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生物高俊芳會有什麼結果?

小牛得得


其實,長生生物疫苗事件發展到今天這樣,高俊芳的問題,已經不僅僅是疫苗問題,還有當年從長春高新將股權以低價拿到手的問題。

事實上,2003年高俊芳從長春高新將1000多股的長生生物股權以4100多萬元的轉讓價轉入個人名下,摺合成每股也就2.4元。而此時的長生生物,不僅已經獲得了疫苗市場的半邊江山,利潤也達到2600多萬元。也就是說,如果正常評估,怎麼說也不可能轉讓價格這麼低。

也許正是因為如此明顯的國有資產流失問題都能被她輕鬆化解、輕鬆解決,也就讓她的膽量越來越大,以為所有問題都能依照自己的能量瞞天過海。因此,也就不把疫苗造假問題當回事,以為有能耐能夠戰勝一切,能夠解決所有問題。在她看來,可能就算被發現,也能夠化解。

正是因為有了膽比天大的心理,才會讓造假問題成為企業賺取昧心錢的手段。只是,她可能做夢也沒有想到,這一次她“失手”了,她無法再象股權轉讓那樣瞞天過海了。為數不少客氣地講,如果沒有股權轉讓給她壯了膽,或許,她就會收斂得多,把法律看得重一點。

這也意味著,對高俊芳的問題,不僅疫苗問題要嚴查,股權轉讓問題也要嚴查。也只有將兩個問題放到一起,才有可能真正將高俊芳的問題查清楚,才能讓她真正知道法律是有牙齒的。有牙齒的法律,是不會讓不法分子逍遙法外的。

而要調查股權轉讓問題,相關的企業、部門、審批機構、監管機構、評估機構等,是如何履行職責的,又為什麼會同意以如此低的價格將股權轉讓給個人,可能也要一併調查處理。如此一來,案件也就會應得更復雜,而高俊芳的問題也會變得更嚴重。譬如股權轉讓過程中有沒有行賄,有沒有動用上市公司的錢去購買股權,有沒有及時支付股權轉讓款,審批手續是否完備等,都會冒出來。所以,等待高俊芳的,決不只是疫苗一個問題的處理,還有股權轉讓,以及有沒有行賄等方面的問題。將這些問題一起加起來,到底會有這樣的結果,可能就不是很好看了。

我們也希望吉林省有關方面不要就事論事,只對疫苗展開調查,還要對股權轉讓問題進行調查。否則,不足以平民憤、洩民怨。前因後果都是明擺著的,也是密切相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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