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前妻告知無共同存款,今年得知前妻購買房產一套40萬元,可否起訴?如何取證?

我是那二十四分之一


我無法理解這強盜邏輯

你當初既然相信了沒有存款一說,說明你的收入不構成讓你自信到有多餘的錢存,既然你沒有這能力,都離婚了你還惦記前妻的財產?未免有點不厚道。。。

同時真的感謝我前夫,要是我前夫是你這樣的,我估計日子沒這麼清淨了。。。


菩提樹下的茶者


看到這個問題我就想回答了,當年自己賺錢一個人養孩子,大家賺的錢都放自己腰包。離婚的時候居然查我戶頭,都養孩子去了,哪來的錢去分割,還給我留言"摸摸良心你爸給了他什麼""窮到骨子裡連錢都沒有",真的讓人很無語啊=_=!



一顆小玉米


你懷疑你前妻惡意隱瞞了夫妻共同財產,並利用他所隱瞞下來的財產買了一套價值40萬的房子,對於這種情況,你可以起訴!但在起訴之前,我想對你說幾句話,請你三思。

離婚時,前妻告知你們無共同存款,你當時相信不信?如果相信,說明你們的收入並不足讓你前妻隱瞞價值40萬的存款,如果不相信你前妻的說法,而你同意離婚了,這說明當時你已經認吃虧了。如果已經認吃虧了,何必事後算賬呢?況且你的調查也會出現種種意外,而起訴未必能夠取勝。

如果你一定要起訴,下面我們說一說取證方法。既然你懷疑房子是用你與前妻的共同財產,那麼,首先你要調查你與你前妻在你們婚姻存續期間的各項收入,如果除去一些正常開支以外,你們的收入根本剩餘不了多少,那麼你沒有必要起訴。

如果剩餘較多,你可以再接著去調查房子的買賣時的金錢的交費情況。如果你妻子所買房屋出自你妻子的帳戶,且帳戶存款日期是在你們離婚之前,那麼你可以起訴,如果存款日期是在們離婚之後,那麼,你即使起訴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另外,如果你妻子真想惡意隱瞞你的話,現在她敢光明正大的購房,很有可能早就進行了財產轉移,你所調查的難度就會更大,甚至他們早已做好了萬全之策,根本不怕你調查起訴。

所以,我勸你還是算了吧,是為了過去的夫妻情分,也是為了不找麻煩。男子漢,有調查取證上訴前妻的時間,不如好好的研究一下自己的事業,說不定抓住一個時機,幾十萬就讓你賺回來了。


萍風竹雨123


這個問題沒有表達清楚,你得知道前妻購買房產一套價值40萬元,要落實這套房屋是什麼時候購買的,如果是離婚前購買的處理方式不一樣,如果是離婚後購買的處理方式又不一樣,所以前提是先搞清楚,房屋的購買時間和資金來源。

01

假如這套房屋是離婚前所購買,你又不知情,可以請求重新分割

根據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如果有一方轉移和隱瞞財產的,離婚後發現上述行為,可以重新起訴請求法院重新侵害夫妻共同財產。

對房屋來說要調查到購買的時間是最簡單的,委託一個律師,律師帶上委託書,律師證,介紹信基本上就可以查到房屋檔案信息,這樣便可以明確知道這套房屋是否屬於之前的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是共同財產申請重新分割,如果不是離婚後所購買需要想其他辦法來證明是用婚姻期間的共同資金所購買。

02

假如這套房屋是離婚後前妻購買,需要搞清楚購買的資金來源

前妻離婚後重新購買房屋很正常的事情,比如重新嫁人有新的家庭收入,比如有其他人的合法贈與,便有了資金。

所以要想辦法證明她沒有資金來源,而在離婚前她有隱瞞資金的行為,這就需要調取以前的銀行往來記錄,看是資金流向,從而判斷在離婚時她是否有隱瞞和轉移存款的行為,如果有也可以重新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之前的夫妻共同財產。

調查清楚資金來源是很困難的事情,需要嚴格的審查和調查資金情況,而且現金很容易造假,寫一個借條證明資金來源,你都沒有辦法,能做的是調查清楚之前存在轉移財產的行為,才有可能獲得重新分割。

結語

感情不易,夫妻一場,能和平處理分離是最好的解決方式。當然,對應該屬於自己的財產份額是權利通過正當方式去拿回來的,關鍵是如何舉證,如何收集證據,這是一個難點,需要的工作量和手段很多,最好請專業人員幫助。


悟法析律


前妻告知無婚內共同財產,你不知道自己掙多少錢嗎?還是你的錢根本沒給前妻,你只想分她的那部分?你還是先搞清楚她的錢你能不能分吧?別丟了人,丟了氣度,還丟了以後找老婆的機會!


粒沙小憩


可以起訴。

根據《婚姻法》解釋規定,對離婚時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要求重新分割的,法院予以支持。

但是得證明這套房產是你前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

取證方面,可以以利害關係人的角度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調取檔案信息,如果不成的也可以委託律師調查。

應當在調查清楚,情況屬實後再起訴,否則存在敗訴的風險。如果先起訴,也可以請求法院調查,但是同樣存在敗訴的風險。

如果不是當時購買,而是當時有存款未能發現,現在要求重新分割的,相對取證更困難。只能起訴後,請求法院調取。


法律人9205


你也算個男人,怎麼也是用青春陪你的女人,居然離婚了就別再算計人家。


妠妠女神


真是什麼人都有,付個首付最低百分之20能有多少,還有別人不可以借錢麼,一套才40萬左右的房子都想去搶,只能說明別人和你離婚還真是離對了,真不是個東西,自己無能還見不得別人好


小刺蝟161579987


這套房子你怎麼知道是用你們共同財產買的?怎麼就不是她和你離婚後別人贈與或者幫助她買的呢?你們的收入去了年開展,能不能剩下40萬你也是有數的,畢竟40萬不是小數目沒那麼好攢的!


用戶57059024591


首先你離婚時老婆說沒有共同資產,你相信啦,說明你的收入達不到有存款的程度。你心裡有那個認知。離婚後她買了四十萬房子,你又覺得她隱瞞了真實情況。個人覺得,離婚了人家買了金鑾殿跟你也沒有關係。與其有那個功夫去揪扯前妻的事,還不如努力做好自己,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