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勳:當人情干預法律時

蔣勳:當人情干預法律時


我為什麼需要信仰


老子最崇拜的信仰是嬰孩,他覺得嬰孩是最圓滿的狀態,因為無所求,無所缺。


一旦開始有困惑、有不足時,就會追求,就會要“返璞歸真”,表示你開始作假了,你開始有很多尷尬、不舒服的情結,所以要努力回到璞與真。

這個過程,我稱它為信仰的過程,是很漫長的探索,而當你又回到璞與真時,就不需要信仰了。

蔣勳:當人情干預法律時


在青少年時期,因為身體、心理的變化,有更多的困惑,我需要更明顯的信仰,所以我進到天主教。

到了高中、大學,我會希望信仰能夠和思維、哲學結合,這時候佛經更能滿足我,所以我長年住在廟裡讀佛經。


這樣的信仰旅途,讓我在聽到別人問我“你信什麼教?”時,會愣在那邊不知道怎麼回答。

蔣勳:當人情干預法律時


因為陪伴我的不是單一的宗教,而是所有的宗教陪伴我度過一個困惑、自我覺悟的過程。


我到現在還是在一個巨大的困惑當中,所以我會說對於困惑的信仰不應該有嘲諷,而應該要悲憫,因為我們都在困惑當中,只是知道或不知道。


以我自己而言,我仍然在困惑中,但比較不急了,不會今天走進教堂、廟宇,就要立刻得到解答,或是今天買了什麼東西,做了多少捐獻,明天就要馬上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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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始覺得信仰不需要這些形式,而是像一個好朋友,永遠陪伴在旁邊,和你做更多的對話,甚至勇於去自然地呈現自己脆弱的情感,因為已經夠堅強了。

信仰是幫助人解惑的,如果無惑可解,信仰就消失了。《金剛經》說法、非法,一切法皆非法,這樣的說法讓我領悟很多,當法是虛妄的,那麼信仰本身有一天也可以是不存在的。


因為它變成實踐的力量後,就不需要再拘束於語言、儀式了,這是一種階段性的,我們不需要去批判不同階段的人,去說:“你怎麼還在那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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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也曾在那個階段過,當你走過來以後,應該要知道每一步踏過來是多麼艱難,你不會去嘲笑,反而會尊敬。如果你會嘲笑某一個階段的信仰,就表示你連那個階段都還沒有到。


對抗人情包袱


對於文化,我一直秉持一個原則,就是文化要與現實生活結合在一起,落實在生活當中,文化如果從生活裡隔離出去,這個文化本身就只是一種假象,甚至它只是過去的遺產,不是一個活生生的文化。

所以我不太能夠理解,一個國家的美術館很好,表演藝術很發達,但國民的生活非常粗糙跟野蠻,我想這是不太可能的,兩者應該是一致的。

所有在博物館裡面所得到的美的訓練,在音樂會、戲劇當中得到的對生命的反省跟提煉,都應該在生活裡落實成為一種國民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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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藝術的發展是一個上層結構,或者文化的表徵,可是更重要的是,必須回到國民的生活中,在食衣住行裡再現,如果中間出現很大的落差,那就是有問題了。

紐約在70年代曾經有過很大的落差,可是他們經過長期的努力,如今已經變成世界表演藝術、美術收藏品都是數一數二的城市,而國民的素質也慢慢培養起來了。

紐約的改變與立法有關,基本上在現代社會里,一切東西都跟法規有關。而在我們國家,法規不能說不嚴,我們有都市計劃的法規,有交通法規……甚至比世界很多地方都要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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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們在執法上卻很難嚴格,因為我們有傳統儒家倫理中所謂的人情包袱,還有倫理中的一種“彈性太大”,可以這樣解釋,也可以那樣解釋,這就會讓執法者很為難。

從我的角度來看,我會希望倫理能夠傳延,人情也是我們足以自豪的文化的一部分,但同時也很擔心它們會干擾法的嚴格性。常常一個法律事件都不是一個單純的法律事件。

譬如我會聽到朋友說,今天碰到一個警察好好喔,跟他講因為家裡發生什麼樣的事情所以超速,他就沒有開我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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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事情其實是會讓人啼笑皆非,從人情來講他是個好警察,可是從法律來講,他是失職的警察,這裡面其實是多重矛盾。

我想每一個人,包括我自己在內,都要反省在我們身上,舊有傳統倫理跟現代新公民的法律觀,牴觸到什麼程度?不是在指責別人,而是自己做反省跟檢討,如果換作我碰到這個事情的時候,怎麼辦?

在西方社會里面,你提出家裡發生什麼事情為理由,是很荒謬的,可是在我們國家,你會覺得非常合理,甚至還會覺得你怎麼可能不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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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當執法者老是在體諒時,所有的法都沒有辦法繼續下去了。

我倒不是要指責執法的人,我想討論的是一個民族性的問題。

這個民族性本身是以道德、倫理作為最高指向,以人情作為最高指向時,勢必會干擾法律,當然也會干擾到政治經濟的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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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想一個文明社會,所有的東西都可以被人情修正,人情最後就有可能會被利用,變成某一種壟斷。


於是就有黑道綁標、圍標這種公共弊案,以及各種家族關係、人情的介入,使我們的未來計劃一直被修改,每一個環節都有各種的人情,原本一個很好的計劃就改壞掉了。

客觀上講只要執法比較嚴,就不會有這些問題,可是我們在對抗的是一個非常古老、非常巨大的包袱,這不是那麼容易的。


呼籲一種新的公民哲學


也許我們的社會需要非常出類拔萃的哲學家,他的思想冷靜、透徹、清晰到能夠呼籲出一種新的公民哲學。

公民哲學就是一個國家、一座城市裡的公民,要遵守的一個思想體系。目前我們沒有這樣的東西,所以很多時候是在模稜兩可的舊道德中,剛好是傷害了新公民哲學的可能性。

有時候我都覺得好像自己也在扮演這樣的角色,因為我在講的是人道主義、一種家族親情、一種人對人的互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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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到最後會發現,如果一個孩子在一個對的社會,在一個新的城市道德跟一個新的公民道德里面,即使沒有家族、沒有父母,他都應該能夠被國家養大,這才是新道德。

一個棄嬰可以被國家的社會局養大,一個孤獨的老人也可以被贍養到善終。


他不是依靠家族,也不是依靠人情,更不是依靠我們講的一種所謂愛或者道德,不是那麼空泛的東西,而是依靠一個很具體的社會福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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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過來想,為什麼我們要丟掉舊傳統的包袱會這麼難?也許就是社會福利政策不夠完善。


當你不照顧你的孩子時,會有人照顧嗎?你能夠放心嗎?如果不能,那麼家族、倫理、道德就有其存在的必要了。

如果你想到老了沒有兒女養你,就沒有任何人能照顧你,當你有這種恐慌的時候,你當然就只好講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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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新道德跟舊道德,其實是在一個西化的公民道德跟舊式的中國倫理的家族道德之間的衝突。而舊道德很多人在闡述,從一個完善的福利制度裡面建立起來的新道德卻很少人說。

當然,也有很多人在為實現新道德而努力,每一個文化和社會,都需要一個成長的過程。


我相信,舊道德和新道德有一天能到達平衡的關係,那時候,我們的信仰也不會再感到恐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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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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