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后小伙下车扶老人反被讹,监控还其清白,小伙决定起诉,你支持小伙起诉吗?

专做骆驼奶十一年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做好事居然也成为了高风险的事,我想如果雷锋叔叔活到现在,估计两天就赔光了!

为什么讹人的这么多?就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

老年人讹人跟碰瓷一样,是最招人痛恨的交通事故!老年人讹人,如果不被发现,它就是“生财之道”;如果被发现了,也不过是被人骂几句,说教几句罢了,对于无耻的人来说等于毫无损伤。在这样的环境里,很多老年人“争先恐后”的做着讹人的事情,在他们的心里“道德值几个钱”?

为什么会这样?就是因为我们社会太注重了所谓对“弱势群体”的照顾,让很多不法之徒钻了空子,既伤了好人的心,又壮了坏人的胆!

这股妖风自从“南京彭宇案”开始,已经成越演越烈之势,很多人因此蒙受了不白之冤。当然,也有部分人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可我们这个社会如果仅仅只是做到保护好人,而对坏人却没有一丝惩戒的话,只会让坏人越来越嚣张!可是,我们遗憾的发现,没有一个讹人案的老人接受了什么惩罚,这是为什么?

我强烈支持金华的小伙子维权,因为你不仅代表你自己,还代表千千万万好人的心

金华这个小伙子他不仅仅代表他个人,他还代表的是千千万万维护正义的心,我们要用行动来支持他!

我建议大家“众筹维权基金”,每人不要多,就一元即可!我相信好人的力量瞬间就会淹没坏人的肮脏心灵!

应该让讹人者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普通的名誉,也许已经伤害不了他们了,人至贱则无敌!金钱的索赔,估计也有些难度!该怎么办?大家可以探讨探讨!我提供几个想法:

1.如果有单位的,应立即通报其单位,并要求其单位召开员工大会,在大会上对其行为进行批斗,就像70年代经常做的一样!

2.将事情通报给所在的社区和村庄,并要求社区和村庄以他为反面教材,宣传一个月!

有点扯!不过我的目的就是:让他在最熟悉的人里抬不起头!

大家怎么看?


保道笔记


不是老人变坏,而是坏人变老!起诉,坚决起诉!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我觉得这话说的一点儿都没错!沈腾马丽春晚小品《扶不扶》的情节,在现实生活中真的上演。这个老太太的演技,可是比马丽还要强100倍。

说实话,新闻之中的老太太也是想钱想疯了,“无儿无女”就要赔你1000元钱吗?人家好心扶你起来,你还反过来讹人,这不是现实版的“东郭先生与狼”、“农夫与蛇”吗?郝(好)建(贱)!

诚然,“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但是也要因人而异。对于一些蛮不讲理的老人,我们就该学会拒绝、学会保护自己。不是老人变坏,而是坏人变老。下次再扶摔倒的老人,一定要记得查看周围是不是有摄像头?然后全程手机录像。不是我们心眼儿多,而是人心太复杂!起诉!坚决起诉!

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欢迎留言吐槽,发表你的观点。我是旅行体验师、头条旅游体验官:背着女儿去旅行。据说爱旅行而且颜值高的小伙伴,都悄悄关注了我的头条号哦!


背着女儿去旅行



这两天一直在关注这个新闻,现在应该是确认是小伙子见义勇为扶老人被讹了。在这里旗帜鲜明的表示,支持小伙子起诉老人。老人现在还躺在医院里面,看起来很可怜,但是一码事归一码事,自己的痛苦本来就应该是自己承担,但是这种讹诈他人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就应该承担后果,不能因为他现在还躺在医院,很悲惨,就不用承担后果;如果没有警方的努力,没有恰好被某个店家的私人监控视频拍到,那小伙子找谁说理去?是不是就要承担老人的一切医疗费用并帮他养老送终?讹诈成功则坑了小伙子一生,讹诈不成功则拍拍屁股走人,以老人已经很惨了来逃避责任,这种违法行为的获利结果和违法成本相比,是不是相差也太远了?

