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致廣東支援湖北醫療隊員一死一傷的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本報訊 荊州檢察官方微信 3 月 16 日通報了一起交通肇事案。

3 月 15 日下午,荊州區檢察院提前介入,快速辦理黃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對黃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經依法查明,3 月 13 日 20 點 25 分,犯罪嫌疑人黃某酒後駕駛輕型封閉貨車,沿荊州區鳳鳴大道由東向西行駛至距荊州大道交叉東側 50 米處時,將同向靠道路右側行走的中央指導組防控組駐荊州防控隊隊員、廣東支援湖北荊州醫療衛生隊隊員王某與李某某撞倒。事故造成王某受傷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李某某受傷。後經檢測,黃某酒精測試結果為 151.5mg/100ml。

3 月 14 日 9 時許,荊州區檢察院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隊獲悉案情,該院高度重視,迅速向市檢察院彙報,並針對疫情期間辦案特點部署提前介入策略,派兩名檢察官即時提前介入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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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檢察官第一時間與公安機關辦案人員深入交流,督促其儘快完善現場勘驗筆錄、痕跡檢測等證據,注重辦案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效率性。同時,在完成初步的閱卷工作後,承辦檢察官針對案件定性和可能影響量刑因素提出了三個繼續偵查取證的要點。根據疫情期間辦案嚴格落實隔離、防控的要求,承辦檢察官在公安機關辦案人員的陪同下,還通過視頻對犯罪嫌疑人黃某進行了訊問,告知其相關權利與義務等。

3 月 15 日,公安機關將該案案卷移送至荊州區檢察院,該院第六檢察部收案、第二檢察部受理都在最快時間內完成,承辦檢察官嚴把事實關、證據關、法律關,再次詳細審閱案卷資料。結合前期提前介入做的大量工作,這起案件同時構成危險駕駛罪和交通肇事罪,按競合犯從一重罪處罰,以交通肇事罪批捕。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瀟湘晨報記者陳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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