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聚隆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更換保薦代表人的公告

證券代碼:300475 證券簡稱:聚隆科技 公告編號:2020-019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安徽聚隆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下簡稱“本次發行”)於2015年6月10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申萬宏源承銷保薦”)作為公司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委派李強先生、葉華先生擔任公司的持續督導期保薦代表人。

公司於2016年5月23日收到保薦機構通知,由包建祥先生接替李強先生擔任本次發行的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繼續履行持續督導職責。變更後,公司本次發行的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為葉華先生和包建祥先生,詳見公司於2016年5月24日公告的《關於更換保薦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編號:2016-023)。

公司於2016年12月8日收到保薦機構通知,由肖兵先生接替葉華先生擔任公司持續督導期保薦代表人,繼續履行持續督導職責。變更後,公司持續督導期保薦代表人為包建祥先生和肖兵先生,詳見公司於2016年12月9日披露的《關於更換保薦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編號:2016-056)。

2020年3月16日,公司收到保薦機構通知,肖兵先生因工作變動,不再負責公司的持續督導工作,相關後續工作由康傑先生(簡歷詳見附件)接替。

本次發行持續督導期自2015年6月10日至2018年12月31日,雖保薦機構就公司本次發行的持續督導期限已滿,鑑於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尚未全部使用完畢,申萬宏源承銷保薦將繼續對公司履行持續督導義務,直至相關事項全部完成。

本次保薦代表人變更後,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包建祥先生和康傑先生。公司董事會對肖兵先生在持續督導期間所作出的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傳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3月17日

附件:保薦代表人康傑先生簡歷

康傑先生,保薦代表人,註冊會計師,具有法律職業資格,2015年開始從事投資銀行業務。曾參與安集微電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688019)IPO等項目。在保薦業務執業過程中嚴格遵守《保薦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執業記錄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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