我其实理解老人的做法。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老人的做法不见得是有多坏的心肠。

我知道很多人会对我的观点不以为然。但是我举个例子吧:当一个溺水的时候,如果这个时候有人跳水去救他,你知道如果不采取合适的施救措施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吗?溺水的人会把施救的人死死的抓住让施救的人无法动弹,最坏的结果就是溺水的人固然没有救上来,施救的人也给溺水的人拖下去,最终都会死掉。难道说溺水的人是一定要有多坏的心思,要抱着要死一起死的心态来对待施救的人吗?不是。但是对于溺水的人来说,自自己的生命即将结束的那一瞬间,抱紧每一根可能挽救自己的稻草,已经是一种本能,一种根本不容思考的选择,他们在抱住施救者的同时,并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太多。这是一种本能,一种面对死亡,面对未知的世界的时候,一种本能的反应。

现在讹诈的如此之多,不能说所有的都是这样,但是确实有很多人是类似的心态。什么心态呢?难道是他们就一定想要讹诈别人吗?不是的。但是他们没有别的选择。许多人努力工作,但是只能保证最低程度的生存而已,根本禁受不起任何的突如其来的打击。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一场突如其来的自然灾难,都会在瞬间摧毁他们所苦心经营的一切。不客气的说,这些突如其来的意外,就如同让人溺水一样,会瞬间摧毁一个人的所有的希望,和理智,这个时候他们的心态其实和溺水的人也一样,就是努力的让自己活下去,让自己的人生还能继续下去。溺水的人会死死的抱住过来施救的人员,这些人也会死死的抱住那些可以为自己负责的人。不管是谁,只要拉住,能够讹诈一点是一点,这样自己就能够多一份活下去的希望。

是的。自己都要死了,自己的人生都要完蛋了,结束了,这个时候,谁还管谁无辜不无辜呢?如果不能讹诈到一些钱,那高昂的治疗费用,高昂的赔偿责任,该如何偿还?接下来的人生,该如何过?

如果在自己的人生破产和让别人的人生破产,必须做出一个选择的话,我想,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还是死别人保自己的多一些吧。

讹诈的人大抵也是如此心态罢。

所以,如果我们要试图拯救一个溺水的人,就必须采取合适的措施,采取那种可以拯救他人,但是万一不能拯救,可以不被拉下水一同赴死的措施。虽然我不知道这样的措施是怎样的,但是我相信救水队员们都懂,很多救过溺水之人的,都懂。

同理,帮助老人也是一个美德,但是鉴于我们目前根本没有的社会保障体系,每个人活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帮助老人某种程度上就和拯救溺水的人一样,也需要采取合适的措施,不要被那些即将溺亡的老人给拖下去。




从长远来讲,我们要做的事情有两件。

第一,从法律上,对这种讹诈行为进行打击。现在讹诈行为的违法成本和获益结果之间的差距是如此之大,以至于给人一种一本万利的感觉,这个情况下,一切不讹诈的人,几乎成为了傻子。一句话就能挣几万,几十万,几百万,一个人穷其一生都未必能挣这么多,这种情况下,那种心大的说我就不讹诈人的,别人会怎么看呢?活该穷一辈子?法律应当对这种行为进行法律上的否定并给予足够严厉的打击,恶意讹诈他人的不但要承担道德上的指责,也应当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第二,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如果绝大部分人的人生都有足够的保障,只要我们努力工作,认真工作,我们的正常的生活都有所保险,真的出了点什么事情,生了点病,受了点灾,出了点祸,都能在社会保障体系的帮助下,能够较为顺利的度过,而不至于一有风吹草动就瞬间辛辛苦苦多少年,一觉回到解放前,那么,那种为了自己的生存而故意讹诈他人的行为也必然会相应的减少不少。这个工作,我们还任重而道远。

我知道很多人不支持我的观点。

很多人都很乐意骂老人。

但是 我清楚,骂人解决不了问题。

甚至很多问题,和道德也没有什么关系。

就算是我自己,我常常扪心自问,如果碰到类似的情况会怎么办?

我曾经无数次问自己,当我骑车送餐的时候,不小心碰到老人,我会怎么办?

很多人看我文章,觉得我是个好人。

其实我不是。

因为我的下意识的反应,必然是能跑就跑,只要不被抓到,就什么事情也没有。很多时候,你跑了他找不到你,也只能自认倒霉,自己去医院看看也花不了多少钱;但是你不跑,他拉住了你,他一开口就是几千几万,恨不得把历年的病都算在这次事故上面,一次搞好,反正花多少钱都可以找别人要。

我是小人吗?

