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遊臨時退團 團費“打水漂” 特價團,退團不退費?


出國遊臨時退團 團費“打水漂”  特價團,退團不退費?

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 還未產生的費用,旅行社需退還

每年的春節長假,是市民出境旅遊的“黃金檔”,不過今年,由於新冠肺炎疫情,部分市民只得臨時取消了“出境遊”。臨海市民董女士的“韓國濟州島四日遊”計劃也因此而泡湯。旅遊沒去成,退團費還遭遇了麻煩。

受疫情影響,臨時退團

董女士平時做生意比較忙,十幾年了,一直抽不出時間陪孩子出去旅遊,兩個孩子又非常想去韓國玩。於是,今年春節,在朋友的介紹下,她認識了浙江省中青國際旅遊有限公司的員工金先生,並報了1月25日從溫州出發前往韓國濟州島的旅行團。

1月17日,董女士支付了3人的團費,共5730元。

1月21日,旅行計劃發生了變故。“那天,我朋友給我打電話,說疫情嚴重,韓國也有病例了,讓我不要帶著孩子出去,太危險了。”董女士說,她聽了朋友的勸誡,覺得很有道理。“安全第一,我當天就決定不去了,並第一時間聯繫金先生,告知他要退團退款。”

對於退費的要求,金先生當即表示一分錢不退,這讓董女士很疑惑:“我們沒去,為什麼一分錢都不能退呢?至於退多少,可以協商。況且我的很多朋友在其他旅行社報了團,取消後都能退回錢,為什麼我報的旅行社就不能退呢?”

特價團,退團不退費

帶著董女士的訴求,3月12日,記者找到浙江省中青國際旅遊有限公司的金先生。

金先生告訴記者,董女士一家三人,加上她的親戚,共六人,她們是作為散客拼團進來的,而他是和董女士親戚籤的合同,一直也是和她親戚聯繫的,情況他都瞭解。

“國家文旅局規定的是1月28日,開始停止出境,濟州島的旅遊團是1月25日,從溫州正常出發的。董女士之前一直都說去的,直到1月23日,才說可能不去。到了1月24日晚上,她確定三人都不去了。那天晚上,還是她親戚去問她,董女士說有疫情,有點不敢去,而且當時她家一個孩子有點咳嗽,怕去了回不來,是她自己放棄的。籤合同以及董女士說不去的時候,我和她親戚都告訴過她,這個團是特價團,不去了,團費是不退的。”

金先生的說法,董女士表示不認同:“不想退錢還說我孩子生病了,這話說得太不實在了。我不去,是因為疫情,這是不可抗力造成的。而且,你看這合同,裡面也沒有哪條規定不能退款啊。”

旅行社可以扣除已產生的費用

雙方僵持不下,記者聯繫了台州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所長張焯軍。

張焯軍介紹,1月24日,國家文旅部給各省市下達了政府文件,此文件對旅行社是沒有直接約束力的。該文件需要再通過各省市下達到旅行社後,才意味著那個時間段,旅行社開始禁止開展旅遊業務,那個時間段產生的行為叫不可抗力。

“因為這次疫情發生後,浙江省每個市之間下達的時間不一樣,像台州市是和文旅部保持高度一致的,就是1月24日,但這個團不是台州的自組團,而是從溫州市出發,那就要看那邊的規定了,個案還要具體分析。”

張焯軍進一步解釋說,旅行社不是自己生產產品,而是向上遊供應商採購的。法律規定,前期已經產生的費用,由旅行社出具相關證據,遊客認可後,再由遊客承擔,但還未產生的費用,旅行社還是需要負責退還。“具體還要由遊客和旅行社協商。我們文旅部門是鼓勵旅行社,向上遊供應商爭取,儘量減少遊客損失。”

最後,張焯軍建議董女士,如果合同有相關規定,那就按照合同進行。如果合同沒有約定,雙方又爭執不下,可以聯繫當地文旅局的投訴部門,讓他們介入調解。

昨日,董女士告訴記者,她已經到相關部門進行了投訴。


台州晚報 項弋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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