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怕被單位約談 公職失信人履約

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 李瀚 通訊員 杜鑫

7月28日,沈丘縣法院在集中清理涉公職人員執行案件過程中又傳捷報,一直不予配合執行工作的縣直某單位職工張某某主動來到法院履行義務。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一起案件執行完畢,另一起案件達成和解協議,兩起案件順利執結。 2017年,張某某作為主債務人和擔保人分別兩次被訴至法院,分別被判決償還借款2萬元和承擔擔保責任償還借款15萬元。由於一直未履行,2018年6月,兩案件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百日攻堅活動中,沈丘縣法院根據不同案件進行分門別類的梳理統計,其中第一項就是直擊被執行人為公職人員的案件。為此,執行法官向張某某所在單位發出司法建議,說明張某某的失信情況,並附上相應的懲戒措施內容。看到“動真格”了,張某某算是慌了神,竭盡所能履行了判決義務。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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