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雲曾說阿里員工每天工作12個小時很正常,更重要的是文化思想認同,你怎麼看?

互金圈


取決於你怎麼看待工作。


市面上除了阿里還有很多公司可以選擇,為什麼還是有很多人對阿里趨之若鶩?

每個人抱著不同的目的來,有人可能是想來鍍個金,從阿里出來後身價倍漲;有的人可能是來阿里學習和成長取經,遇到一些良師益友;有人衝著錢和公司發展前景。不管是什麼原因選擇了阿里,選擇的同時他也默認接受了阿里的工作強度。


再來說如何看待工作的事。工作多少小時算正常?

我們從小書本學的革命先驅馬克思為了自己的事業,不分晝夜埋首圖書館苦讀;大哲學家維特根斯坦放棄萬貫家產,在必要的休息之外一心研究自己的哲學事業;說的近一點,王健林去年曬出的作息時間表也震驚了不少人。

你可能會說,他們都是有自己事業的人,為自己的事業而工作當然不同。

我們不是企業家,不是某某家的每個人就沒有自己的事業了嗎?


老闆和打工者?

我們的二分法喜歡用老闆和打工者,來簡單區分工作角色,除了公司的大Boss, 其他都是打工者。在我大學剛畢業來上海工作時,房東對我感嘆說"小姑娘從外地來上海打工,不容易”。聽到“打工”這個詞我愣了一下。因為在我的詞典裡沒有這個詞。我來上海工作是我做了諸多體驗嘗試,及分析後選擇了上海,上海有我想要的學習和成長機會及視野。


如果一定要說“打工”的話,我們每個人是為自己的簡歷在打工。作為獵頭每天閱覽上百份簡歷,有亮點的簡歷才會被我們選中做溝通。所謂亮點,核心是看你待過什麼公司,參與過什麼項目,做出了什麼成績。哪怕是創業者,他過往的工作成績也都是他創業的基石,那裡有經驗,人脈,口碑背書,當然不包括王思聰這類資源主導型的創業者。


這個年代是個越來越重視個體價值的年代。

過往公司是鐵打的銀盤流水的兵,這個年代我們每個個體要始終打造自己的銀盤。如何選擇每一份工作,及在每一段履歷中打磨鍛造自己的核心能力,才是應該重點要考慮的問題。這些做到位了,至於以後是繼續和企業合作共贏,還是選擇創業你都有了相應的資本。


所以一天24小時,怎麼用,取決於你自己。至於馬大大說了什麼,也許不重要。


麥田青語


  如果僅僅是從阿里的角度來看,馬雲的說法沒有問題。其實,阿里從最開始就是有很強的加班文化的,包括最近的996ICU項目,阿里也是被列為了84個黑名單公司之一。

  但是阿里本身發展得很好,成為全球排名前五的互聯網公司,也是中國數一數二的互聯網公司。阿里的員工,獲得感是比較強的——雖然他們也非常辛苦。我瞭解到的一位在阿里做財務的朋友(男),和妻子長期兩地分居,他在深圳,妻子在杭州。在深圳,他沒有任何社交活動,每天晚上12點以後才能下班。唯一能算正常的,就是下班之後還和同事們去擼個串,週日可以和家裡人通視頻。雖然很艱難,但是他願意做這份工作,一是阿里的待遇非常豐厚,年薪在60萬元左右,是他在華為時候的2倍(而且是在華為非洲);阿里還給他分了1000股股票——請注意,阿里的股票一股就是185美元,相當於1240元,比茅臺還貴呢,1000股價值124萬元。他們的想法是,等到幹滿一年,就可以賣掉,可以在杭州再按揭一套房子了。

  所以,阿里、騰訊、華為這樣的優秀企業,加班文化自然很殘酷,但給出的回報也是超過社會平均水平好幾倍,甚至十幾倍的。這也是為什麼它們能夠吸引最優秀的大學生加入,源源不斷地保持競爭力的重要原因。

