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縣:老父擔任“督促員” 兒子當即就履行

近日,河南省滑縣人民法院在一名特殊“督促員”的幫助下,順利執結了一起借款糾紛案件。

2014年,袁某向楊某借款39000元,胡某為其擔保。後袁某長期未還,楊某將其二人訴至法院。法院判令袁某償還全部借款本息,胡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因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楊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袁某和胡某依法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執行相關法律文書。而袁某和胡某拒絕簽收相關法律文書,也未如實申報個人財產,法院依法將其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向其發出限制消費令。

今年,胡某參加村委換屆選舉時,卻被告知因其已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無法參加選舉。聽到這個消息,胡某一下子慌了神,急忙找袁某商議,希望其儘快償還楊某借款,不要耽誤自己選舉。袁某口頭答應後仍舊找各種理由推脫不還,甚至拒接胡某電話,企圖逃避還款。胡某最終未能如期參選。

8月10日上午,執行幹警到被執行人胡某家中拘傳胡某,但胡某外出未能實施。胡某的父親聽聞兒子因為替人擔保成了“老賴”,還耽誤了選舉,當即拍著自己的胸脯跟執行幹警保證:“這錢200%能還。你們回去等著,我這就給他打電話,你們放心,我催著他,保證他明天就把錢還人家。”

8月11日,執行法官接到申請執行人楊某撤回執行申請的電話。原來,胡某當晚回家就被父親訓了一頓,隨後在父親的催促下,通過袁某的母親與袁某取得聯繫,兩人連夜趕到楊某家中,將法院判令應當償還的全部借款本息如數交到了楊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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