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1553789619758
少數農戶佔有村集體土地屬個別現象。一是法律觀念淡薄。存在誰佔歸誰有的想法。二是村幹部不作為,當老好人的任其侵佔集體資源。三是少數戶存在僥倖心理。愛佔便宜。農村土地(含宅基地,自由地,機動地和家庭承包地)歸集體所有,農戶只有使用權和承包經營權。解決有三。第一,加大政策法規宣傳力度。第二,村幹部要敢於擔當,不能犧牲多數人利益而讓少數佔好處。第三,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合同。
成成142769372
我們當地的情況是山區,每個人除二畝承包地之外還有數百畝的荒山荒坡,如今卻沒有一點空閒的地方,全部被村民們開荒種樹,當然也有一部分村民一點也沒有佔,如果是強佔,依法收交,清問你依的什麼法?法律上有不允許開荒、植樹嗎?這樣的說法只是鼓勵那此有手好閒的人,天天喝個小酒,打個麻將,連自己的責任田都丟荒了,他肯定不會去開荒植樹,不會去強佔別人家的土地!
凡事皆有因,要區別對待,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要端正心態這樣想:沒人強佔荒那也是荒了,有人拿去種地了,總比荒那強!
山農老程1963
無弄是集體土地還是個人承包的土地,均受法律保護,《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就是為保護土地主權人的權益,而制定的專業化的法律,在農村有個別人憑人多勢眾,還有的仗權勢奇人以身試法挺而走險,強佔集體或個人依法承包的集體土地,這種行為已觸犯了《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和《物權法》的有關規定,依據有關條款直接向當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追究其故意侵權的法律責任,承擔配償損失,退出強佔土地,向受害者賠禮道歉。
百川王佔功
強佔土地?
首先要分清楚是什麼情況下佔用了你的土地?
其次確定佔用你的土地是用於何處?建築或者發展其他經營性行為?
確定好以上情況你才能知道你應該怎麼辦
因為在農村有太多情況佔用部分土地,比方說修建村級公路或者用於其他公共事業等,所以一定是因人而異就事論事,不能一告了之。
談談小三農
弱肉強食,自古有之,惡性循環,歷來無語政策性文件加以約定,另地方勢力的原因眾多,部分基層幹部的初心不定,足以造成此情。偏大樹可乘涼的思想,事不關己,高高掛心,使命心不是為人民,而且私利面前不堅定,這就是問題所在。在南安省新鎮,僅依據泉州的743號文件會議,就把有巜贈送書》約定的322畝國防用地轉嫁為個企用地,求告十四年仍然未決
用戶2613421883280
針對發問談點看法與條友們交流。
一,在鄉下農村這塊有時因他人侵佔宅地,耕地案件發生,個別人習好佔便宜,耍橫,不講理。
二,發生宅地,耕地糾紛,衝突,受害人要注意收集證據,如:人證物證等。
什麼地點,什麼時間,由何被他人侵害,侵佔。
細節要詳實,事實,證據要確鑿。
三,發生自個宅地或耕地被他人無理霸佔,持具體證據等證明材料到村上“兩委”幹部請求從中調處。
農村黨支部,村委會接到村民問題反映,他們會第一時間做了解,調查,想信一般糾紛村上會就地解決的。
由上,有了宅地,耕地被佔,被侵犯權利發生,受害人要想信法律,想信村幹部。
有了衝突,爭議,維權要依法,依理,切不可,他不仁,我不義,為一些利益,招致更大械鬥。
當然,和諧社會並不是沒有矛盾,但是對待矛盾,問題等要依法,合法行使權力,否則,有可能有理,由個人不冷靜導致被動無理了。
做到無故不挑事,不找事,有事,靠法律不怕事。
以上看法,供你參考,希能幫到這位朋友。
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對於這個問題來講,一個回答即可,凡是強佔土地的各人或組織,都應符合法律規定,當然了,符合規定也就不存在強佔了,應按法律程序嚴懲不怠,決不寬肅,否則受害人的合法權益難以保障,對一切違反規定涉案人員,採取恐和,威脅,包敝之人決不容忍,不知我的回答可否,這應是法律範圍之內的,我說的對嗎?
內蒙農夫
從我認只的國家政策與我遇到的問題相去萬里。
硬氣漢
農村土地所有權歸集體,個人只有管理和使用權,凡強佔的必須按法規處理,沒規矩不成方圓,否則土地定會成為鄉村腐敗的滋生地。但因歷史原因,特別是農村宅基地戶與戶之間存在差異。為體現公平合理,減少社會矛盾,據說國家制定的《新土地法》裡規定在一戶一宅的基礎上,把超佔的部分合理收費就很好,多佔多交費,少佔少交費,在符合法律範圍內不收費,群眾非常歡迎。
俯首儒牛309
- 所說強佔土地,是指有主的地,還是荒地。在我們這邊開荒地的話就是誰先開荒就誰家使用。農村強佔土地的人大有人在。無論在哪裡都有好人和壞人。農村也有一些不講道理的人。我們家之前也有耕地被別人強佔。首先我們是先兩家相約一起,量地,確定土地面積,有的人是明知道自己強佔了土地不願意量地。這個時候就需要找村裡協調一下。村裡幹部會勸說。這個時候如果解決不了。我的建議是簡單粗暴一點,吵一架。不要慫。吵架不用打架,畢竟這個社會就是這樣。打架是要付法律責任的。這個時代語言是最大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