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江:一男子嗜賭無收入,離婚要孩子撫養權被駁回

環江毛南族自治縣男子蒙某嗜賭如命且常年不回家,離婚時想要孩子的撫養權。8月22日,環江縣法院對這起離婚撫養權糾紛案作出判決,駁回男子蒙某對孩子撫養權訴訟請求,孩子由女方韋某撫養,男方每月給予500元的生活費,直至孩子長大成人。

家住環江縣長美鄉的蒙某,於2011年3月與韋某登記結婚,2012年6月生育一兒子。在共同生活中,因蒙某長期在外參與賭博且常年不回家,導致夫妻感情破裂,2018年7月,妻子韋某起訴到法院請求與蒙某離婚。庭審時,蒙某同意離婚,但請求法院給予他孩子的撫養權,主辦法官在審理該案時,發現蒙某嗜賭,且沒有固定收入,女方韋某從事個體美容業務,有固定收入,也表示同意承擔孩子的撫養義務。

法院審理後認為,蒙某沒有固定收入,又嗜賭,從孩子的教育、生活等角度來考慮,蒙某不適合做孩子的撫養人。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盧學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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