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復工4天公司要裁員,我該怎麼維護我的權益?我該怎麼辦?

為啥我是打工狗


你好

實話說,在試用期的話,公司如果要裁員,可以不給你一分錢哦,但是你可以和公司協商,來一個月的補償,這是實際情況,希望能幫到你



一陣風的焦慮


您好,我最近遇到過這個情況了。

你有2種情況可以維權。

1、公司裁員補償標準按照下列的要求補償: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按你的情況,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工資一個月未籤勞動合同賠償。

依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建議你和公司協商賠償,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你的勞動合同履行地與公司註冊地一職,那麼就在公司註冊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如果勞動合同履行地與公司註冊地不一致的,兩個地方的仲裁委都有管轄權。


如果是市屬企業的,市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
二、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請書2份、你的身份證複印件1份。部分地區還需要提供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在工商局裡調取);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勞動仲裁委不收費。之後開庭審理,並且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三、請直接撥打12333。會有人工臺為你服務,你只需陳述投訴的原由。對方從接到你電話做好事件記錄後一般兩天之內會去調查然後回覆於你。





忠日記


從去年11初到現在上了不到5個月的班,試用期2個月,沒有跟員工籤任何合同,現在復工4天了公司要裁我,員工該怎麼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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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鎖俊46882581


一般來講,公司隨意裁員,即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向員工承擔違約責任。

發生這種情況的,你可以要求如下賠償:

1、相當於兩個半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如果沒有提前30天通知,還應補償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

3、足額結算工資、實際繳納社醫保費用至離職之日。

也就是說,最起碼可以得到兩個半月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飛馬騎士


本人觀點:首先你本人是公司的正式工,臨時工,還是派遣工等,一定要搞清楚自己和公司什麼關係,

根據個人經驗,每當一個公司要裁員時,大都是被迫做的選擇,首先公司遇到生死存亡時,必先自保,都是先裁掉對公司不太重要的工作崗位(試想自己開公司是不是也要這樣做),

相信每一家公司不會隨便裁人, 如果要裁人也會給要裁人員一定的補償,這樣的公司給自己留後路,給別人留後路,才會有發展前景,

要不然在一家沒有發展前景的公司上班是沒有意義的,不要留戀,不要害怕,做好自己,





知識的正力量


首先,需要了解公司辭退我們的理由是什麼,因為只有瞭解到具體被辭退的原因,我們才能有針對性的對症下藥,也就是到底該找公司拿經濟補償還是賠償金。

如果公司的辭退理由不合理,沒有任何法律依據,那麼就屬於違法辭退了,即便是處於試用期,只要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那我們就有權利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2N,也就是一個月的工資。

而如果公司的辭退理由是合理的,有法律依據,也就是雙方有約定情況的,比如試用期不合格,雙方再籤合同前也有約定相應的考核制度,即便如此,我們也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N的,也就是0.5個月的工資。

那麼該如何維護權益呢?這裡建議不要直接去申請勞動仲裁,因為申請勞動仲裁比較耗時,建議員工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介入責令公司改正。

勞動仲裁,雖然是最有效的解決方式,但對於試用期員工維權而言,還是建議放在最後,實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再去申請。


按鍵傷身


1、從法律角度,可以通過勞動仲裁大隊投訴公司,沒有籤合同,估計社保也沒給你交,這些都可以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公司沒交社保賠償標準如下:(1)補交存在勞動關係期間的社保。(2)如果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3)如果未籤勞動合同,還應支付最多11月的雙倍工資。(注意一年的時效)。”


2、試用期2個月,目前是正式員工,公司裁員應該要給員工予以補償。

“單位裁員,勞動者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維權方式,先跟公司交涉,提出自己的要求,不答應的話直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協商不成的話再申請勞動仲裁。

公司很大概率會輸。保存好相關的工作和工資證據。


希望對你有幫助。


帥觀人力


不建議你維權!基於我十多年人事職場經歷,提供一些真實的現狀分析吧。

首先,你維權之後,今後你的職場上有了一筆抹不掉的印記,不管是誰的對錯,會給你將來就業帶來不少麻煩。

公司都不喜歡動不動就維權的員工,這個是事實。不是說歧視之類的話,是公司如果要了你,一不小心你折騰個維權,讓招你進來的人情以何堪啊。

老錢我說的是職場大實話,職場老人應該都明白我說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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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麼辦呢?怎麼做更合適?

協商!可以多次協商!

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只是沒有選擇正確的方法!

疫情期,很多企業熬不下去的概率更大,作為員工應該理解創業的艱鉅和不易。這是公司原因。

反向思維,裁人是普遍的,還是個別現象。如果是個別現象,那自己是否要好好反省一下,自己哪裡做的不好,早發現早解決,好完善自己的職場經歷。那這是個人原因。

所以,大家可以坐下來,坦誠布公地聊,彼此多一份理解和包容,彼此退一步,找到彼此不足地方,讓這次的不幸,成為磨練提升自己一次機會!

關於賠付,按目前你工作的情況,折中點6個月,算比較合理了。不要期望太高了。

關於交接,最好有交接清單,避免將來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關於離職手續,需要開離職證明或退工單,薪資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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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是談不好,那唯獨去維權了,這個是萬不得已的方法!維權是最後沒辦法的辦法!

怎麼做,最關鍵的是收據證據和記錄。

具體流程,我看了大家的回答,很多也比較全,就不囉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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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事以和為貴,儘量去好好談吧,這個是最佳的方案,理賠是最次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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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恆春茶


裁員可以,給我一個合理的我能接受的理由,公司僱用工人不籤合同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如果協調不成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調節。如情況屬實公司要付員工雙倍工資。

但最後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去定,比如臨時工或者之前有其他約定的等等。



像風一樣自由66886


如果說要進行維權,需要考慮幾個方面:

第一,企業以什麼理由辭退你,對應勞動法規和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哪一個條款?

第二,企業說明辭退你的理由,是否具有足夠的證據來舉證說明?對這些證據,你個人是否認同?

第三,如果你不認可企業辭退這件事,那麼首先不建議你簽署任何不利的文件,其次你可以蒐集你個人的反駁材料,聯繫勞動部門去仲裁,乃至後續的訴訟。

第四,剛復工4天,如果企業鐵了心讓你走,強扭的瓜也不甜,但是給你的經濟補償必須到位。否則你此時被動失業找工作,難度會比以往更大。

很多人出現被企業辭退的情況,第一反應甚至唯一的反應就是“我該如何維權”或者“我可以得到什麼樣的賠償”。

這些想法固然也是沒有錯,畢竟誰希望自己受到損失,或者遭到不公平的對待呢?

但是維護個人利益的同事,也要站在個人職業發展的角度,積極思考下:為什麼辭退的那個人是我?而不是張三和李四呢?

這才是深層次你需要思考的問題。

我相信你的企業,不會把所有的員工都給辭退了,那麼辭退你除了企業自身的考慮外,也會有你存在的一些問題。

結合話題中打錯年份的現象,我可以推測:你在工作中的表現可能也是類似,不夠仔細,不夠職業化,如此重要的事情還會草率對待。

哪怕這次被辭退你做好了維權,得到了相應的補償,下一次重新就業了,換一家單位,你自身的問題依然沒有解決。難道這一輩子的職業生涯都要在不斷的維權中度過嗎?

我這些話也許不中聽,但是良藥苦口,希望好好思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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