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後小夥下車扶老人反被訛,監控還其清白,小夥決定起訴,你支持小夥起訴嗎?

專做駱駝奶十一年


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做好事居然也成為了高風險的事,我想如果雷鋒叔叔活到現在,估計兩天就賠光了!

為什麼訛人的這麼多?就是因為違法成本太低!

老年人訛人跟碰瓷一樣,是最招人痛恨的交通事故!老年人訛人,如果不被發現,它就是“生財之道”;如果被發現了,也不過是被人罵幾句,說教幾句罷了,對於無恥的人來說等於毫無損傷。在這樣的環境裡,很多老年人“爭先恐後”的做著訛人的事情,在他們的心裡“道德值幾個錢”?

為什麼會這樣?就是因為我們社會太注重了所謂對“弱勢群體”的照顧,讓很多不法之徒鑽了空子,既傷了好人的心,又壯了壞人的膽!

這股妖風自從“南京彭宇案”開始,已經成越演越烈之勢,很多人因此蒙受了不白之冤。當然,也有部分人證明了自己的清白,可我們這個社會如果僅僅只是做到保護好人,而對壞人卻沒有一絲懲戒的話,只會讓壞人越來越囂張!可是,我們遺憾的發現,沒有一個訛人案的老人接受了什麼懲罰,這是為什麼?

我強烈支持金華的小夥子維權,因為你不僅代表你自己,還代表千千萬萬好人的心

金華這個小夥子他不僅僅代表他個人,他還代表的是千千萬萬維護正義的心,我們要用行動來支持他!

我建議大家“眾籌維權基金”,每人不要多,就一元即可!我相信好人的力量瞬間就會淹沒壞人的骯髒心靈!

應該讓訛人者受到什麼樣的懲罰?

普通的名譽,也許已經傷害不了他們了,人至賤則無敵!金錢的索賠,估計也有些難度!該怎麼辦?大家可以探討探討!我提供幾個想法:

1.如果有單位的,應立即通報其單位,並要求其單位召開員工大會,在大會上對其行為進行批鬥,就像70年代經常做的一樣!

2.將事情通報給所在的社區和村莊,並要求社區和村莊以他為反面教材,宣傳一個月!

有點扯!不過我的目的就是:讓他在最熟悉的人裡抬不起頭!

大家怎麼看?


保道筆記


不是老人變壞,而是壞人變老!起訴,堅決起訴!都說藝術來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我覺得這話說的一點兒都沒錯!沈騰馬麗春晚小品《扶不扶》的情節,在現實生活中真的上演。這個老太太的演技,可是比馬麗還要強100倍。

說實話,新聞之中的老太太也是想錢想瘋了,“無兒無女”就要賠你1000元錢嗎?人家好心扶你起來,你還反過來訛人,這不是現實版的“東郭先生與狼”、“農夫與蛇”嗎?郝(好)建(賤)!

誠然,“尊老愛幼”是傳統美德,但是也要因人而異。對於一些蠻不講理的老人,我們就該學會拒絕、學會保護自己。不是老人變壞,而是壞人變老。下次再扶摔倒的老人,一定要記得查看周圍是不是有攝像頭?然後全程手機錄像。不是我們心眼兒多,而是人心太複雜!起訴!堅決起訴!

當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歡迎留言吐槽,發表你的觀點。我是旅行體驗師、頭條旅遊體驗官:揹著女兒去旅行。據說愛旅行而且顏值高的小夥伴,都悄悄關注了我的頭條號哦!


揹著女兒去旅行



這兩天一直在關注這個新聞,現在應該是確認是小夥子見義勇為扶老人被訛了。在這裡旗幟鮮明的表示,支持小夥子起訴老人。老人現在還躺在醫院裡面,看起來很可憐,但是一碼事歸一碼事,自己的痛苦本來就應該是自己承擔,但是這種訛詐他人的行為本質上是一種違法行為,就應該承擔後果,不能因為他現在還躺在醫院,很悲慘,就不用承擔後果;如果沒有警方的努力,沒有恰好被某個店家的私人監控視頻拍到,那小夥子找誰說理去?是不是就要承擔老人的一切醫療費用並幫他養老送終?訛詐成功則坑了小夥子一生,訛詐不成功則拍拍屁股走人,以老人已經很慘了來逃避責任,這種違法行為的獲利結果和違法成本相比,是不是相差也太遠了?

