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瀲灩滴墨盛放1
我認為既然兩個人能走到一起步入婚姻,本身就是感情好的呀。(當然為了應付家裡催婚隨便結婚的人除外。)怎麼算是沒感情?其實愛情這個東西本身就是人體內的多巴胺在作怪,據科學研究,人體內愛情的多巴胺最長也就是分泌2年,也就是說你不論和誰在一起,兩年後也就沒有那種激情愛情了。為什麼不能實際點,接受愛情到親情的昇華呢?再說了,愛情也是可以再次點燃的呀,既然能選擇對方結婚,那一開始他就是你當時最理想的對象了不是嗎?兩個人在生活中多付出,多製造點小驚喜,抽空抱一抱,親一親,很多悸動都是可以找回的。生孩子更是兩個人相愛的佐證啊。有的時候兩個人在一起乏味了,生個孩子不一定是壞事。家庭總要有孩子才有意思,有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