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十年半!男子謊稱有口罩貨源 詐騙52萬元貨款和預付款

大眾網·海報新聞濟南3月17日訊(記者 李立紅)據菏澤市鄆城縣人民法院消息,今天,該院“雲開庭”審理一起疫情期間利用買賣醫用口罩實施詐騙犯罪的案件並當庭宣判,孫某某因騙取52萬元獲刑十年六個月。

判十年半!男子谎称有口罩货源 诈骗52万元货款和预付款

1月29日至2月6日期間,被告人蘇某某虛構有穩定、充足的口罩貨源的事實,通過網絡微信,以發送醫療物資照片、快遞發貨單等方式騙取被害人鄭某某信任,以收取口罩貨款和預付款為名,通過微信和支付寶轉賬,多次騙取被害人財物共計人民幣52萬元。後被告人蘇某某將被害人的電話、微信拉黑,拒絕與被害人聯繫,並將部分錢款通過親戚夏某虎、夏某新的支付寶和微信提現到銀行卡內取出據為己有,將其中47697元用於償還個人債務。

案發後,公安機關追回贓款492211元,發還被害人。

判十年半!男子谎称有口罩货源 诈骗52万元货款和预付款

法院審理認為,蘇某某採取虛構事實的方式,利用微信多次騙取被害人財物,且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蘇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疫情防控物品的名義實施詐騙,應依法從重懲處。鑑於蘇某某所詐騙款項大部分已由公安機關追回併發還被害人,對其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蘇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責令蘇某某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27789元。

本案由鄆城縣法院院長崔冰擔任審判長,鄆城縣檢察院檢察長劉化珍出庭支持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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