我其實理解老人的做法。甚至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老人的做法不見得是有多壞的心腸。

我知道很多人會對我的觀點不以為然。但是我舉個例子吧:當一個溺水的時候,如果這個時候有人跳水去救他,你知道如果不採取合適的施救措施的話,會有什麼後果嗎?溺水的人會把施救的人死死的抓住讓施救的人無法動彈,最壞的結果就是溺水的人固然沒有救上來,施救的人也給溺水的人拖下去,最終都會死掉。難道說溺水的人是一定要有多壞的心思,要抱著要死一起死的心態來對待施救的人嗎?不是。但是對於溺水的人來說,自自己的生命即將結束的那一瞬間,抱緊每一根可能挽救自己的稻草,已經是一種本能,一種根本不容思考的選擇,他們在抱住施救者的同時,並沒有足夠的時間去思考太多。這是一種本能,一種面對死亡,面對未知的世界的時候,一種本能的反應。

現在訛詐的如此之多,不能說所有的都是這樣,但是確實有很多人是類似的心態。什麼心態呢?難道是他們就一定想要訛詐別人嗎?不是的。但是他們沒有別的選擇。許多人努力工作,但是隻能保證最低程度的生存而已,根本禁受不起任何的突如其來的打擊。一場突如其來的疾病,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一場突如其來的自然災難,都會在瞬間摧毀他們所苦心經營的一切。不客氣的說,這些突如其來的意外,就如同讓人溺水一樣,會瞬間摧毀一個人的所有的希望,和理智,這個時候他們的心態其實和溺水的人也一樣,就是努力的讓自己活下去,讓自己的人生還能繼續下去。溺水的人會死死的抱住過來施救的人員,這些人也會死死的抱住那些可以為自己負責的人。不管是誰,只要拉住,能夠訛詐一點是一點,這樣自己就能夠多一份活下去的希望。

是的。自己都要死了,自己的人生都要完蛋了,結束了,這個時候,誰還管誰無辜不無辜呢?如果不能訛詐到一些錢,那高昂的治療費用,高昂的賠償責任,該如何償還?接下來的人生,該如何過?

如果在自己的人生破產和讓別人的人生破產,必須做出一個選擇的話,我想,對於絕大部分人來說,還是死別人保自己的多一些吧。

訛詐的人大抵也是如此心態罷。

所以,如果我們要試圖拯救一個溺水的人,就必須採取合適的措施,採取那種可以拯救他人,但是萬一不能拯救,可以不被拉下水一同赴死的措施。雖然我不知道這樣的措施是怎樣的,但是我相信救水隊員們都懂,很多救過溺水之人的,都懂。

同理,幫助老人也是一個美德,但是鑑於我們目前根本沒有的社會保障體系,每個人活的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幫助老人某種程度上就和拯救溺水的人一樣,也需要採取合適的措施,不要被那些即將溺亡的老人給拖下去。




從長遠來講,我們要做的事情有兩件。

第一,從法律上,對這種訛詐行為進行打擊。現在訛詐行為的違法成本和獲益結果之間的差距是如此之大,以至於給人一種一本萬利的感覺,這個情況下,一切不訛詐的人,幾乎成為了傻子。一句話就能掙幾萬,幾十萬,幾百萬,一個人窮其一生都未必能掙這麼多,這種情況下,那種心大的說我就不訛詐人的,別人會怎麼看呢?活該窮一輩子?法律應當對這種行為進行法律上的否定並給予足夠嚴厲的打擊,惡意訛詐他人的不但要承擔道德上的指責,也應當承擔法律上的責任。

第二,加快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如果絕大部分人的人生都有足夠的保障,只要我們努力工作,認真工作,我們的正常的生活都有所保險,真的出了點什麼事情,生了點病,受了點災,出了點禍,都能在社會保障體系的幫助下,能夠較為順利的度過,而不至於一有風吹草動就瞬間辛辛苦苦多少年,一覺回到解放前,那麼,那種為了自己的生存而故意訛詐他人的行為也必然會相應的減少不少。這個工作,我們還任重而道遠。

我知道很多人不支持我的觀點。

很多人都很樂意罵老人。

但是 我清楚,罵人解決不了問題。

甚至很多問題,和道德也沒有什麼關係。

就算是我自己,我常常捫心自問,如果碰到類似的情況會怎麼辦?

我曾經無數次問自己,當我騎車送餐的時候,不小心碰到老人,我會怎麼辦?

很多人看我文章,覺得我是個好人。

其實我不是。

因為我的下意識的反應,必然是能跑就跑,只要不被抓到,就什麼事情也沒有。很多時候,你跑了他找不到你,也只能自認倒黴,自己去醫院看看也花不了多少錢;但是你不跑,他拉住了你,他一開口就是幾千幾萬,恨不得把歷年的病都算在這次事故上面,一次搞好,反正花多少錢都可以找別人要。

我是小人嗎?

