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推進餐飲服務單位有序復工,“黃碼”“紅碼”人員不得入店

3月15日,石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公告稱,為認真貫徹落實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兩手抓”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礎上,進一步滿足群眾生產生活需要,有力有序推動經濟發展,根據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於餐飲業和景區全面恢復營業的函》,現就推進餐飲服務單位有序恢復營業有關事項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餐飲服務單位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誠信經營,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嚴格履行食品及原材料索證索票和臺賬記錄制度。不採購、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動物肉類及其製品。不採購、貯存、使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開業前需準備充足的口罩、酒精、消毒液、洗手液、測溫儀(槍)等防護物資。必須對店堂、設備、餐具等進行一次全面消毒和安全檢查並標識。徹查庫房物品,徹底清掃衛生死角,清理超期食品、腐敗變質食品和食品原料。

二、餐飲單位要負責各從業人員一律按要求著工作衣帽、口罩,加強個人防護,設置洗手消毒設施,按要求洗手消毒。每日測量體溫並做好記錄,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從業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轉送至縣醫院診治。保持經營場所空氣流通,定期對空調過濾裝置(不得使用中央空調)、經營場所、加工場所、電梯等進行清潔消毒。持續落實好就餐人員進店戴口罩、健康碼查驗等措施。

三、各餐飲服務單位要結合自身經營規模和經營方式,科學落實防控措施,加強現場秩序管理,防止人員聚集。有包間的優先使用通風良好的包間,包間內就餐人數不得超過座位數的50%;使用大廳就餐的桌數不得超過總桌數的60%,單桌就餐人數暫不超過座位數的50%。

四、疫情未宣佈解除前,不得接待有較多人群聚集的大型就餐活動。

五、可提供一次性碗筷,應提供公筷公勺。顧客用餐後,應立即對桌椅進行消毒。為顧客提供公共洗手液、消毒酒精,提醒顧客應餐前洗手。

六、推行“健康碼”管理,由各餐飲單位負責,實行“綠碼+戴口罩+登記顧客姓名和聯繫方式”進店消費;“黃碼”和“紅碼”人員不得進入。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的不得進入,未亮碼掃碼、不戴口罩者不得進入。除就餐時間外,用餐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用餐完成後必須及時佩戴口罩,離開座位必須戴口罩。

七、各餐飲服務單位在經營中,若發現可疑情況應妥善處置並及時報告給縣疾控中心(電話:0915-6320343)。

八、夜市仍按照《石泉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第9號)要求,只允許線上營業,不允許店內就餐。

九、各鎮市場監管所要加強餐飲服務單位落實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的監管,切實履行屬地監管責任,確保轄區內餐飲服務單位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就餐人數控制到位,不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教育引導廣大群眾不聚餐,“紅事緩辦”“白事簡辦”。

十、縣餐飲服務行業協會要發揮行業管理作用,同監管部門共同做好餐飲服務單位疫情防控監管工作。

十一、我局將對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出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餐飲服務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嚴查重處。

十二、隨著疫情防控形勢的變化,如有新的要求,另行通知。

(z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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