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禮泉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張水利帶領人民陪審員、書記員走出法庭,在禮泉縣看守所進行了一場特別的刑事庭審活動。
疫情期間,各級看守所是防控的重點單位。既要落實防控又要實現刑事審判工作順利開展,是當前刑事審判工作面臨的重大課題。禮泉縣看守所遠程設備無法使用的情況下,承辦法官積極主動與看守所負責幹警溝通,協調對策,確保庭審活動順利進行。在看守所的積極配合下,辦案法官同合議庭其他人員、書記員、公訴人共同前往禮泉縣看守所的會見室對被告人劉某盜竊罪一案進行了開庭審理。在這場庭審中,審判人員走出了法庭,離開了以往的審判席,在看守所狹小的會見室內進行庭審活動,隔著厚厚的玻璃,承辦法官耐心的向被告人進行發問,及時確認其是否明悉,保證被告人的權利充分實現。法官全程筆挺的脊樑使得胸前的法徽更為閃耀,也進一步展現了我們司法審判人員克服一切困難的決心和勇氣。這次審判活動中合議庭組成人員中有兩名年齡偏長的人民陪審員,他們更是積極配合,以專業的態度完成整個庭審活動,發揮他們對刑事審判的監督職責。
“辦法總比困難多”這是辦案法官堅守的信條,刑事審判工作就是在有限的條件下,克服重重困難,實現公平正義,塑造硬核的司法公信力! (記者郭朝霞通訊員 謝金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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