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如果我不跑,我有可能會輸掉我的整個人生。

這種情況下,有多少人敢拍著胸脯說,我敢賭一賭,我不跑呢?

如果我工作的外賣平臺給予我們足夠的支持,幫我們支付了足夠的意外保險,那我肯定不跑,因為我知道我有保障,老人也應該有保障。

問題是,我們工作的平臺,給我們足夠的保障了嘛?

如果沒有,

我們又拿什麼去保障別人?

我們應該可以輕易的堵上我們的人生嗎?


這個問題,並不僅僅是道德問題,也不僅僅是法律問題。
同時也是一個社會保障的問題。
我們的法律和社會保障體系,需要加快完善了。道德譴責是需要的,但是對於國家的精英分子而言,你們要做的可不能也僅僅滿足於出來譴責幾句的。你們還有很重要的工作要做,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需要你們的更深層次,更高層次的措施來解決。


張子曰


豈能讓善良的小夥子傷心流淚?

我完全支持小夥的起訴。

這位被扶起來的老人,你的良心到哪裡去了?你不僅不感激,反而倒打一耙,陷害小夥子,真是太無德了。好在有監控為小夥子找回了正義,那就讓這段監控為小夥子撐腰吧。小夥子,勇敢地走進法庭,去討回公道!



一、這是還原事件真像的需要。訛人者倒打一耙,那就找一個最講理的地方—法庭,把這件事還原清楚,是非曲直,讓事實來說話,讓法庭來判定,這對雙方當事人有好處,對社會公眾也有個交代。

二、這是抑惡揚善的需要。社會需要善良,對於善良的人,我們應該褒揚、支持,讓更多的善良延續下去,絕不能讓善良流淚,否則將是社會的悲哀,也是每個人的悲哀;從另一個角度說,不能讓訛詐的人心安理得,必須讓這些人付出代價,不然下一次遇到這樣的事,她還會故伎重演。如果對這些人聽之任之,不道德的人和事就會像野草一樣蔓延,這是很可怕的。

三、這是引導社會風氣的需要。見義勇為反而被訛,這個社會難道不需要善良了?回答是肯定的,需要。如果對這樣的事,這樣的人沒有一個正確的評判,那麼遇到類似的事誰還願意去伸出援手?社會會是一個什麼樣子呢?好的社會風氣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和配合。

四、這是幫助訛人者如何做人的需要。敬老愛老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也確實有缺德的老人,事件中的這位老人這麼大年齡了,如何做人的道理都不懂。法庭應該嚴懲這樣的人,讓她長點記性,明白一下做人的道理,讓她知道下一次遇到這樣的事後,該怎麼做。否則不足以平民憤。

正義可能會遲到,但不會缺位!我深信這句話!



分享感動和感悟


我是支持這種起訴的,不是為了索賠,也不是為了證明清白,而是為了給病態的社會一個警示,一個證告,給那些沒有底線的人一次教訓!

有人可能會說老人當時糊塗了,沒有看清或記錯了人,但他為什麼就沒有想到是有人在幫助他,救助他,而他對救人者的行為怎麼就這麼極端和冷酷呢?這麼不負責任呢?

有人說當今社會世風日下,壞人開始變老了,這個觀點我是贊成的!看看現在的老年人,有多少人老而不尊,老而不教,對於一些積極的社會公益事不去參與,反而天天考慮如何去到處佔便宜,自己的利益一點點都不許碰,這些人或許一輩子沒有明白過,但真的該醒醒了!

筆者就是有一次給這樣老人碰瓷,訛去2000元錢經歷,當時開車經過一個路口,由於人多車子很慢,結果有人大敲車後部,說我颳倒了一個老人,果然有一個老頭倒在地上,當時就懵了。後來有幾個人圍上來不依不饒,我要帶去醫院,又以各種藉口阻撓,最後一個“好心人”說給2000得了,由於當時自己一個人又在外地,還有事,就給了他們。老頭馬上站起來,幾個人離去了。

邊上人說這老頭經常在這裡訛詐別人啊,他們是一夥兒的……


書影


支持小夥起訴。

小夥(滕先生浙江金華人32歲)一定是個實打實的好心人,他的善良是發自內心的。



在世風日下的今天,小夥完全憑著本能、憑著自己助人為樂的高貴品質無私的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當小夥看見在自己後面騎行的電動車摔倒後,馬上停車扶起了曹某的電動車。