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如果我不跑,我有可能会输掉我的整个人生。

这种情况下,有多少人敢拍着胸脯说,我敢赌一赌,我不跑呢?

如果我工作的外卖平台给予我们足够的支持,帮我们支付了足够的意外保险,那我肯定不跑,因为我知道我有保障,老人也应该有保障。

问题是,我们工作的平台,给我们足够的保障了嘛?

如果没有,

我们又拿什么去保障别人?

我们应该可以轻易的堵上我们的人生吗?


这个问题,并不仅仅是道德问题,也不仅仅是法律问题。
同时也是一个社会保障的问题。
我们的法律和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加快完善了。道德谴责是需要的,但是对于国家的精英分子而言,你们要做的可不能也仅仅满足于出来谴责几句的。你们还有很重要的工作要做,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你们的更深层次,更高层次的措施来解决。


张子曰


岂能让善良的小伙子伤心流泪?

我完全支持小伙的起诉。

这位被扶起来的老人,你的良心到哪里去了?你不仅不感激,反而倒打一耙,陷害小伙子,真是太无德了。好在有监控为小伙子找回了正义,那就让这段监控为小伙子撑腰吧。小伙子,勇敢地走进法庭,去讨回公道!



一、这是还原事件真像的需要。讹人者倒打一耙,那就找一个最讲理的地方—法庭,把这件事还原清楚,是非曲直,让事实来说话,让法庭来判定,这对双方当事人有好处,对社会公众也有个交代。

二、这是抑恶扬善的需要。社会需要善良,对于善良的人,我们应该褒扬、支持,让更多的善良延续下去,绝不能让善良流泪,否则将是社会的悲哀,也是每个人的悲哀;从另一个角度说,不能让讹诈的人心安理得,必须让这些人付出代价,不然下一次遇到这样的事,她还会故伎重演。如果对这些人听之任之,不道德的人和事就会像野草一样蔓延,这是很可怕的。

三、这是引导社会风气的需要。见义勇为反而被讹,这个社会难道不需要善良了?回答是肯定的,需要。如果对这样的事,这样的人没有一个正确的评判,那么遇到类似的事谁还愿意去伸出援手?社会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好的社会风气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和配合。

四、这是帮助讹人者如何做人的需要。敬老爱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也确实有缺德的老人,事件中的这位老人这么大年龄了,如何做人的道理都不懂。法庭应该严惩这样的人,让她长点记性,明白一下做人的道理,让她知道下一次遇到这样的事后,该怎么做。否则不足以平民愤。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位!我深信这句话!



分享感动和感悟


我是支持这种起诉的,不是为了索赔,也不是为了证明清白,而是为了给病态的社会一个警示,一个证告,给那些没有底线的人一次教训!

有人可能会说老人当时糊涂了,没有看清或记错了人,但他为什么就没有想到是有人在帮助他,救助他,而他对救人者的行为怎么就这么极端和冷酷呢?这么不负责任呢?

有人说当今社会世风日下,坏人开始变老了,这个观点我是赞成的!看看现在的老年人,有多少人老而不尊,老而不教,对于一些积极的社会公益事不去参与,反而天天考虑如何去到处占便宜,自己的利益一点点都不许碰,这些人或许一辈子没有明白过,但真的该醒醒了!

笔者就是有一次给这样老人碰瓷,讹去2000元钱经历,当时开车经过一个路口,由于人多车子很慢,结果有人大敲车后部,说我刮倒了一个老人,果然有一个老头倒在地上,当时就懵了。后来有几个人围上来不依不饶,我要带去医院,又以各种借口阻挠,最后一个“好心人”说给2000得了,由于当时自己一个人又在外地,还有事,就给了他们。老头马上站起来,几个人离去了。

边上人说这老头经常在这里讹诈别人啊,他们是一伙儿的……


书影


支持小伙起诉。

小伙(滕先生浙江金华人32岁)一定是个实打实的好心人,他的善良是发自内心的。



在世风日下的今天,小伙完全凭着本能、凭着自己助人为乐的高贵品质无私的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当小伙看见在自己后面骑行的电动车摔倒后,马上停车扶起了曹某的电动车。

