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三年終現身 還清欠款心踏實

永豐法院網訊 “三年了,我以為你們不會追究我了,可你們一堆的措施讓我處處受限,我實在不願東躲西藏了。現在我來還錢,以後再也不欠錢了。”8月27日,被執行人劉某主動將執行款6000元交到法院,履行還款義務。

2014年8月,劉某無證駕駛摩托車與嚴某相撞,經認定,劉某在此次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經法院判決,劉某應支付嚴某40000餘元,但劉某未按期履行還款義務,嚴某隻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立案後,劉某在法院強制執行下,支付了30000餘元,剩餘6000元一直不予支付。執行幹警多次前往劉某住所地,走訪鄰居、居委會均未發現劉某蹤跡,同時對劉某的銀行存款、車輛、房產等進行調查,未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但執行幹警並沒有放棄。經多方打聽得知劉某在福建一帶務工後,執行幹警給劉某的電話設置了“老賴”專屬彩鈴,並在劉某的住所地和務工的地方張貼懸賞公告,在強大的執行攻勢下,劉某主動現身繳納執行款,希望法官將其從失信黑名單上刪除。至此,一個歷時三年的舊案得以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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