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猜一下,河南郭某帶病從國外返回隱瞞行程,法院會怎麼判罰?判幾年?

賤行賤遠


郭某輾轉多國回來後,隱瞞行程,造成接觸者暴露於再次被新冠病毒感染的風險之下,讓河南全省人民抗疫得來的大好局面可能丟掉,也可能影響全國人民共同抗疫,可能讓犧牲了自己幾個月不上班,各種貸款逾期、生活沒著落等巨大的風險換來的抗疫成果付之東流,真真是可惡至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規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現在郭某某已在確診了,正在治療,首先這貨的治療不能再國家免費了,需要自己付費,要不然讓全國人民納稅去給他看病,我想每個人都不會同意吧?對他這種行為,肯定要嚴肅處理,根據法律的話,大概是判五年左右,但考慮到他造成的影響是惡劣的,需要從重處理,至少也得判個10年,這樣才能起到威懾效果,假如才不會也不敢有人模仿他。

河北唐山市3月13日發佈公告,對境外入(返)唐人員刻意隱瞞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或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危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關治療費用由本人承擔。

唐山的這個措施,我舉雙手贊成,也希望能在全國進行推廣,現在我國抗疫已經取得了階段性勝利,但國家的疫情還很嚴重,當初害怕疫情而跑到國外躲病毒的人,現在扎堆回國,嚴防輸入性病例成為當前最重要的事情,只有這樣才會讓那些人不敢隱瞞,有利於有效應對境外疫情輸入風險,維護正常疫情防控秩序和生產生活秩序,切實保障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