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男方給女方買房,能要回來嗎?

zhangbaozhi


婚前買房,房產證上沒有女方名字,且婚後沒有按揭貸款的,屬於婚前財產,不屬於雙方共有,婚後買房屬於共同財產,一切還得靠商量,商量不成就得走法院了


一隻叢林鳥


看到看到這個問題,我覺得樓主問的不清不楚的。

1是離婚後,男方給女方買了一套房子,現在又想要回來嗎?

2是男方給女方買了一套房子,現在離婚了想要回來?


如果是第1種情況,既然都離婚了,幹嘛還要給女剛買房,補償贈與嗎嗎?

房產贈與已過戶我國實行房產登記制度,房產的歸屬隨著房產登記的轉移而轉移,房屋既然已經過戶,也就意味著房屋贈與已經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贈方同意也不是沒有要回的可能。

房產贈與已公證,但未過戶公證是以法律形式對贈與合同的確認,也是對合同雙方意思自治的保護,客觀上限制了贈與人對贈與合同的反悔。一旦贈與合同進行了公證那麼要撤銷也是很難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銷,撤銷公證贈與也是可以通過公證來撤銷的。


如果是第2種情況,是婚前買的還是婚後買的?

一、婚前買房是一方個人支付全部房款。這種情形在法律上屬於夫妻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不能進行分割。離婚是對該房產的處理只能根據產權人的意願

二、婚前買房均為二人出資,如果買房後結婚再離婚的或者買房後沒有結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資買房,該房產可以認定是雙方的共有財產進行分割。分割方式按當時的出資比例。

三、一人支付首付,婚後還貸在法律上有規定,婚前買房有一方支付首付時,該首付部分屬於個人財產,婚後還貸的部分屬於共同財產,應當由夫妻共同分割。


七色橙裡


這是第三者角度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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