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快訊:男子佯裝藉手機發信息,公然搶奪獲刑九個月

原本是要到網吧上網,沒想到吸引覃某揚的並不是網絡遊戲,而是他人手中拿著的玫瑰金色OPPOR9S手機,覃某揚隨即心生歹念,精心設局最終將手機奪走。近日,經興業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興業縣人民法院以搶奪罪判處被告人覃某揚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2017年9月21日凌晨2時許,覃某揚來到興業縣城隍鎮某網吧上網時,無意間看到同在上網的梁某手中拿著一部玫瑰金色OPPOR9S手機,閃閃發亮的手機引起了覃某揚的注意,覃某揚心裡開始盤算著,想要將手機歸入自己的囊中。“只要製造機會將手機拿到手上,那要讓手機歸屬於自己不就好辦了嗎”,想到這,覃某揚開始設局,其向梁某謊稱有人要轉賬2000元給自己需要借一下樑某的手機登錄微信發信息,待到賬後就將其中的1000元給梁某及其覃家某等人。感覺交易不錯的梁某,隨即將自己的OPPOR9S手機交給覃家某,由覃家某與覃某揚對接手機使用事宜。

當日早上7時許,使用完手機的覃某揚再次謊稱還需用手機發信息,從覃家某手中接過手機後,覃某揚一直假裝在使用手機發信息,並趁覃家某不備,當著覃家某的面緊握手中的OPPOR9S手機,轉身撒腿就跑,轉眼消失在人員密集的街頭。同日16時,覃某揚被公安機關人贓俱獲。經鑑定,涉案手機價值2223元。

興業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覃某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趁人不備,公然搶奪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搶奪罪,根據其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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