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收購野生動物泡“藥酒”被刑事強制措施

(原標題:廣西森警連破兩起非法捕獵、收購野生動物案)

近期,廣西森林公安局在梧州市、河池市連破兩起涉及野生動物案件。相關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兩起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置中。

梧州:男子非法收購野生動物泡“藥酒” 被刑事強制措施

3月7日凌晨1點左右,梧州市森林公安局接到報警稱,有人長期收購野生動物泡“藥酒”。接警後,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調查,於當日凌晨兩點左右成功在某棟私宅內查獲大量野生動物浸泡的“藥酒”,併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莫某。

男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泡“药酒”被刑事强制措施

現場共查獲野生動物泡酒39瓶,其中疑似猴子(死體)3只,疑似蛤蚧(死體)34只,疑似鷹類動物(死體)17只,疑似蛇類(死體)26條,疑似豹貓(死體)5只,疑似蛙類(死體)80只,疑似海馬(死體)75只。

男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泡“药酒”被刑事强制措施

經查,犯罪嫌疑人莫某為自由職業人員,長期以來沉迷於收購各種野生動物用來浸泡“藥酒”。當森林公安民警入戶搜查時,他便藏匿在四樓天棚隱蔽處,並將非法飼養的一隻猴子放生以逃避追責。

3月9日傍晚,放生的猴子回到犯罪嫌疑人莫某的飼養地附近覓食,接到消息的森林公安民警迅速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站工作人員趕到現場,在專業人員協助下,成功捕捉猴子。經初步鑑定,該猴子為獼猴,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男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泡“药酒”被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獼猴已移交給梧州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站進行進一步救助。犯罪嫌疑人莫某因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被森林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河池:森警查獲一起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3月11日上午,河池市巴馬縣森林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稱,鳳凰鄉德納村京幹屯有人非法獵捕猴子,請求森林公安出警處置。

男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泡“药酒”被刑事强制措施

接警後,民警立即前往現場,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羅某,並在其家中查獲一批野生動物,包括疑似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猴類1只、鷹類1只、鳥類6只,獵捕工具獵夾10個。

男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泡“药酒”被刑事强制措施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羅某如實供述了其於2018年6月期間,在自家耕地勞作時發現附近山上鳥類叫聲很動聽,為好奇把玩,便上街購買尼龍網進行獵捕,共捕到鳥類6只,其中畫眉鳥5只,斑鳩1只。又因家裡養的雞被老鷹獵食、莊稼被猴子破壞,遂在自家玉米地、雞籠旁布放獵獸夾,於2019年8月至9月,分別捕獲猴子和老鷹各1只,並將上述野生動物養在家中。

男子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泡“药酒”被刑事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羅某明知非法獵捕、飼養野生動物屬違法行為,但自認為不是為了出售或食用,從而抱持僥倖心理,被捕後痛悔不已。目前,查獲的野生動物已送往廣西壯族自治區陸生野生動物救護研究與疫病監測中心進行鑑定、救助。犯罪嫌疑人羅某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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