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成年,但父母揹著我生了二胎,我有義務管老二嗎?

Kiss_譽


我只講一件難忘的事。三十多年前我接了一個班。班上一個女生與一個男生是一家。男生與女生同歲.卻是她叔。原來的班主任告訴我.這個小男孩是我市幾年前發生伋很轟動的一場滅門案中唯一倖存的5歲小男孩。是女孩爺爺後婚生的。現在跟著同父異母的大哥一家生活。女孩的爸爸來接送倆孩子上放學。女孩還有個上幼兒園的妹妹。我從此在教學中儘量多關照這個孤兒.同時在內心也有著一份擔憂。直到有一天男孩做值日,回家晚.。我看到.在教室門口站著這位三十多歲的大哥在等弟弟。.一米八的他,彎下腰抱起這位幾歲的弟弟回家。與別的家長抱著寶貝兒子是一樣的親呀!望著他們遠去的身影.我從此再沒有了擔憂的。許多年後,我在市場看見已長大的男孩.領著女孩及妹妹做賣布的生意。倆個女孩都非常聽男孩的話。他畢竟是長輩。父母應不應該生二胎是一回事。作為大哥哥姐姐們.要善待已經出生的弟弟妹妹,人活著連親情都不講,活著很沒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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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時母親42歲,父親50歲,哥哥大我22歲,姐姐大我15歲,當時生下我,父母親不想要我,因為哥哥要娶媳婦了,家庭又窮,是我姐姐求父母把我留下來。

我就這樣跟著貧窮的父母慢慢的長大了,我哥哥也從未養過我,他自己也有兒女要養,我從懂事能勞動就自己養活自己。

父親在我17歲時腦出血去世,到母親過世的時候,我已經37歲了。

我現在很感恩,我姐留下我,每次去看我姐,我都給他錢,她現在也是老年人了,我經濟也比她好,能做兄弟姐妹也是緣分,互相幫助,互相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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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情況是,母親39歲生下大弟弟,42歲生下二弟弟!對我們家裡人來講,是家裡的大喜事!母親結婚後,連著六年生了三個女孩!在農村,沒有男孩,叫絕戶頭!我上學的時候,男孩子都叫我,絕戶頭家裡的孩子!那個年代。靠天吃飯,沒有男勞力,種地真的不行。都是人拉梨拉壩,太累了。母親生下大弟弟的當天,我家大娘就把好消息,告訴全村人了。從那一刻起,我們不再是絕戶頭了!我姐三人非常高興,母親歲數大了,生了男孩,心裡高興,不讓我們抱,怕摔著了,隨著二弟弟的出生。母親有倆兒子!不在看管那麼緊了。我們每天放學,第一件事,就是抱抱弟弟,活出去玩。母親歲數大了,弟弟該上學,讀書,我們也長大成人。都能掙錢幫助家裡了。弟弟上中專的學費,生活費,都是姐姐出!母親在農村種地,收入低。弟弟學費三年一萬多,都是姐姐出的。那個年代的人,不算計那麼清楚。家裡姐弟五個,互相幫助!其實真的挺好的。大弟弟結婚,母親說把家裡的錢都拿出來,才2000千元。彩禮得16000!怎麼夠啊?我把下崗後給的工齡錢,交給母親,不能讓母親上愁。二弟弟結婚生子,我給家裡拿錢買冰箱。坐月子需要買肉,菜什麼的,天氣熱,怕壞了!買個冰箱吧!平時省吃儉用。這些大事都過去了,母親當上奶奶了。下邊有接班人了,母親心裡也挺高興😄!光給外面人說,虧著這三個閨女,是姐姐,可給我幫大忙了!說實話,錢是身外之物,多個親人,多個說知心話的人。真的很好!有事還是自己家裡人!


啊奧裡


我生女兒時兒子八歲因為我們鄰居家都是兩個孩子,我有女兒是意外懷孕的可我們一家特別高興特別是我兒子高興地說我大了幫你們養我小妹,我兒子做到了從女兒上高中一直到現在都是兒子供的學費都是兒子給交的我們岀點生活費,你是成年人不假但是你不會不管你媽和弟或者是妹妹吧,你們才是真正的血緣關係你也不可能看著不管的是成年人就要面對現實,父母以經生了你在說什麼也是白搭先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好以後再說能幫還是要幫的,你父母不管是不是揹著你生孩子都以成事實了接受現實吧,我看一篇文章寫的。哥哥二十九歲抱著妹妹才三歲岀門玩耍大家問他,他告訴大家是妹妹不是他的孩子他還沒有結婚呢,但是他下班了就幫媽媽帶著妹妹他說只要媽媽爸高興他樂意幫以後父母不在了他養妺妹,真的好感動這才是真正的幸福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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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說父母生二胎不用跟成年孩子商量,我兒子12歲了,如果我要生二胎我一定事先讓孩子知道,並且跟他商量,因為孩子大了,這是對孩子的一種尊重,如果二胎跟一胎只差二三歲那可以不用說,孩子大了會有自己的想法,生了二胎肯定對大孩沒辦法照顧全面,我不想多生個孩子然後家庭氣氛變得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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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我弟弟大16歲!我疼他,我愛他!我們是骨肉至親!我有能力我就幫父母減輕一點負擔,我沒有能力,我相信,我的父母也會把他撫養成人,再怎麼樣這是他們的決定!!你這問句就明顯有問題!什麼叫揹著你?難不成父母做什麼決定還要經過你同意!只能說你這個人親情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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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父母揹著你生二胎?根據現在國家政策允許生二胎,如果家庭經濟基本過得去,父母年齡與身體都具備能二胎的條件,那麼是否生二胎還要請示你嗎?至於二胎的撫養任務就一定得靠你嗎?可以這樣地說,你純屬一個自私自利不去理解父母心態之狂徒,父母今後之養老問題還不知道靠誰,象你這個自私之徒(覺得失去父母孤愛、家庭經濟的分流、家產的平分、弄不好你還要付出撫養弟(妹)的任務),也許父母很難盼望你的養老。我告訴你,我家姊妹七人,六兄弟一個姐,老大生於1941年,我為老么,生於1963年,我大嫂還給我餵過她的奶,咱兄弟對大嫂非常尊重——長嫂當娘。不要說你管不管老二,你還是管管你的心態,想一想將來如何善待父母的養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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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情況不一樣,我妯娌媽媽兩個女兒,結果50多又抱養了一個男孩子,現在我妯娌46.7,他弟22歲,可是妯娌父母都七十多了,身體也不好,他弟還不省心,高中跟同學打架,得了一場大病,他父母直接給我妯娌打電話,什麼都不管,今年又說想給兒子買房,我妯娌都快煩心死了,說這就是給他生的兒子,父母年齡那麼大要孩子,完全是給女兒加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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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閨蜜就是父母四十多歲生的她,她哥哥姐姐的孩子都跟她差不幾歲,我閨蜜剛大學畢業不久,上大學父母只能靠賣羊和平時撿破爛,大學貸款好幾萬,平時勤工儉學,父母能給的太少,而且年紀六七十了,兩個哥哥一個姐姐結婚都因為她的出生,沒有任何過問了,現在她剛畢業就因為家庭的原因,壓力很大,她自己都在想,父母為什麼四十多歲還要生她,兒女都有了,不缺她


