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涇縣 “3.14”殺醫案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日前,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檢察院就涇縣 “3.14”殺醫案被告人衛敏涉嫌故意殺人一案向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衛敏享有的訴訟權利、告知了被害人的近親屬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被害人近親屬和被告人的辯護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宣城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8年3月14日14時許,被告人衛敏陪同妻子曹某某到涇縣醫院門診三樓內鏡中心做腸鏡檢查。因對腸鏡檢查過程不滿,被告人衛敏遂在醫院內鏡中心走廊裡辱罵醫生,並與前來阻止的醫生趙某某發生衝突,被告人衛敏持摺疊彈簧刀,捅刺被害人趙某某胸部,致使趙某某經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衛敏為洩私憤,持刀殺人,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依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