那一刻,眼睛都沒眨一下,就把六位數的餘額轉了過去。我同事喜歡旅行,所以即便每次旅行可能花掉她平常好幾個月的消費開支,也一點也不肉疼。

但是啊,錯就錯在有的年輕人,喜歡的東西太多,一不留神就掉入了商家的消費陷阱裡。今天看到一支漂亮的口紅,覺得要對自己好點;明天看到一張北海道的機票,覺得要對自己好點;大後天看到新款的耳機,覺得要對自己好點。


一直都在對自己好點,好像從來就沒對自己“狠點”過。

可是啊,你明明那麼年輕,為什麼要急著什麼都想要。

路還很長,很多事情,不用著急。

這世上除了愛情,都不會辜負你的努力,該有的,都會來的。


*作者:陳子淏,江湖野郎中,專治感情病。新書《在人生這場最大的冒險中,遇見你》全網發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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