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偵調查期間會抓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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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偵期間如果符合條件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等的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經偵調查期間會抓人嗎


《刑事訴訟法》第85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刑事訴訟法》第86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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