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兵山男子多次在網絡中詐騙獲利5萬餘元,終受到應有刑罰

調兵山男子多次在網絡中實施詐騙,作案6次,總計詐騙金額人民幣58300元。日前,男子終於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二三里資訊獲悉,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人民法院於2019年8月20日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網絡詐騙案件。

賈某某,男,1981年出生,漢族,居住於遼寧省調兵山市。其2019年共計6次在網絡中實施詐騙:

1.2019年2月17日,被告人賈某某虛構可以為被害人李某1介紹工作掙錢的事實,騙取被害人李某1人民幣2000元。

2.2019年3月1日,被告人賈某某虛構出售比特幣礦機電源的事實,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騙取被害人廣某人民幣2000元。

3.2019年3月9日,被告人賈某某虛構出售礦機電源的事實,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騙取被害人董某人民幣8000元。

4.2019年3月10日,被告人賈某某虛構出售礦機電源的事實,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騙取被害人李某2人民幣24800元。

5.

2019年3月17日,被告人賈某某虛構出售電子產品的事實,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騙取被害人叢某人民幣5000元。

6.2019年3月20日,被告人賈某某虛構出售礦機電源的事實,通過手機銀行轉賬的方式騙取被害人汪某人民幣16500元。

被告人賈某某實施詐騙作案6次,總計詐騙金額人民幣58300元。

2019年4月23日,被告人賈敬環被公安機關抓獲,並如實供述本人全部犯罪事實。案發後贓款未繳回。

法院認為,被告人賈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行為構成詐騙罪。被告人賈某某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賈某某系多次詐騙,予以從重處罰。

判決如下:

1、被告人賈敬環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2、責令退賠被害人李某1人民幣2000元、廣某人民幣2000元、董某人民幣8000元、李某2人民幣24800元、叢某人民幣5000元、汪某人民幣16500元。

調兵山男子多次在網絡中詐騙獲利5萬餘元,終受到應有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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