  馬雲之前也說過,我給你工資,就是買你的時間,8小時、12個小時都一樣。如果回報能夠與你的付出相匹配,那麼其實也無可厚非。

  但是,脫離開阿里、騰訊、華為這些最優秀的企業,馬雲的說法就不太準確了。優秀的公司並不多,絕大部分企業都是很平庸的,絕大部分員工也都是普通人,談不上優秀。一些二三流的公司,或者一些創業公司,也想要員工付出和阿里員工一樣的精力(比如推行996),但又不給相匹配的收入,有些時候只是畫大餅,有些時候甚至耍些小動作(比如在勞動合同上設置陷阱),(只談情懷,只談責任,不談收入)那這樣的996肯定就是耍 流 氓了。


小怪聊生活


我是金牛視覺,很開心和大家一起來分析這個問題

首先,馬雲說阿里員工每天工作12個小時很正常,這個在互聯網企業裡面是太正常的事情啦,我們先來看看阿里和騰訊兩個互聯網大企業的員工的一些共同的工作實際狀態:

每天晚上9點後,這兩個企業的員工才開始陸陸續續走出來,坐上公司的接送班車準備回家,但是現場觀察的情況,經常看到的情況是,這個時候的員工並不是許多。

每天晚上10點之後,是這兩個公司下班人員最多的時候,這個時候如果有到現場看過的,都會驚訝於那種場面,就是路面上全是密密麻麻的大量的出租車、滴滴專車、私家車在準備接送下班的員工。

晚上12點,如果你們去現場看看,會發現在這兩個公司的辦公大樓,依然是燈火通明,意味著還有大量的人還在工作。辦公樓下面的出租車依然在排隊等著接人。

以上就是這兩個企業的上班現狀,在深圳,最經典的一句話就是,如果你看晚上通宵辦公樓都亮著燈的,那就一定是騰訊大廈。

實際上,在這兩個企業上班的人,大部分都是認同這個企業的文化及理念,所有的加班都是自願的,因為道理很簡單,你不去比別人更努力,你就很難在這個企業生存,因為有比你更努力的就會淘汰掉你,這是市場經濟在現代職場中的殘酷。

所以,一個企業的成功,不是工作多長時間的問題,而是你的文化和理念是否能夠讓全體員工認可及理解,並願意自動自發去工作去努力,這才是最主要。

不知道你是否認同這個說法,歡迎一起探討!


金牛視覺


孫正義投資馬雲,之前馬雲滿中國找投無門,風投大資金鋪就中國虛擬商場收租之路,衝擊了本己因高房租,高成本,經營步履艱難的實體店商,富了一些人,窮了一批人,這是經濟發展的一個進程,適逢中國改蓽開放,國家寬容了,國人接納了,但利益誰得了都心知肚明。有人拿納稅說事,但被電商衝擊關閉的店商就不納稅嗎?誰納得多,誰解決就業多,這賬有得算,但收益全在國內是不爭的事實。馬雲是個買辦角色,因為大利是被美日拿走了,當年在上海灘的買辦即使富得流油,也是老外的殘湯剩水。馬雲應感恩中國人的善良與國家的寬容,而不是以為老子天下第一,都是老子奮鬥來的,再以奮鬥雞湯灌輸眾人。好像世人皆醉他獨醒,其實這麼急功近利,唯恐世人忽視他,恰恰是骨子裡深深的自卑感驅使,即使千億財富也沒平衡心理,這地球上最高的山峰也難填平地球上最深的海溝,就是這道理。


用戶2791601442336


馬雲的這個話,從幾個層面看,理解是不同的,正如大眾的理解和馬雲的本意可能不一樣是一個性質。

馬雲說這個話的背景

去年一段時間,996工作被推到了風口浪尖,因為996工作讓很多職場人士的健康造成了一定的隱患,也確實沒有很多時間去享受生活和陪伴家人,而這其中,很多公司,特別是互聯網公司都中招。

