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從精神病院治癒出來後就一定是正常人了嗎?

yukiye620


一個人從精神病治癒出來後就一定是正常人了嗎?這要看你對治癒的要求有多高

精神科疾病的臨床治癒,精神症狀消失達90%以上即可,然後在恢復期逐漸鍛鍊社會功能

大多數精神疾病個體或家屬,都關心:經過治療,病情是否會好轉,能好轉到什麼程度,是否會越住院越嚴重。這裡我要澄清一下,對於精神科的很多疾病,病因尚未清楚,目前只是對症治療,所以,達到根治的目的很難。

可以肯定的是,經過住院系統的治療,患者病情一定會改善,但能改善到何種程度,由於個體差異,無法做出預知。臨床上,我們將90%的症狀控制住,就可以定位為臨床治癒。但很多家屬力求完美,想經過治療後能夠恢復到病前狀態,其實是不容易做到的。

數據顯示,精神分裂症的個體,經過治療,大概有不足20%的個體預後良好並能適應正常生活,但這其中,只有少部分能恢復到病前狀態。

大部分個體,是很難恢復到90%以上的,這其中還有一部分人群,藥物治療起效甚微。

很多患者精神症狀頑固,經過多種藥物或其他治療方式,仍無法使症狀完全消失。當使用兩種以上的不同藥理化學結構的抗精神病藥物治療6周以上,症狀不見好轉者,則被稱為難治性精神疾病。這裡有這樣一個體會:往往症狀較為單一的(如單純的幻聽,無其他特殊表現),治療難度反而更大。拿精神分裂症舉例,難治性個體,經過數月的治療,更換過多種藥品,均沒有明顯改善,並不是藥物療效差,這是由自身身體差異造成的。

我曾不止一次的說過,精神病人,症狀消失後,要評估其社會功能恢復情況,不能單純以臨床表現判定其恢復情況

一個正常人,應該具有自我的一個歸屬感,比如家庭的歸屬感,社會的歸屬感。所以,正常人的生活離不開社會。

一個精神病人的社會功能,包括其學習能力、生活能力,執行能力、社會交往能力等,所以,從醫院出院後,不論患者殘留的精神症狀還有多少,作為家屬,我們都應該鼓勵其鍛鍊社會功能。幫助其早日迴歸社會。

回到題主的問題上來,個人從精神病治癒出來後就一定是正常人了嗎?我認為這是一道開放的題目。首先,根據我上面的觀點,至少剛出院時還不足以下絕對正常的結論,患者需要在之後的生活上逐漸證明自己。

然而,從另一方面,也就是人文方面,我想說,周圍旁觀者也好,醫生、家屬也好,我們應該鼓勵患者,給予患者積極的肯定,如果承認出院後就是正常人,能夠幫助患者在社會上建立自信,那我們回答正常也無可厚非。

希望我的解答對你有幫助,請關注,我將繼續更新相關知識


汐煒醫生


這個問題由精神病院的醫生來回答你吧!

從精神病院出院的患者大概有三種情況。

第一種,精神疾病好轉,精神症狀基本消失,但仍可能存在部分殘留精神症狀,比如幻覺、妄想完全消失,但患者還會偶爾出現自言自語、無故發笑的反常行為。精神疾病治療週期比較長,比如精神分裂症的治療週期可能會達到2-3個月。所以很多患者出院歸家後仍需繼續服用治療劑量治療。


第二種,一些患者在院期間精神症狀完全消失,符合出院標準,判定臨床治癒出院。但這個臨床治癒和我們理解的治癒還是有區別的,前者指精神科疾病在本次住院已經治癒,但因為精神疾病慢性復發的特點,無法遇見下次是否復發。比如分離轉換性障礙患者每次緩解都比較快,但因疾病特點及性格基礎,會反覆發病。

分離轉換性障礙

第三種,法定監護人要求出院。一些情況下監護人會要求中斷治療,根據精神衛生法監護人是有權利隨時接患者出院歸家的,一些涉及司法強制治療或者救助站被救助人員也可能根據需要隨時辦理出院手續。