曹某当时知道是自己摔倒的,对小伙说了声谢谢。

一个不明真相的路人看见小伙帮助曹某,想当然的以为小伙碰到了曹某并指责小伙。这时曹某的恶念战胜了理智,报警说小伙撞到了自己。

小伙百口莫辩,懵了。

在与曹某妻子见面时遭到辱骂,小伙克制着,希望监控摄像头还自己清白。当听到那个路段修路无法提供监控时,曹某的妻子更嚣张了,小伙近乎绝望。

其实,小伙这样的人在普通百姓中比比皆是。

繁忙的城市、拥挤的人群,普通百姓们遵守着既定的规矩,互相尊重着、谦让着,看到需要帮助的人,力所能及的帮助着。

公交车上、地铁车厢里给抱小孩的、孕妇、老人让座,蔚然成风。

虽然有不和谐的音符常常出现,但几百万、几千万人的城市每天正常运转着。您说是不是这些善良的普通百姓的功劳?

那为何说世风日下呢?原因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偏偏就有坏人恶人干着欺负老实人、善良的人的勾当。

非常不幸的是,坏人恶人每每成功,老实人每每失败。 碰瓷者趾高气昂,讹人者 扬眉吐气。

善良的老实人垂头丧气,痛不欲生。

没办法,公共场合摄像头林立,无数双电子眼随时随刻盯着人们的一举一动,一句能证明真相的话语横空出世;叫做“有图有真相”。

言外之意:“无图无真相”。

难道那人眼都瞎了吗?不是,是那坏人、恶人的心瞎了。

回到小伙险些被讹事件中来。 如果那警官没有从附近商户中找到图像,是否就无图无真相了?

小伙的冤情会造成什么后果?小伙在忙着筹备自己的婚礼,万一女方觉得小伙不靠谱,离小伙而去怎么办?小伙悲愤之余还得筹备被帮助之人的医药费、营养费、拖车费、家属的误工费、护工的工资、后续的康复治疗费等等。

小伙如坚强点儿,艰难的度过了这次劫难,几年、几十年后回想往事一定是痛不欲生的。 小伙如果不坚强怎办?后果不堪设想。

好了,看了图像之后,曹家人知错了。

那为何还支持小伙起诉呢? 为了警示后人,为了此事件能成为教科书式的案例。

那曹家人冤不冤呢?不冤。

没图没真相时你们良心发现吗?你们道歉吗?你们要小伙的钱吗?如果小伙未婚妻离小伙而去你们能负责吗?你们负得了责吗?小伙痛不欲生时你们管吗?小伙经历了此番劫难可能改变世界观,现身说法家人和自己的后代,此案带来的恶果你们负责吗?

笔者不认为你们一家在平日里是坏人、恶人。 但是,曹某自己摔倒并没有损伤头部,人是清醒的,当时还说了一声谢谢。 曹某一时糊涂也好,瞬间产生恶念也罢,讹人的事实已经成立,如果说小伙告曹某诽谤罪也可以吧? 如果在没图没真相的时候,你们及时良心发现,哪怕表现出一点点善良之心,安慰一下小伙也证明你们良心未泯、善心尚存。

可是,你们错过了善,往恶去了。

直到有图有真相之后,一切都来不及了。

还是那句话: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人为恶,祸虽未至,福已远离。


三月白马wfs0330


之所以老年人讹诈见义勇为者的事情屡屡发生,与以往社会的过度宽容不无关系。如果继续对这种行为放任不管,那么少数习惯反咬一口的老人必将变得更加的毫无顾忌与变本加厉,最终到头来伤害的只能是更多的无辜大众!

诚然小伙救人的初衷是为了帮助老人,并且也没有指望老人会对此感恩戴德,但这并不意味着小伙就应当容忍对方的以怨报德,穷苦与年龄不是一个人可以用来肆意诟陷他人的理由。可以试想,倘若不是正好有监控拍到了事发经过,证明了小伙的清白,就算他再无辜再委屈恐怕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当一个人见义勇者既要流汗又要要流泪之际,试问这样的见义勇为又有多少意义呢?还有人敢于见义勇为吗?

