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安順所有百貨商場、餐館、酒店、便利店等全面恢復營業

關於餐飲、商貿等商業服務業恢復營業的通告

( 第 8 號 )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在習近平總書記的親自指揮、親自部署下,在各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廣大醫療衛生人員、公安幹警、基層幹部職工等一線疫情防控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在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支持配合下,全國境內疫情擴散得到有效遏制,當前疫情防控工作重點轉向對國 ( 境 ) 外入境人員的登記、隔離、管控。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經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放寬對餐飲、酒店、商鋪商場、批發零售等服務業的管控,恢復營業,並就恢復營業後的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商業服務業恢復營業

除酒吧、KTV、洗浴中心等空間相對封閉、空氣流動性較差的娛樂場所外,所有商鋪、百貨商場、餐館、酒店、便利店、快遞、批發市場等服務業經營場所,在落實健康掃碼、合理消毒、保障環境衛生等精準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恢復營業。任何單位不得以疫情防控為由,隨意升級管控措施,簡單限制經營場所的正常營業。

貴州安順所有百貨商場、餐館、酒店、便利店等全面恢復營業

二、嚴格國 ( 境 ) 外入安返安人員管控

1. 對最近 14 天有國 ( 境 ) 外旅居史的入安人員,第一時間進行信息登記、排查,一律進行定點集中隔離觀察 14 天。其中,對來自確診病例高發的國家 ( 地區 ) 人員按照相關規定立即開展核酸檢測和胸部 CT 檢查,並根據檢測檢查情況分類採取醫學救治、集中隔離等措施進行管控。

2. 最近 14 天有國 ( 境 ) 外旅居史的人員,一律在入安第一時間主動向自己居住地的社區網格員或從業單位進行健康申報,對於故意隱瞞自己半個月內有國 ( 境 ) 外旅居史,患有新冠肺炎、與確診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等情況,造成疫情蔓延擴散的將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3. 全市 " 七站一場 " ( 高鐵安順西站、高鐵平壩南站、高鐵關嶺站,普鐵安順站、新平壩站、化處站、普定站,黃果樹機場 ) 繼續嚴格做好對國 ( 境 ) 外入安返安人員的排查、登記、管控。

三、規範運營管理

1. 酒店住宿業對國 ( 境 ) 外旅客要做好 14 天旅居史信息排查登記和體溫檢測,如有近 14 天國 ( 境 ) 外旅居史、與確診病例密切接觸、或有發熱咳嗽乏力等異常症狀人員,要及時報告並按規定處置。

2. 首次恢復堂食的餐飲企業,必須對就餐場所、設備設施、餐飲用具等進行一次徹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檢查。

3. 用餐人員原則上憑在 " 貴州健康碼 " 平臺上獲得的綠色健康碼進店消費,進店時必須測量體溫,除用餐時間外,用餐人員應全程佩戴口罩。要文明就餐,不大聲喧譁,避免口沫橫飛。

4. 規範就餐安排。減少桌椅擺放,數量不超過平時的 50%,餐桌間距不少於 1 米 ; 實行預約就餐、錯峰就餐,控制就餐人流,確保就餐人員保持不少於 1 米的距離,儘量同向而坐 ; 每個包間只開一桌,就餐人員隔位相坐,每桌人數不超過 8 人 ; 要使用公筷、公勺取食,不交叉使用餐具,碗筷使用一次消毒一次。

5. 在營業場所入口處、收銀臺處設置 1 米以上間隔線,安排專人引導人流,避免人員聚集。結賬時優先使用微信、支付寶等方式支付,現金支付需實名登記,以備就餐人員信息可追溯。

四、壓實監督責任

恢復營業的經營場所,其法定代表人或場所負責人是該場所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組織對上崗員工近期國 ( 境 ) 外居史和個人健康狀況等情況如實登記,確認健康無異常後方可上崗 ; 街道辦事處 ( 鄉、鎮政府 ) 、居 ( 村 ) 委會負責轄區內商業經營場所防疫工作的檢查和督促落實 ; 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加強對商業經營場所環境衛生和疫情防控的監督管理。

五、做好出行防護

廣大市民群眾要注重自我防護,公共場所要佩戴口罩,自覺保持與他人距離,避免參加聚集活動。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並將視疫情變化情況適時調整。此前相關通告、規定如有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安順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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