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自公佈之日起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取得重大進展和顯著成效。但是,“黨內存在的政治不純、思想不純、組織不純、作風不純等問題特別是一些深層次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制定出臺《規定》是黨中央健全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舉措。黨委(黨組)這個關鍵主體要守責、負責、盡責,不折不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規定》第四條指出: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堅持緊緊圍繞加強和改善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全覆蓋;堅持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堅持全面從嚴治黨過程和效果相統一。《規定》在責任內容、責任落實、監督追責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加強和改善黨的全面領導。責任內容中要求地方黨委在本地區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在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中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在同級各種組織中發揮領導作用;黨委(黨組)在本單位(本系統)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推動黨的主張和重大決策轉化為法律法規、政策政令和社會共識,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在本單位(本系統)貫徹落實。
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全覆蓋。在責任內容中明確了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要求,要求黨委(黨組)書記履行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在責任落實中要求黨委(黨組)每半年應當至少召開1次常委會會議(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每年年初應當制定本地區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年度任務安排,黨委(黨組)及其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情況作為年度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內容,等等。
堅持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在監督追責中要求地方黨委、黨組(黨委)每年年初應當向上一級黨委或者批准其設立的黨組織書書面報告上一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出現本地區本單位政治意識淡化、黨的領導弱化、黨建工作虛化、責任落實軟化,管黨治黨寬鬆軟等情形的,要依規依紀追究責任。
堅持全面從嚴治黨過程和效果相統一。全面從嚴治黨是為了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這是一個需要不斷努力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只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就證明我們的方向是正確的,我們就要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切實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
因此,我們必須發揚鬥爭精神才能養成戰鬥作風,開展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讓各級黨組織和主要領導保持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狀態,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重要領導責任。
▌來源: 海報新聞,作者:劉德中,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研究院研究員;梁雷,中央紀委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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