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熱議:嚴叔嚴嬸買房到底應不應該加兒媳的名字

來源|十四弦

薦讀|作為一部反映現實生活題材的房產電視劇,《安家》一播出頻繁在熱搜出現,劇中的故事引起大家熱議。我們就一起追劇聊聊這些關於買房的那些事兒~


《安家》熱議:嚴叔嚴嬸買房到底應不應該加兒媳的名字


《安家》劇中的嚴叔嚴嬸在上海開間包子鋪,好不容易攢夠了一套房的錢。他們的兒子結婚,婚房就提上了日程。在買房簽約的過程中,兒子突然提出在房產證加上兒媳的名字。一時間,氣氛有些尷尬,但嚴叔嚴嬸一聽兒媳婦懷了孩子,心裡高興就同意了!

父母出資給兒子買婚房,要不要加兒媳的名字?這個問題在生活中太常見了,也困擾了非常多的人。所以,這件事也引起了大家的討論,到底應不應該加?加了會有什麼影響?


No.1 婚前買房


1.一方父母出全款


1)若是一方父母婚前出全款,登記在兒子兒媳名下的情況下。在司法實踐中,在一方父母未明確表示將購房的出資贈與雙方的情形下,法律視為該出資是父母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受贈人將父母的出資用於購房,並將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法律上視為其將房產的一部分贈與了對方,房產因而成為了雙方的共同財產。

2)一方父母出全款購買房產,取得產證,且房屋落在個人名下的,屬於個人產權;


2.個人出資買房


1)個人全款買房,或者在婚前還清個人貸款,取得產證,且房屋落在個人名下的,屬於個人產權;

2)婚前全款,或者還清全部貸款,但婚後才取得產證,房屋落在個人名下的,仍認定為個人產權;

3)婚前付了首付款,並向銀行貸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司法實踐中,將該房屋認定為個人財產,而夫妻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以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由雙方平分;而尚未償還的貸款則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4)房屋落在雙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考慮出資情況,一律平分。


3.雙方出資


1)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考慮出資情況,一律平分;

2)房屋落在其中一人名下:對於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於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若配偶方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於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後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併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


No.2 婚後買房


1.一方父母全款買房


1)劇中這種情況,嚴叔嚴嬸全款買房,登記在兒子兒媳婦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嚴叔嚴嬸全款買房,登記在兒子一人名下,是對自己兒子的贈予,屬於兒子個人財產。


2.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


1)出資方子女名下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但是,父母明確表示贈予自己子女,離婚分割時,出資父母子女適當多分;

2)雙方或者對方名下,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3.一方以婚前個人財產買房


1)支付全款買房,落在個人名下,屬於個人財產;

2)只支付首付款,房屋按個人財產處理;只不過房屋尚未償還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房屋落在雙方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雙方共同財產買房


1)房屋落在雙方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只落在一方名下,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5.雙方父母均出資買房


1)房子落在夫妻雙方名下,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2)房子落在一方名下,夫妻雙方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劇中的徐文昌勸老嚴最好不要全款買房,所有積蓄都投進買房上風險太大,建議貸款買房,多出的錢可以做投資或者應對突發情況。其實投資應該是個託詞,還是希望老嚴老兩口老年生活更有保障。當然,以何種付款方式來買房還是由買方來定。

房似錦這裡給嚴叔嚴嬸一頓操作,嚴叔嚴嬸最終堅持全款買下。從後面劇情發展來看,對劇中嚴叔嚴嬸一家是有很大的影響的。最後還是要提醒一下,以上提到的各種房產分割方式並不是固定的,根據具體現實案情的不同也會有所變化,買房是一件大事,大家還是要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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