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一企業高管導演“無間道”被批捕

(上觀新聞)

滬一企業高管導演“無間道”被批捕

  為打擊同行,某互聯網公司合夥人竟想出“損招”,安排公司員工在競爭對手公司旗下APP上發佈有害違規言論信息,截圖後向有關部門舉報,導致該APP被下架處理3個月,造成被害公司因此停業、停產的危害後果。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範某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被普陀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李某是某互聯網科技公司合夥人,負責公司產品運營和內容審核等工作。2019年7月,李某發現有一款名為“u”的APP與自己公司的APP功能類似。為打擊競爭對手,李某授意下屬員工範某收集“u”上的有害違規言論,但遲遲沒有找到。於是李某心生一計,授意範某如果找不到違規內容,就用自己註冊的賬號在他們平臺上發佈違規內容,然後再截圖舉報。

  2019年10月,範某分別用自己和同事的手機在“u”平臺上註冊兩個賬號,並通過賬號發佈了本公司平臺上攔截下來的涉黃有害言論和圖片,截圖後向有關部門舉報。2019年11月起,“u”APP陸續被主流應用商店下架,每日註冊用戶量出現斷崖下降,造成公司運營停頓。後該公司被有關監管部門約談,告知其產品下架原因是存在涉黃有害的嚴重低俗內容,要求整改。

  “u”公司負責人則表示,平臺工作人員在審查過程中就已發現範某的賬號在發佈涉黃圖片,立即將該信息刪除,並未發佈到網上,因此懷疑該信息是用戶發佈後,通過自己的賬號截圖,利用截圖頁面舉報。之後公司又發現發佈有害信息的兩個賬號來自同一地址,且在發佈有害言論圖片後迅速修改了頭像,於是向公安機關報案。今年2月19日,公安機關將該案提請普陀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普陀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嫌疑人基於對同行惡意打壓的目的,在被害公司已經審核做出刪除或禁言的情況下,仍通過截圖自身發佈的有害信息的方式造成有害信息已公佈的表象,並向監管部門舉報,導致被害單位負責人被約談、APP下架,商業運營陷入停滯,損害了被害單位商業信譽與商品聲譽。2020年2月26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範某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被普陀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2月25日,檢察官電話聯繫被害單位負責人,得知目前該公司的app仍因惡意舉報尚未恢復上線。為幫助該企業儘快復工復產,普陀區檢察院主動與相關部門溝通,並將案件處理結果通報有關管理部門,澄清事實,為管理部門後續評估被害公司APP能否恢復運營提供借鑑。2月28日,“u”APP恢復部分功能並在應用商店重新上線。

  (文中所涉APP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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