在這樣的背景下,作為企業家和名人的馬雲,深知996工作的現狀,更深知互聯網行業996工作的必要性,那他為什麼要說這個表面上看起來明顯是有違勞動法的“名言”呢,不得而知,但是,我想馬雲本人應該不會主動去說這個,一定是媒體推波助瀾的,不得已而說,但同時,馬雲的口才大家是知道,因此,也就有後面的文思思想認同了;

對於本句馬雲的“名言”我的看法大致是這樣

首先,馬雲承認阿里就是996

馬雲很清楚也很坦白阿里員工大部分就是996的工作狀態,這個不僅馬雲知道,阿里的員工知道,媒體也知道,那為什麼不大方承認呢?

其次,為什麼是工作12小時正常呢?

是工作需要,作為阿里這樣的企業,業務繁忙應該是大部分部門的工作狀態;

這個和阿里對員工的工作要求也是分不開的,比如業務部分,白天電話與客戶聯繫,在外面跑客戶,晚上還要回到公司總結,開小會大會等等,這個在阿里就是一個常態;

第三,是阿里有相關的工作制度和福利制度的保障;

工作制度分為考核制度和加班制度;

在阿里,考核制度的要求,讓員工不為上下班打卡而工作,為自己的工作目標工作,沒有完成工作目標,個人的績效會受到影響,個人的收入個人的榮譽團隊的榮譽都將受到影響

在阿里,什麼是加班,加班是有規範的,個人的工作未完成不核算加班,這個符合邏輯,也符合法律要求。而公司要求的加班,是要加班申請的,只有通過加班申請的加班才是加班,所以,工作時間長並不等於就是加班。

另外,福利制度也讓員工更有意願在公司上班,反正工作沒有做完,回家也是做,在公司和團隊一起做,工作效率高的同時,還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項福利,比如夜宵,比如健身房,比如班車,等等;

第四,在馬雲的心理,阿里的制度是相對完善的,這個不是他應該考慮的,他需要考慮的就是阿里的文化理念的灌輸和執行

在馬雲看來,這個才是最重要的,也是帶領阿里能夠走到今天的最重要的因素。阿里的企業文化全世界都知道,文化決定了企業的管理行為,也決定了員工的工作行為。

所有制度解決不了的問題,文化可以解決。


稚始梔終


我永遠也不會認同每天工作12小時,人生工作是必須的但不是全部。我只認可自圓每天工作12小時的,那是敬業值得尊敬。也許是阿里招的都是優秀中的精英吧,我始終都是相信工作學習是有氛圍的。把一個不愛學習的人放在一群愛學習的人之中,他也會自覺約束自己上進,何況“家長”帶頭鼓勵。但是我們常看見家長著急孩子不出去鍛鍊娛樂悶頭學習,就會督促休息讓夥伴拉他出去玩。國家制定勞動法也是對廣大人民的愛護,阿里如此多的精英每日工作12小時,作為企業家長你不心疼這些年青人嗎?的確不會,他不是你家孩子,走了還會有其他的孩子,他也不是政府關乎國民,他只會表揚鼓勵精英們多裝金幣會有幸福生活,卻不知金幣貪的太多逃不掉就會被太陽曬死!

什麼事非得一個人每天干到12點?人可以停,機器不停就行,都是同行高智商有什麼不能溝通妥?說白了:請一個人比請兩個人划算。給高點錢死了我都是免責的!說到這裡我腦袋裡有幅圖畫我不說大家心裡清楚了!


清水浮木


高尚有高尚的座右銘,卑鄙有卑鄙的通行證。


工作12個小時肯定是與勞動法背道而馳的!

