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
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為有效應對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擴散蔓延的嚴峻形勢,嚴防境外疫情輸入,鞏固當前全市疫情防控平穩向好的良好局面,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部署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對所有進入福清的境外歸國人員和外籍人士一視同仁,無差別地執行我市防控措施。本市城鄉居民有近親屬或各類企事業單位有職工在境外,近期有進入福清計劃的,相關城鄉居民、用人單位等必須將其車次、航班、聯繫方式等返程信息,在進入福清前3天主動向所在村(社區)或工業園區、農場報備。
二、所有進入福清的境外歸國人員、外籍人士必須提前通過“e防控”如實填報個人身份信息、健康狀況、入融目的、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信息,如刻意隱瞞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瞞報病情或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肺炎傳播或者有傳播危險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繼續做好進入福清的境外歸國人員、外籍人士健康管理工作,對所有來自境外疫情嚴重國家和地區人員,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必須立即轉運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無症狀人員必須進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並接受核酸檢測。
四、賓館、酒店等要嚴格落實入境人員臨時登記報告義務,按規定將入境人員相關信息向公安機關或屬地疫情防控部門報告。對不按規定登記報告入境人員信息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五、繼續實施有獎舉報制度,鼓勵群眾舉報進入福清的境外歸國人員、外籍人士在我市期間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行為,對提供重要線索的居民給予一定獎勵。
(舉報電話:0591-85167027)
福清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15日
所有進入福清的境外歸國人員、外籍人士必須提前通過“e防控”如實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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