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皇宮裡的宮女和太監結為“夫妻”,皇帝為何不嚴厲禁止?

盧廣奎

宮女與宦官之間的戀情被稱為“對食”或“菜戶”。

據說,宦官值班期間無法生火做飯,只能準備一些冷食充飢,而宮女卻可以生火做飯,於是一些宦官就找一些相好的宮女幫助熱一熱飯菜,或者提供飯菜,故私下相通交好的宦官和宮女被稱為“對食”或“菜戶”。明代《宮庭睹記》中記載,宮女多稱所配宦官為“菜戶”,宦官稱所配宮女為“主兒”。

這種配偶關係令人稱奇,卻也覺得可憐可悲。深宮如海,無論宦官宮人,一腳踏入,便不知歸期。長日漫漫,孤寂無依,結成如此的伴侶,也不過是找點情感寄託和慰藉。雖說是排遣寂寞,尋求寄託,卻也不乏一些有情有義者。

《萬曆野獲編》中言“宮人與內官既偶之後,或一人先亡,亦有終身不肯再配,如人間所稱義節”。而作者沈德符曾在城外一寺中,見“寺中一室,房鎖甚固。偶因汛掃,隨之入,則皆中官奉祀宮人之已死者,設牌位,署姓名甚備。一日,其耦以忌日來致奠,擗踴號慟,情逾伉儷”。

明代對“對食”的懲處

據《萬曆野獲編》記載,明初若有宦官娶妻者,將以嚴酷的剝皮之刑進行懲處,但明中期以來,違禁者多矣。至明後期,宮人與宦官相配偶更是尋常之事,若一宮人一直無宦官與之結成對食,甚至會被其他宮人笑話。而這種配偶關係並非隨意之舉,竟亦有媒妁為之作合,“訂定之後,星前月下,彼此誓盟,更無別遇”。

萬曆皇帝對於對食的現象是非常憎惡的,“每聞成配,多行譴死,或亦株連說合媒妁,多斃梃下,然亦終不能禁也”。

明人文秉所撰《定陵注略》中記載一事:宮中舊例宮人必配一閹謂之對食如夫婦。然上留心此弊,每歲底令宮人各舉所配,舉則閹處死,不則宮人處死。一宮人臨期無指,妄指一閹出宮已數年矣,逮至將就刑,此閹稽首佛前曰:“此是前生冤孽債,抵償了也完了今生公案。”上聞即命赦之。

萬曆皇帝在嚴刑峻法之外又想出這種連坐告發的招數,不僅沒能禁止住“對食”,反而又能造出不少冤魂孽債。然而,神宗尚煞費苦心地禁止“對食”,可到了其孫熹宗在位時,哪怕宮女宦官“輪班之日飲食坐臥行動相依,雖上位亦知之不以為怪”。這恐怕是深受熹宗的乳母客氏和權閹魏忠賢的影響,而此二人狼狽為奸、禍亂宮闈,為禍之烈更是前所未有。


古道犀風

所謂對食,就是宮女跟太監談戀愛。為什麼叫對食呢,因為太監在宮裡當差,是沒有爐子的,吃的東西都是從外面帶進來,久了當然就冷了。而宮女在宮內,有小爐子。所以太監就會請某位宮女代為熱一下。等於宮女有個微波爐,太監請宮女為其叮一下。

這一熱,感情就來了,熱好後,太監也會請宮女吃東西,兩人坐著一對食,這就來事了。

這個習俗到現在還是一樣的,現在的談戀愛,主要內容不就是一起吃個飯,然後帶上身份證買電影票?只是人家不用後面這些費錢的功夫了。

還有叫菜戶的,對食是宮女替太監熱吃的,菜戶就是太監替宮女出宮買東西,宮女是不能出宮門的,太監就有這個便利。是菜籃子愛情。

話說,對食是談戀愛,隨時可以分手,菜戶就相當於夫妻了,有固定的,而且相互之間還會吃醋。

比如魏忠賢的菜戶客氏,原本是魏忠賢兄弟王國臣的,是魏忠賢仗著自己帥功夫好搶過來的。這是宮女戀愛的情況。

皇帝管不管呢?當然管啊,朱元璋就規定,太監談戀愛,沒別的,直接剝皮。但到了後面,太監的權力越來越大,談個戀愛就不是事了。

當年朱元璋還特地說,不讓皇帝重用太監呢,但後面的皇帝哪個不用太監?這是沒辦法的,開國皇帝小時候見過的事情多 接觸的人也多。而帝二代帝N代麼從小接觸的就是太監,你說他不跟太監親,難道跟外面的人親?