精神病人情況複雜,同樣的病人每次出院情況都不一樣,所以無法籠統說出院的患者就一定能達到什麼程度,或者一定說是正常人。還要看患者的症狀情況和患者對藥物的依從性。


我說精神


樓主你好,很高興能回答你的問題。首先精神病是一種嚴重的心理障礙,從定義上而言精神病指的是大腦機能活動發生率亂,導致認識、情感、行為和意志等精神活動不同程度障礙的疾病的總稱。常見的精神病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性精神病、更年期精神病、偏執性精神病及各種器質性病變伴發的精神病等。
在很多人心目中,一個人一旦患上了精神病就很難治癒,事實上,有不少精神病人經過合理治療和刻苦自我精神調節,病情得到康復,能像健康人一樣生活、工作和學習。 不論是重症精神病還是神經症,治癒的希望都是存在的。就像你說的,一個人已經從精神病院治癒出來,而且這裡還存在一個問題,就是並不是精神病院的病人都是存在很嚴重的精神疾病,有些就是有睡眠障礙、進食障礙,甚至是輕微的焦慮症以及人際交往障礙等等,這些行為表現也很正常,而且本身也不算很嚴重的問題,所以他們治癒後根本不會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
但是即使是像精神分裂這樣嚴重的精神疾病,按照你說的已經得到治癒,那麼他們出來後基本的社會功能已經得到恢復,也可以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人際交往也可以正常進行,所以我們應該認為他們和正常人沒有任何差異。當然,至於後面會不會再次病發那就不好說了,但是隻要能夠治癒出來,那一定就是正常人了。起碼退一萬步講,也已經不會造成社會障礙。當然這裡最重要的還是界定什麼算是治癒。總而言之,和正常人是沒有差異的。

答者:暖心理的獨泊伊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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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理


首先精神科如同其它的科室一樣,有門診病人和住院病人。門診病人多是較輕微的疾病,比如睡眠障礙,焦慮症,適應障礙等,當然這些患者在外表現也多較為正常,另有一些患者是較為嚴重的疾病,但是可能處於早期,目前症狀不是很嚴重,或是經過治療後已經明顯緩解,目前社會功能尚良好。這部分病人因為精神疾病造成了許多困擾,但仍能正常上班,完成工作。所以即使生病事看上去也像正常人一樣。

那麼住院的病人就多是較為嚴重的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礙等,且目前症狀明顯,並對社會功能造成嚴重損害。患者無法工作,不能承擔家庭相應責任。外在表現就明顯顯得不正常了。但是即使是精神分裂症這樣的重性精神疾病,經過規範化治療,大約1/3的患者可獲臨床痊癒,1/3的患者經治療後可獲得緩解,只有約1/3的患者療效不佳,反覆發作。

這些患者在緩解期,社會功能部分恢復,看上去也比較“正常”。而情感障礙的患者經過治療後也可明顯緩解,且這類患者在緩解期社會功能一般完全恢復,所以是完全的“正常人”。而如急性應激障礙,焦慮症等疾病經過治療是可以完全痊癒的。由此可見,精神疾病經過適當的治療,是可以達到痊癒或者緩解,大多數的患者社會功能保持良好,可以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看起來也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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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確的來講,一個人從精神病醫院治癒出來這個話題是不成立的,如果是真的有精神病,一般來說出院時治療效果應該是:好轉,而非治癒,因為精神疾病比較容易復發,所以一般醫生不敢給患者保證是治癒,除非這個人入院的時候是“被精神病”,經過觀察,最後發現沒有精神活動異常,讓這個人出院了,這種情況,本身就是個正常人,出院自然就是正常人了。