糖是甜的耶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一、法律上對此問題的基本規定

做為處理婚姻家庭關係的基本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撫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這是最基本的法律規定。更明白地說:在一個家庭之內,不論是哥哥,還是姐姐,對於父母己經去世或無力撫養的、目前年幼尚未成年的弟弟或者妹妹,有著基於親情的、天然的扶養義務。與此同時,由哥哥、姐姐撫養長大的弟弟、妹妹,在哥哥、姐姐即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時,也有基於親情的、天然的扶養義務。也就是說:兄、姐與弟、妹之間的扶養義務即是雙向的、相互的、對等的,又是法律加以確認的、規定的,屬於必須履行的強制性義務。不履行這種法定的扶養義務,毫無疑問是違法行為

。輕者會受到社會道德的批評、輿論的譴責,重者有可能構成遺棄或虐待家庭成員的犯罪,後果也是非常嚴重的。

二、我己成年,但父母揹著我生了二胎,我有義務管老二嗎

首先,必須肯定地說,父母生育兒女,只要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就是一項不可剝奪的、天經地義的權利。自然,做為兒女,即不應該干涉,也無權剝奪這種權利。題主竟然說“父母揹著我生了二胎”,似乎父母生育二胎,還必須經過他(她)的批准和同意,我想問:誰給你這種權利的?你是基於法規政策要求呢,還是基於道德要求呢?更實質性地說,只有一個原因,父母生育二胎,會影響他(她)的自身利益,背後透露著兩個字:自私。

其次,父母撫養自己的兒女是天經地義、法定的義務。絕大多數父母也忠實地履行了這種義務。大千世界,各種風險無處不在,事故、疾病、殘疾、上了年紀,都可能造成父母或死亡,或無撫養能力,《婚姻法》也僅僅就是在這個情形之下,規定了兄、姐對於未成年弟、妹的扶養義務,適用範圍是很窄的。也就是說:

兄、姐扶養弟、妹是有特定的條件的。只要父母在世,或有能力撫養,兄姐完全不用為此操心的。和父母毫無選擇地必須接受自己的兒女一樣,做為兒女,也必須毫無選擇地接受自已的父母以及他們合情、合理、合法的人生選擇及其結果,這是不言而喻的事情。即使法律不規定,成年的兒女幫助一下父母、扶養一下未成年的兒女,難道不是應該的嗎?在一個家庭之內,尚且如何精於算計,斤斤計較,這未免太自私了吧

再次,執行了三十多年的計劃生育政策,一代含在嘴裡怕化了、抱在手裡怕掉了的小皇帝似的獨生子女己經長大成人,大概是一切好處是我的、事事以我為中心已經習慣成自然了吧,在做事情、考慮問題時,有些人十分自私、唯我獨尊、不尊重他人,不考慮他人的利益與感受。加上這一代人文化程度普遍比較高,有些人成了標準的精緻的利己主義者。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將會不斷地、明顯地顯現出來了,確實令人擔憂。象題主的問題,算計父母、算計弟妹的話,只差脫口而出了。確實不是個東西,令人寒心!!

最後,這個成年的兄或姐應該管老二嗎?實事求是地說:一個己經成年的人,父母生育老二的可能性並不是很大。按一代人20歲計算,其父母至少42歲左右,稍微結婚遲一些,父母己接近50歲了。這個年齡生育二胎的可能性更小。因此,唯願其父母身體健康,順順利利撫養大老二,千萬別勞這個己成年兒女的大駕。當然,如果很不幸地出現《婚姻法》規定的兄弟之間互有扶養義務的情況,不論你怎麼想,就必須履行扶養老二的義務,這是毫無疑問的事情。否則,公安機關的刑警大隊會請你喝茶的。還是那句老話:人到世人走一遭,有些事情你毫無選擇的機會,必須接受。當然,人活一世,也千萬別活得太自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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