都是自己人了,自己佳麗三千,人家只是精神上談個戀愛,那還有什麼不行的。

所以,太監對食就沒什麼大事了,尤其是大太監。像魏忠賢跟王國臣爭風吃醋,還是皇帝朱由校從中調解呢。

清朝的太監也跟宮女談戀愛,人之常情,雖然工具沒有了,但心還在。像清朝的大太監小德張後面就娶了四個老婆。至於夫妻生活,一些書也有描寫,咱就不傳了,太汙。


腦洞歷史觀

在皇宮裡,宮女和太監都沒有人身自由。那麼,宮女和太監結為“夫妻”是真實的嗎?

以清朝為例,清代的皇宮裡是否真的允許宮女和太監結為“夫妻”(對食)?目前,並沒有明確關於這方面正式的文字記載。但可以肯定的是,清朝對食這種後宮潛規則是存在的。其實,對食這種關係未必是結成夫妻,因為宮女和太監沒法完成夫妻之實,所以對食多半是一種互相陪伴的關係。當然,這也是古代一種人性的悲哀。

對食一詞其實在漢代已經出現,那時的意思大概是宦官與宮女在一起吃飯。後來,逐漸把太監與宮女結為夫婦關係的稱為對食,在明代把宮女與太監之間的關係稱為“菜戶”。

南宋理學家朱熹在《朱子類語》說:太監梁師成的妻子死了,蘇叔黨、範溫都親臨弔喪。明朝,朱元璋對此曾下令禁止對食,一旦發現就會格殺勿論。但是,到了朱祁鎮(英宗)時期,違背了朱元璋的祖訓了,朱元璋的禁止令成了一紙空文。明人筆記《棗林雜俎》中,詳細記載有魏忠賢與朱由校(熹宗)的奶媽客氏之間私通的事。說明,宮女和太監結為“夫妻”在明朝後期是大量存在的。

清朝,按照宮規,太監是可以在宮外娶妻的。有資料說,大太監李蓮英有妻妾四名,還認養了不少乾兒子。歷史上有一些太監得以娶妻,肯定是少數,只有個別位高權重的宦官才能做到這一點。對於太監來說,娶妻的、富貴的大都是在特權之下發生的,這種特權又都是皇帝給予的。其實,特權之下什麼事都能發生。所以,宮女和太監結為“夫妻”也就不足為怪。


書房記

就讓葛大小姐來回答這個問題:

古代皇宮內的宮女與太監結為夫妻,不能叫做嚴格意義的夫妻,有一個私密的稱呼,叫做“對食”或“菜戶”。

“對食”和“菜戶”稱呼的起源!

明代《宮廷睹記》中有記載,宮女多稱所配宦官為“菜戶”,宦官稱所配宮女為“主兒”。明清時期的宦官是不允許自己開火做飯的,太監晚上值班的時候,膳房就會為太監提前準備好飯菜(不是御膳房,御膳房是給皇上做飯的),並不是誰都能隨時吃到熱飯菜的,面對冰冷的飯菜,太監往往去找相好的宮女去熱一熱飯菜,這麼一來二去的,感情就升溫了,就走到一塊了。

其實,想想這種事情也很正常,太監雖然是個不完整的男人,但是看到皇上夜夜當新郎,自己卻天天當出氣筒,幹粗活,找一個感情慰籍也不過分,宮女和太監差不多,宮裡規矩多,壓力大,要想被皇上寵幸,飛上枝頭變鳳凰基本比登天都難,宮裡呆久了,也很寂寞,剛好,太監來了,雖然不是真正的男人,但是聊勝於無,兩個人走到一起來,無非就是聊聊天、吃吃飯,雖然不能有身體上的慰藉,心靈上卻能夠得到很大的鼓舞。