我們談被確診為精神疾病的患者出院後就一定是正常人了嗎,這個暫時還不能這樣認為,只能說精神症狀可能已經被控制,目前可以康復治療了,要知道這個康復治療到完全恢復到正常人那樣還是需要一個過程的,尤其是心理上的這種落差,病人難免會覺得自己剛從精神病醫院出來,別人會不會給自己扣個精神病的帽子,所以剛出院自己心理上難免要跨過這個難關;

其次,周圍的人,也可以說正常人對剛出院的精神病患者的態度,很多人對精神病患者其實是有恐懼心理的,所以看到精神病患者,即便是治療後出院的患者依然是比較恐懼的,直到過一段時間才能度過這個“安全期”,就是覺得這個人出院後的確正常了,然後才能正常接觸。當然還有一種情況,患者本身發病時間比較短,接受治療的時間也比較及時,治療的效果也比較好,短期內就出院了,有可能更接近正常人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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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只是控制了病情。不是完全百分之百正常。但並不妨礙進行簡單的生活,我有一點雙相情感障礙,目前堅持吃藥,總體來說還行。我平時,比如買菜買饃啊,自己去澡堂子洗澡啊,打掃房間衛生啊,早晨起來刷牙洗臉啊,沒事聽聽歌,出門下象棋啊。一般生活我都是可以完成的。只要別歧視病人,多些理解和同情就好。當然,嚴重的有攻擊性精神病人,最好還是待在醫院,根據我朋友有個老中醫,他認為病人,就是那種攻擊性強病人主要還是肝臟不好,肝上有火,我肝臟也不大好,在醫院住院的時候,大夫讓我吃護肝片,我略微懂點中醫,其實,護肝片裡面,五味子有很好的保護肝臟作用,並且我在網上搜,說五味子能減少攻擊性,有點像是安定類西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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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重精,但以全愈,冶好了。我前後住二次院,第一次歌樂山,主治醫生瞎扯蛋。沒治好就出院。2014年從新犯病,發病時家人都不認識,以為外星人,拉糞拉到身上,每天不吃飯,在店子上睡覺,客人來了我也不知道打召呼,做生意也不會了,後來越來越嚴重,吃垃圾,有一次被小狗咬了,我手放到狗嘴裡讓它咬,回去後睡了幾天,好多了,家人把送進附一院,電療,電了九次,加吃藥,完全好了,又能夠做小賣買,吃好吃的,幹活,和正常人一樣,一般人看不出我有病,認為我人很好,聰明,能幹。


長不大的孩子


精神分裂我認為不是病,精神是可以分裂的,但是,在我們生存的空間可分裂幾次是有極限的,一到二,二到四可能就是極限。精神分裂,代表的是一個人對事物的運算速度,所以,天才基本上站在這個極限上。我做個比喻,電腦運算速度好象有個位數(我電腦不懂)八位,十六位,三十二位等位數越高計算越精確。而人也一樣,我們空間只能到四位,普通人可能連四也承受不了,就會產生幻聽,幻視,其實,這不是我們空間的聲音和圖象,超過了四位,可能也不在我們生存的空間。空間維度越高,精神分裂的等級越高,比我們文明的等級越高。個人看法,就當我胡說八道,一笑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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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2016


現代醫學權威在這方面仍然是沒有好辦法的!據西方醫學家研究認為地球人對人的大腦的認識還僅10%。而且對大腦精氣神和大腦對人體機能的控制都認識很膚淺。因此,對人腦生病的精神病應還認識不全!認定病人的技術可以說沒有,又怎麼能認定一個人從精神病院治癒出來後就一定是正常人呢!那與要求剛出生的嬰兒就必須會跳舞,會跳高不是一樣邪惡嗎?98年,我被邪惡的外星人操控他們的人類行為識別技術手段,操控他人把我強制送進精神病院,並用欺騙手段騙醫生出院。那一個月,我見到許多病人,他們中的確有行為異常的病人,以一個健康人身份觀察,精神病是大腦控制全身身體功能失去了而表現出來的行為異常!如有的人大腦如錄音機和錄像機一樣再現病人身體的痛苦經歷,如有的人總是認為有人跟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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