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鷺講堂】戰“疫”普法系列之二——哭泣的穿山甲

截至目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人數已達7萬餘人,因感染死亡人數超2千。來自野生動物的病毒,繼2003年的SARS之後再次給人類以深刻教訓,對自然生態的破壞已威脅人類自身的生存與發展。嚴懲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保護生態環境資源,是實現人類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一環。

近三年來,防城港市檢察機關嚴厲打擊各類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共批准逮捕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案件55件95人、起訴40件75人;批准逮捕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案件23件27人,起訴22件38人;起訴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1件1人。

白鷺講堂——戰“疫”普法系列之二,讓我們聽聽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穿山甲的心聲……

【白鷺講堂】戰“疫”普法系列之二——哭泣的穿山甲

【白鷺講堂】戰“疫”普法系列之二——哭泣的穿山甲

【白鷺講堂】戰“疫”普法系列之二——哭泣的穿山甲

白鷺哥哥普法答疑

問:涉及野生動物的犯罪有哪些?處罰重嗎?

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注意,這些罪名是選擇性罪名,根據實施的行為和對象組合,其實是很多個罪名呢。根據觸犯的罪名、野生動物的數量或野生動物製品的價值以及犯罪的其他情節,最高會被判處無期徒刑!

問:珍貴動物或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有哪些?

珍貴動物或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野生動物以及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防城港市查獲的珍貴動物或製品主要有穿山甲、孟加拉巨蜥、豚尾猴、短尾猴、象牙、犀牛角、虎骨等。

問:只是幫他人走私珍貴動物 “看路”(查看是否有監管部門查緝並通報以逃避查緝)也構成犯罪嗎?

明知他人實施犯罪仍提供幫助,如為其提供貸款、資金、帳號、發票、證明,或者為其提供運輸、保管、郵寄或者其他方便,根據法律規定構成共同犯罪,“看路”也是一種幫助!

問:買野生動物自己食用也會構成犯罪嗎?

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中的“收購”,包括以營利、自用等為目的的購買行為,所以明知是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仍買來食用也構成犯罪。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款:“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一百五十六條:“與走私罪犯通謀,為其提供貸款、資金、帳號、發票、證明,或者為其提供運輸、保管、郵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論處。”

第三百四十一條:“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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