太監算不上正常的男人,但是,那些相貌俊俏、油嘴滑舌、心眼活絡、路子靈通的太監,就格外受宮女們的青睞,做一些望梅止渴、聊勝於無的荒唐事,平時幫宮女做一些體力活,宮女給太監做點好吃的,相互體貼,晚上沒事就數數星星聊聊天,這種生活還比比較單純的。

其實,這種非正常的配偶關係,也是非常可悲可嘆的,深宮如海,無論太監還是宮女,一腳踏進去,就歸期茫茫無所知,一輩子孤獨終老,找個伴,搭伴過日子,排除一下寂寞,也是人性的釋放。

據末代太監孫耀庭回憶,他年輕的時候像正常人一樣有欲,對女人異常感興趣,於是和身邊玩的好的宮女對食。大太監魏忠賢發家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和皇帝的奶媽搞到一塊兒(對食)了,太監和宮女結成掛名夫妻的現象相當普遍,甚至於一個宮女入宮很久而無對食,會遭同伴取笑為“棄物”。

電視劇《宮心計》和《甄嬛傳》裡都有對太監和宮女對食的描寫,例如《宮心計》裡的司診和布公公,《甄嬛傳》裡的蘇培盛和謹汐,如同情侶以上,甜蜜幸福,溫馨浪漫,甚至得到他們主子的默許,為他們提供方便。

這種“對食”和“菜戶”的關係是歷代帝王都嚴厲禁止的

皇帝可以三千佳麗,卻不允許太監和宮女產生感情,因為在古代帝王眼裡,太監就不被當人看,地位非常低,他們的感情完全不在皇室的考慮範圍之內,而太監製度本來就是泯滅人性的,怎麼可能考慮他們的感情生活呢。

所以古代帝王對太監、宮女這種感情處罰是非常嚴厲的。

據《萬曆野獲編》記載,明初若有宦官娶妻者,將以嚴酷的剝皮之刑進行懲處。萬曆皇帝對於對食的現象是非常憎惡的,“每聞成配,多行譴死,或亦株連說合媒妁,多斃梃下,然亦終不能禁也”。

但是,這種“對食”是根本不可能禁止的,因為,人性是無法泯滅的,你自己佳麗三千,人家只是談一場精神戀愛,你就剝皮抽筋,是不是太過分了。

歷代帝王最初都對太監控制比較嚴格,但是,以後的皇帝從小到大都只能接觸太監、宮女,所以,對他們的依賴逐漸增大,太監的權利也就無法得到很好的控制,想要禁止太監對食和娶妻就異常困難了。

例如明人筆記《棗林雜俎》中,詳細記載有魏忠賢與朱由校(熹宗)的奶媽客氏之間私通的事,客氏本來的菜戶是兵仗局掌印太監王國臣,客氏劈腿魏忠賢后,魏和王大打出手,最後明熹宗不得不出面調停,殺了王國臣,才結束這段奇葩的內鬥。

同治七年,安德海在北京最大的酒樓前門外天福堂大酒樓張燈結綵,大擺筵席,明目張膽迎娶徽班旦角兒年方19,藝名九歲紅的馬賽華為妻,慈禧太后特意賞賜白銀一千兩,綢緞一百匹。

大太監李蓮英有妻妾四人,還認養了不少乾兒子。


葛大小姐

我們知道,皇上後宮的女人數不勝數,為了避免自己被帶上綠帽子,要求身邊服侍的人為太監。以免亂了血統。

所以成為太監首先就得淨身。說到太監這是一個重要的角色,是終日陪在皇帝身邊的,皇上今日臨幸了誰,吃了啥,拉了啥,一清二楚啊。

然而,太監也是人啊,深宮生活寂寞,宮女們在宮裡幾率很小會被寵幸,寂寞梧桐深院鎖清秋啊。於是他們與太監結成對食,偶爾調調情,互相撫慰心靈,聊聊天。

皇上呢知道這事,但大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大家都是男人都懂。讓我小的們開心了,他們才能更好的服侍自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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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沒有嚴厲禁止?明清兩朝對“對食、菜戶”一向嚴令禁止,違規者皆廷杖處死,卻是禁而不止,“對食、菜戶”現象一度成為完全公開,人人參與的潛規則。

