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不會掉餡餅 一夜暴富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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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可不可以有?把錢存到個人投資理財公司,就可以得到遠遠高於銀行數倍的高息;購買個人投資理財公司推出的投資理財產品,每年就可以獲得百分之三四十甚至更高比例的回報;你購你的物,單由我來買……今天是消費者權益日,負責辦理經濟犯罪的萊蕪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提醒廣大消費者:天上不會掉餡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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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這個罪名出現在新聞、報紙、網絡等媒體上的頻率越來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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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案件動輒就是成百上千萬甚至是過億元的損失,讓廣大投資者感覺顫顫巍巍,如履薄冰,還有許許多多的投資者更是傾家蕩產,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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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2018、2019兩年間,萊蕪區人民檢察院就辦理此類案件9件42人,總涉案金額40餘億元,被騙投資人達7.4萬餘人,覆蓋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合計造成投資人損失額在15億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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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實施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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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高額利息引誘他人投資。這是此類案件中最原始、最直接的犯罪手段。我們大家都知道,正規金融機構一年定期存款利息最多不到2%,而個人投資理財公司則對外宣傳一年可以得到8—12%的遠高於正規金融機構的利息,而他們在收取投資人存款後,也會給投資人出具與正規金融機構存單高度類似的所謂的“存款憑證”,具有極大的迷惑性。如萊蕪區檢察院辦理的以陳某某為首的“晉福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其中在萊蕪本地利用“晉福投資”和“銀聯資本”非法吸收的1億餘元資金都是採用的這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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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目繁多的虛擬理財產品。這是此類案件中犯罪手段的現實升級版。不法分子為了儘可能的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前來投資,還推出了一系列高回報率的“理財產品”。而這些所謂的“理財產品”,承諾回報率有的甚至高達百分之六七十,但其實際上根本不存在任何的資本流通過程,不會產生任何的資本增值,這只不過是不法分子們憑空杜撰出來的一種新的斂財形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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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高額返點返積分活動。這是此類案件中犯罪手段的網絡升級版。之所以說是網絡升級版,是因為這種犯罪手段不法分子主要是通過在互聯網上建立的所謂交易平臺實施的。如萊蕪區檢察院辦理的“樂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焉某某就是在互聯網上推出了“51天天樂購”平臺,向社會公開宣傳“消費滿1000贈1000”的高額回報承諾,非法吸收4萬餘名會員資金近5.6億元,最後造成用戶損失1.6億餘元;“趣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情況與“樂購”案操作方式相似,其涉案金額更是高達33億餘元,造成損失近11.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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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寄語:

對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我們的態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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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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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不姑息


大家一定要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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