曹某當時知道是自己摔倒的,對小夥說了聲謝謝。

一個不明真相的路人看見小夥幫助曹某,想當然的以為小夥碰到了曹某並指責小夥。這時曹某的惡念戰勝了理智,報警說小夥撞到了自己。

小夥百口莫辯,懵了。

在與曹某妻子見面時遭到辱罵,小夥剋制著,希望監控攝像頭還自己清白。當聽到那個路段修路無法提供監控時,曹某的妻子更囂張了,小夥近乎絕望。

其實,小夥這樣的人在普通百姓中比比皆是。

繁忙的城市、擁擠的人群,普通百姓們遵守著既定的規矩,互相尊重著、謙讓著,看到需要幫助的人,力所能及的幫助著。

公交車上、地鐵車廂裡給抱小孩的、孕婦、老人讓座,蔚然成風。

雖然有不和諧的音符常常出現,但幾百萬、幾千萬人的城市每天正常運轉著。您說是不是這些善良的普通百姓的功勞?

那為何說世風日下呢?原因是,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湯。 偏偏就有壞人惡人幹著欺負老實人、善良的人的勾當。

非常不幸的是,壞人惡人每每成功,老實人每每失敗。 碰瓷者趾高氣昂,訛人者 揚眉吐氣。

善良的老實人垂頭喪氣,痛不欲生。

沒辦法,公共場合攝像頭林立,無數雙電子眼隨時隨刻盯著人們的一舉一動,一句能證明真相的話語橫空出世;叫做“有圖有真相”。

言外之意:“無圖無真相”。

難道那人眼都瞎了嗎?不是,是那壞人、惡人的心瞎了。

回到小夥險些被訛事件中來。 如果那警官沒有從附近商戶中找到圖像,是否就無圖無真相了?

小夥的冤情會造成什麼後果?小夥在忙著籌備自己的婚禮,萬一女方覺得小夥不靠譜,離小夥而去怎麼辦?小夥悲憤之餘還得籌備被幫助之人的醫藥費、營養費、拖車費、家屬的誤工費、護工的工資、後續的康復治療費等等。

小夥如堅強點兒,艱難的度過了這次劫難,幾年、幾十年後回想往事一定是痛不欲生的。 小夥如果不堅強怎辦?後果不堪設想。

好了,看了圖像之後,曹家人知錯了。

那為何還支持小夥起訴呢? 為了警示後人,為了此事件能成為教科書式的案例。

那曹家人冤不冤呢?不冤。

沒圖沒真相時你們良心發現嗎?你們道歉嗎?你們要小夥的錢嗎?如果小夥未婚妻離小夥而去你們能負責嗎?你們負得了責嗎?小夥痛不欲生時你們管嗎?小夥經歷了此番劫難可能改變世界觀,現身說法家人和自己的後代,此案帶來的惡果你們負責嗎?

筆者不認為你們一家在平日裡是壞人、惡人。 但是,曹某自己摔倒並沒有損傷頭部,人是清醒的,當時還說了一聲謝謝。 曹某一時糊塗也好,瞬間產生惡念也罷,訛人的事實已經成立,如果說小夥告曹某誹謗罪也可以吧? 如果在沒圖沒真相的時候,你們及時良心發現,哪怕表現出一點點善良之心,安慰一下小夥也證明你們良心未泯、善心尚存。

可是,你們錯過了善,往惡去了。

直到有圖有真相之後,一切都來不及了。

還是那句話:人為善,福雖未至,禍已遠離;人為惡,禍雖未至,福已遠離。


三月白馬wfs0330


之所以老年人訛詐見義勇為者的事情屢屢發生,與以往社會的過度寬容不無關係。如果繼續對這種行為放任不管,那麼少數習慣反咬一口的老人必將變得更加的毫無顧忌與變本加厲,最終到頭來傷害的只能是更多的無辜大眾!

誠然小夥救人的初衷是為了幫助老人,並且也沒有指望老人會對此感恩戴德,但這並不意味著小夥就應當容忍對方的以怨報德,窮苦與年齡不是一個人可以用來肆意詬陷他人的理由。可以試想,倘若不是正好有監控拍到了事發經過,證明了小夥的清白,就算他再無辜再委屈恐怕也只能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當一個人見義勇者既要流汗又要要流淚之際,試問這樣的見義勇為又有多少意義呢?還有人敢於見義勇為嗎?

