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麼多的人秀離婚證,而且幾乎是女的?請大家討論下?

有話直說y話直說


為什麼這麼多的人秀離婚證。並且都是女的,這個問題有什麼奇怪的嗎?你不知道民政部公佈離婚數據75%的都是女人提出來的嗎?我給大家分享一個發生在我們鎮上的真人真事。有兩個女士都快六十歲了。因平常什麼事都不愛做。屬於好吃懶做類型之類人。碰巧兩個都是離婚了。兩個女人長相一般。因臭味相投而成了好朋友。常常聚在一起雙雙出入。久而久之兩個人商定找一個人來幫助自己養兒養女。可是條件是必須男的是退休幹部或退休工人。就是要有退休工資來養活她們全家,滿足自己的家庭開支和養老問題。並且做生意有錢的和幹活有錢的都不幹。按她倆的話說不保險。萬一那天生意不好了和幹不動活了就無法滿足她倆的需求了。所以她倆一定要按自己的要求找對象。可是不如人意結果找到七十歲也沒找到服合自己條件的另一伴。現在秀離婚證的和喜歡離婚的女人,都是滿以為現在男多女少,自己一定會找一個比前夫各方面都要好的男人,己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和好吃懶做自生條件。殊不知離婚以後才發現好男人(條件好的男人),並不是那麼好找。(輕易會她圈套),結果一離在離成為剩女,成了男人拒而遠之的女人。只好秀離婚證,裝出一幅受盡前夫委屈的樣子,來尋求世人同情和好感。殊不知愛離婚的女人把自己變成剩女。只有自作自受自食苦果了。人生一世,要得公正打個顛倒換位思考一下。切不可太高估自己,高高在上,否則是會摔得更高跌倒更痛!更應該自我反省一下自己,你在要求別人滿足你條件的同時,也是否自己適合別人需要的賢妻良母型女人呢?自己又有什麼條件滿足和適合別人呢?世上最難醫的兩種病人,一種是醫生,因為他懂得太多;一種是知識分子,因為她想得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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