如果你作為老闆,你的員工,工作12個小時,而你也需要一個正常的理由去說出來的話,如果沒有理由那就是你的不對了。


馬克思在資本論裡面已經闡述的很明白,資本家只有壓榨剩餘的勞動價值才能有多餘的資本。


每個企業都有每個企業的企業文化,但是每一種文化都不可能相同,相同的都是他們都是企業。


每一種企業文化都是為企業服務的。

馬總說這個話,這不是由於他的意識形態決定的,還是由他的角色決定的,它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但是我想,無論如何,馬總都是一個偉大的企業家,而且是一個有良知的企業家。


創業小妖怪


資本家的嘴臉都是一樣的.


鐵孩子58293754


馬雲說,堅持自己的理想,萬一實現了呢?

他一直說的是他想對員工說的話,不是說給他自己的,也不會用到自己身上。每次都不一樣就對了,因為想不起自己說過多少“到什麼場合說什麼話”的內容了。


燈塔先生


企業為什麼要有企業文化,就是要找一幫志同道合,找一幫有共同想法的人在一起做事,有很多人工作是很拼命的,對於這些人來說工作12小時很正常,可以算算12小時是一個什麼樣的強度,早上9點上班,晚上9點下班就是12小時,這個強度雖說不小,但也不算超級大,很多人的工作強度比這個還要大。


企業文化本質上其實是一種價值觀,價值觀是多元化的,沒有人要求你必須認可這個價值觀,但企業有權利做篩選。

認同自己價值觀的人留下,不認同的就走開,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我覺得每天工作12小時確實很正常。

第一、不要拿自己的價值觀去衡量別人,價值觀是用來找志同道合人的

經常會有人說,我的目標很簡單,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拿一份不多不少的工資,能養活自己,養活家庭即可,我不需要有多大的抱負,那樣太累了。

這樣的價值觀當然沒有錯,但我們不能要求別人也是這樣的價值觀,有的人則恰恰相反,他們需要通過努力工作來證明自己的人生價值,尋找自己的成就感,同時通過高強度的工作獲得自己想要的生活,這也沒有錯。

而企業宣揚這樣的價值觀也是為了找到這樣的一群人而已,所以如果你在這家公司請不要抱怨,要麼接受,要麼離開。

第二、企業的目的是盈利,不是用來休閒的

企業是一個盈利組織,它希望每個人都能夠體現出自己的價值,工作時長雖然不能完全體現一個人的工作價值,但80%的情況下還是能夠體現出來的。

很多人會說那是因為你的工作方法不對,工作效率不對,如果你有這樣的想法,那恕我直言,只能說你眼界太窄了,遇事兒太少了。

你看看很多公司的高管,每天忙成什麼樣子了,難道都是工作效率的問題?當然不是,而是工作量確實非常大,尤其是一些大公司,一個人的工作趕上小公司兩到三個人的工作量,這是很正常的現象,如果你真的經歷過這樣的工作,我相信你是不會說這是工作效率的問題。

尤其是互聯網行業,行業變化太快,很多運營方案是沒有盡頭的,沒有最好只有更好,所以如果你想不停的精進自己的業務,這是無盡頭的,別說一天12小時,就是24小時也不夠用,所以這和工作效率沒有關係。

而恰恰互聯網行業是加班最嚴重的行業,這和行業本身特性是有關係的。

第三、高強度的工作是有回報的

無論是阿里巴巴還是騰訊、百度,抑或是現在的新興巨頭,工作時長的確要遠高於一般企業,但為什麼還是有那麼多人擠破腦袋要進,除了大公司的光環效應,最重要的還是薪資遠高於其他公司。

很多小公司根本開不起高薪水,你拿著那麼高的薪水,工作量當然趕上小公司2-3人的工作量,工作時長肯定也遠高於小公司,不然別人憑什麼給你開這麼高的薪水。

從另外的角度來講,付出一定是有回報的,不要只看到人家的工作時長,沒有看到人家的薪水。

我們千萬不要以自己的視角去看待問題,思考問題,那樣你的世界將會嚴重的畸形,因為很多事情在我們看來都是錯誤的,但其實很多我們認為錯誤的事情,在別人看來卻可能是機會,卻可能正確無比,這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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