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生物高俊芳会有什么结果?

小牛得得


其实,长生生物疫苗事件发展到今天这样,高俊芳的问题,已经不仅仅是疫苗问题,还有当年从长春高新将股权以低价拿到手的问题。

事实上,2003年高俊芳从长春高新将1000多股的长生生物股权以4100多万元的转让价转入个人名下,折合成每股也就2.4元。而此时的长生生物,不仅已经获得了疫苗市场的半边江山,利润也达到2600多万元。也就是说,如果正常评估,怎么说也不可能转让价格这么低。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明显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都能被她轻松化解、轻松解决,也就让她的胆量越来越大,以为所有问题都能依照自己的能量瞒天过海。因此,也就不把疫苗造假问题当回事,以为有能耐能够战胜一切,能够解决所有问题。在她看来,可能就算被发现,也能够化解。

正是因为有了胆比天大的心理,才会让造假问题成为企业赚取昧心钱的手段。只是,她可能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一次她“失手”了,她无法再象股权转让那样瞒天过海了。为数不少客气地讲,如果没有股权转让给她壮了胆,或许,她就会收敛得多,把法律看得重一点。

这也意味着,对高俊芳的问题,不仅疫苗问题要严查,股权转让问题也要严查。也只有将两个问题放到一起,才有可能真正将高俊芳的问题查清楚,才能让她真正知道法律是有牙齿的。有牙齿的法律,是不会让不法分子逍遥法外的。

而要调查股权转让问题,相关的企业、部门、审批机构、监管机构、评估机构等,是如何履行职责的,又为什么会同意以如此低的价格将股权转让给个人,可能也要一并调查处理。如此一来,案件也就会应得更复杂,而高俊芳的问题也会变得更严重。譬如股权转让过程中有没有行贿,有没有动用上市公司的钱去购买股权,有没有及时支付股权转让款,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等,都会冒出来。所以,等待高俊芳的,决不只是疫苗一个问题的处理,还有股权转让,以及有没有行贿等方面的问题。将这些问题一起加起来,到底会有这样的结果,可能就不是很好看了。

我们也希望吉林省有关方面不要就事论事,只对疫苗展开调查,还要对股权转让问题进行调查。否则,不足以平民愤、泄民怨。前因后果都是明摆着的,也是密切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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