蠻橫固執拒調解 一朝拘留悔莫及

8月16日,在息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內,胡某家屬匆匆交來了6800元的執行款希望能將被執行人胡某提前釋放,豈料卻被案件承辦人當場拒絕。

事情要從2001年說起,那時胡某因村內事務以個人名義向羅某借款6800元並約定了利息。豈料一晃17年過去了,這筆欠款胡某竟完全不予理會,在多次討要不成後羅某將胡某訴至息縣人民法院。

2018年5月,法院依法進行了審理並判令胡某償還羅某欠款6800元及利息。

2018年8月羅某依法申請了強制執行,案件分到息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李浩波手中後,經多方考慮,他決定組織二人進行調解。

8月16日上午,因電話聯繫胡某並不配合,李浩波便將胡某帶至執行局,並通知了申請人羅某。當天上午,羅某表現得很是配合,表示出於兩人情誼考慮,可以放棄這17年的利息,胡某只要償還6800元的本金,剩餘的他都可以放棄。豈料被執行人胡某卻態度強硬,連6800元的本金都不肯償還。胡某的態度立刻激怒了申請人,羅某轉身離開且要求承辦人必須依照判決書一分不少的執行。

當天上午因胡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被依法予以拘留,被拘留之後胡某才終於慌了神,期間不停聯繫家屬送錢過來。

當天下午,胡某的家屬拿來了6800元執行款要求提前釋放胡某,可是承辦人的一番解釋卻讓胡某家人傻了眼。

欠款發生在2001年,依照生效判決利息為月息2分,17年的利息就是27744元,再加上6800元的本金,合計34344元。

原本6800元就能調解了結的事,如今胡某必須得交夠全部執行款34344元才能被提前釋放。不甘心的胡某家屬一再希望能與羅某再調解,可是羅某已經不願再理會,眼看後悔已毫無用處,胡某家屬只好回去繼續籌錢。(梅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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