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社區人員捱打住院,是工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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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騎中


肯定屬於工傷

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根據國家規定,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1953年1月2日政務院修正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其全部診療費、藥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食費與就醫路費均由企業行政負擔;醫療期間工資照發;確定為殘廢時,視其殘疾程度,由勞動保險費中按月付給因工殘疾撫卹費或因工殘疾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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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傷害的,應認定為工傷。

抗疫社區人員捱打住院的情節,符合該條工傷認定的全部要件,應當認定為工傷。

不僅如此,抗疫社區工作人員,如果因公外出,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暴力等傷害,也應認定為工傷。


久有凌雲志


抗疫人員不顧個人安危衝在一線值得尊敬,捱打住院社區應該給申請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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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工傷 。如果很嚴重先報案,由公安取證看誰的過錯,被捱打者出具公安現場報告書,然後司法鑑定鑑定出結果 。


冢虎軍師小白白


如果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算工傷,要儘快向當地社保局申報工傷。

所以防疫人員捱打可以被認定為工傷


祖國一路順風加油


當然算工傷了,什麼僱傭關係,你用人就是法律上的用人單位,就是勞動關係,鎖骨骨折當然是工傷,所謂在編人員是行政事業編制,因為編制有限,就需要合同制的人員作補充,形成勞動法規定的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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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是工傷,這畢竟是在工作時候發生的事情嗎


天山上的那朵雪蓮


有點複雜,一個巴掌拍不響,留好證據,到法院裁決。


aaa廣義


這個不僅是工傷問題這麼簡單。可以說這個被打者是個英雄因為是ta的行為才避免更多的人感染。如果ta不做防疫這件事情待在家裡怎麼會被打呢?

這些打人者應該明白是他們這些防疫人員保護了你們。否則躺在醫院裡的人就可嫩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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