小夥決定起訴誣告自己老人並非是他斤斤計較沒有容人之量,而是對方的行為已經逾越了道德的底線。

在過去,我們總是希望通過輿論譴責來減少這種被救者反誣救人者的鬧劇,但是從實踐來看效果並不理想。對那些敢於誣告的被救者本人即鮮廉寡恥,道義層面的批評並不能對他們起到任何的約束作用。

因此,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對他們進行懲戒並且付出相應的代價,才能讓他們今後在起歪念時有所忌憚!



通城丹妹


對於小夥子來說,現在可能深深感覺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句話的正確性了,就像寓言裡的那個農夫,雖然你有一肚皮的善心,但是善心也要看對象,毒蛇是有毒的,你對它發善心,它是不會領情的,甦醒了就要咬你一口的!

現在有些事情讓人看不懂,做好事有風險,作惡者卻成本很低,幾乎零風險。就如此案,假如沒有店家的監控,過路人的指證,讓小夥子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一肚皮的冤屈,卻無人可訴,無人相信,就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

處理的此案的人,面對記者採訪,竟然說出起訴有點過了!無語!

傷者的兒子也說只是誤會,還打電話給小夥子,問其想幹什麼,有什麼要求儘管開口,還說小夥子是白蓮花。言下之意,好像一切都是小夥子的錯,就跟之前看到的一則視頻一樣,有人扶起自己摔倒在地的老頭,老頭竟然說,“如果不是你把我弄摔倒的,為什麼街上那麼多人不扶,就你來扶”。面對這樣的人,除了深深地嘆氣,暗罵一聲自己手真賤,還能說些什麼呢?

如果不懲惡揚善,這樣的人會越來越多,社會會越來越冷漠!


打虎拍蠅


近日,浙江金華的滕先生騎電動車經過一個路口時,扶起了一位摔倒的老人,結果卻被認為是他撞到了老人。後來,交警調取事發路段監控視頻,證實二人並未相撞。

滕先生表示,已準備好起訴材料,擇日遞交法院,要求對方公開道歉,並索賠1元精神損失。

讓人意外的是對方以及警方對此事的態度。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老人的兒子一方面表示,都是誤會,已向滕先生道歉並願意賠償,但又稱滕先生“想當白蓮花就讓他當好了”。

處理該事故的一位警官雖然聲稱起訴是個人權利,但他卻認為起訴“個人想法是有點過了”。

如果說老人一方尚有理由不願被起訴,但警方也如此認為就讓人費解了。

梳理公開報道可發現,“扶老人被訛”的事情屢現報端,以至於在社會上都幾近形成了“老人不能扶”的風氣。看事後當地為扶人者徵信加分的舉措,似有匡扶正氣的意味。

但正如滕先生所稱,扶人成本太高,訛人成本太低了。這才是不良風氣形成的根本原因。如果讓人敢扶摔倒的老人,起碼要做到讓扶人者無後顧之憂,讓訛人者受到法律制裁。

可從老人方和警方的態度中,或許能看出那些扶老人事後被訛詐的人,很少通過司法途徑維權的原因。我們似乎都有一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生存智慧。

老人一方已經表示,願以任何形式道歉和賠償。這在很多人看來,事情可以結了,何必要走上法庭呢。或許還有人會想,堅持起訴可能就是為了要更高的賠償吧。

到頭來,滕先生因為堅持起訴極有可能又會成為某些人指責的對象。

不過,滕先生已經明確表示索賠一元。這就否定了起訴是為了更高賠償的質疑。其實,就算是賠償要求也無可非議,這畢竟是公民的法定權利。

我們一直在哀嘆越來越歪的社會風氣,但如果親身遇到了類似事情,或許也會有“和稀泥”的想法吧。

但我們需要像滕先生那樣的較真兒的人,不只是看到需要幫助的人幫一把,而是看到不公正的事兒也要努力扶正它。


馬斯特切羅夫斯基


我覺得這個小夥很有社會責任感,其實他也知道這個官司打下來,對他自己不會有什麼利益上的好處的,自己還得搭進去時間、精力和相關費用,總之就是個賠本的買賣。之所以這樣做,我想一是引起社會的關注,用輿論的力量來震懾一些為老不尊的老人;二是希望能通過這個事例,喚起那些道德敗壞的老人心裡殘存的良知。看了後續報道才知道,其實涉事的老人今年只有四十七歲,如果算是老人,應該是相當年輕的老人,這個年齡談不上老糊塗了吧?說緊張、記不清了……如果這些理由都被採納了,我只能說是呵呵了。我覺得老人這個事兒,不是簡簡單單賠禮道歉就完了,應該是已經違法了,搞不懂這麼明顯的事實,怎麼就沒被採取措施,正好給老人找個地方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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