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東縣檢察院以貪汙罪提起公訴的陳忠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二十萬元

2020年3月10日,由廣東省陽東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陳忠貪汙罪一案一審獲判。陽江市陽東區人民法院以貪汙罪判處被告人陳忠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陽東縣檢察院以貪汙罪提起公訴的陳忠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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