小伙决定起诉诬告自己老人并非是他斤斤计较没有容人之量,而是对方的行为已经逾越了道德的底线。

在过去,我们总是希望通过舆论谴责来减少这种被救者反诬救人者的闹剧,但是从实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对那些敢于诬告的被救者本人即鲜廉寡耻,道义层面的批评并不能对他们起到任何的约束作用。

因此,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对他们进行惩戒并且付出相应的代价,才能让他们今后在起歪念时有所忌惮!



通城丹妹


对于小伙子来说,现在可能深深感觉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句话的正确性了,就像寓言里的那个农夫,虽然你有一肚皮的善心,但是善心也要看对象,毒蛇是有毒的,你对它发善心,它是不会领情的,苏醒了就要咬你一口的!

现在有些事情让人看不懂,做好事有风险,作恶者却成本很低,几乎零风险。就如此案,假如没有店家的监控,过路人的指证,让小伙子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一肚皮的冤屈,却无人可诉,无人相信,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处理的此案的人,面对记者采访,竟然说出起诉有点过了!无语!

伤者的儿子也说只是误会,还打电话给小伙子,问其想干什么,有什么要求尽管开口,还说小伙子是白莲花。言下之意,好像一切都是小伙子的错,就跟之前看到的一则视频一样,有人扶起自己摔倒在地的老头,老头竟然说,“如果不是你把我弄摔倒的,为什么街上那么多人不扶,就你来扶”。面对这样的人,除了深深地叹气,暗骂一声自己手真贱,还能说些什么呢?

如果不惩恶扬善,这样的人会越来越多,社会会越来越冷漠!


打虎拍蝇


近日,浙江金华的滕先生骑电动车经过一个路口时,扶起了一位摔倒的老人,结果却被认为是他撞到了老人。后来,交警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证实二人并未相撞。

滕先生表示,已准备好起诉材料,择日递交法院,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索赔1元精神损失。

让人意外的是对方以及警方对此事的态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老人的儿子一方面表示,都是误会,已向滕先生道歉并愿意赔偿,但又称滕先生“想当白莲花就让他当好了”。

处理该事故的一位警官虽然声称起诉是个人权利,但他却认为起诉“个人想法是有点过了”。

如果说老人一方尚有理由不愿被起诉,但警方也如此认为就让人费解了。

梳理公开报道可发现,“扶老人被讹”的事情屡现报端,以至于在社会上都几近形成了“老人不能扶”的风气。看事后当地为扶人者征信加分的举措,似有匡扶正气的意味。

但正如滕先生所称,扶人成本太高,讹人成本太低了。这才是不良风气形成的根本原因。如果让人敢扶摔倒的老人,起码要做到让扶人者无后顾之忧,让讹人者受到法律制裁。

可从老人方和警方的态度中,或许能看出那些扶老人事后被讹诈的人,很少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的原因。我们似乎都有一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生存智慧。

老人一方已经表示,愿以任何形式道歉和赔偿。这在很多人看来,事情可以结了,何必要走上法庭呢。或许还有人会想,坚持起诉可能就是为了要更高的赔偿吧。

到头来,滕先生因为坚持起诉极有可能又会成为某些人指责的对象。

不过,滕先生已经明确表示索赔一元。这就否定了起诉是为了更高赔偿的质疑。其实,就算是赔偿要求也无可非议,这毕竟是公民的法定权利。

我们一直在哀叹越来越歪的社会风气,但如果亲身遇到了类似事情,或许也会有“和稀泥”的想法吧。

但我们需要像滕先生那样的较真儿的人,不只是看到需要帮助的人帮一把,而是看到不公正的事儿也要努力扶正它。


马斯特切罗夫斯基


我觉得这个小伙很有社会责任感,其实他也知道这个官司打下来,对他自己不会有什么利益上的好处的,自己还得搭进去时间、精力和相关费用,总之就是个赔本的买卖。之所以这样做,我想一是引起社会的关注,用舆论的力量来震慑一些为老不尊的老人;二是希望能通过这个事例,唤起那些道德败坏的老人心里残存的良知。看了后续报道才知道,其实涉事的老人今年只有四十七岁,如果算是老人,应该是相当年轻的老人,这个年龄谈不上老糊涂了吧?说紧张、记不清了……如果这些理由都被采纳了,我只能说是呵呵了。我觉得老人这个事儿,不是简简单单赔礼道歉就完了,应该是已经违法了,搞不懂这么明显的事实,怎么就没被采取措施,正好给老人找个地方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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