太監是不完整的男人,他們雖被淨身,但仍有性的需求;宮女是完整的女人,但除了皇帝,任何人都不能動她們,這隻會讓她們更加飢渴,而雙方都有對感情、婚姻和家庭的需求。這種共同需求促使宮女和太監走向一起,產生了一種畸形的情愛生活方式——對食。

“對食”既是為滿足性需求,也是為彌補感情缺失。在毫無人性可言的皇宮內,宮女和太監這兩個最為悽慘孤獨的群體,只有依靠這種方式相互擁抱溫暖。

其實“對食”一開始是指宮女之間自願結合為“夫婦”,也就是我們如今常說的“拉拉”和“蕾絲邊”,“對食”雙方只是在一起玩玩,化解寂寞,財產和生活是獨立的。

在明、清兩代,皇權達到頂峰,皇帝可以坐擁三千佳麗,卻使用封建禮教對他人嚴格束縛(典型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對“對食”現象屢次下發禁令,嚴令禁止,但實際情況卻是禁而不止,“對食”之風反而更盛,並且發展到新的更高層次——“菜戶”。


“菜戶”是指宮女和太監結為名義上的夫妻,他們財產共同,像夫妻一樣生活在一起,不僅僅是為了滿足生理需求,他們的關係要比“對食”更加深入和密切。

明代沈德符撰寫的筆記小說《野獲編·內監·內廷結好》記載:“內中宮人鮮有夫配偶者,而數十年來為盛。蓋先朝尚屬私期,且諱其事。今則不然,唱隨往還,如外人夫婦無異。

也就是說,在明代以前,“對食”還是隱私之事,大家都是偷偷摸摸地幹,到了明代萬曆年間,已經發展到公開進行,夫唱婦隨,與正常夫婦一般無二。

其講婚媾者,訂定之後,星前月下,彼此誓盟,更無別遇,亦有暗約偷情,重費不惜。又宮人與內官既偶之後,或一人先亡,亦有終身不肯再配,如人間所稱義節。

看到沒有,人家搞“菜戶”跟民間正式結婚一樣,有媒人撮合,要訂婚、盟誓,對彼此忠貞,不能和別人亂搞,有的甚至一方死後,另一方終身不再婚配,跟貞夫烈女一模一樣。

或所歡偵知之,至於相仇持刃梃報復者。頃年翼坤宮皇貴妃宮人名吳贊女者,久為內官宋保所侍,後復與同類張進朝者結好。宋不勝憤恨,遂棄其宮去,為僧不返。

大家看看,還有因為“菜戶”一方出軌,拋棄對方和別人相好,發生另一方持刀報復的事件,或者另一方受到感情打擊,不勝憤恨,直接辭職當了和尚。

今上最憎此事,每聞成配,多行譴死,或亦株連說合謀約,多斃梃下,然亦終不能禁也。凡內人呼所配為菜戶,即至尊或亦曰:‘汝菜戶為誰?’即以實對,蓋相沿成習,已恬不為怪。

萬曆皇帝最厭惡“菜戶”之事,一旦發現類似事情,當事人大多會被整死,有時甚至株連從中說媒的人也被廷杖打死,但即便如此嚴厲懲處,仍然是屢禁不止,如果宮女長時間找不到“菜戶”,還會遭到恥笑,被稱為沒人要的廢品。

後來,萬曆皇帝對此也習以為常了,直接問太監:“你的菜戶是誰?”太監也毫不避諱。

明熹宗時,太監魏忠賢和奶媽客氏結為“菜戶”。客氏原來的“菜戶”是兵仗局掌印太監王國臣,她劈腿與魏忠賢私通,導致王國臣和魏忠賢為此大打出手,驚動明熹宗親自幹預,但客氏選擇了魏忠賢,可憐的王國臣被皇帝給殺掉了。


狄飛驚

宮女和宦官結成“菜戶”,正是偌大宮廷內,他們作為兩大群體,因彼此都地位低下、身份特殊而結成“夫妻”,藉此相互慰藉的現象。

明朝初年,朱元璋對宦官和宮女之間這樣的行為是深惡痛絕,不僅杜絕,更是採取剝皮的刑法。明成祖時期,宦官地位得到提高,比如東廠的建立,這一禁令也就隨之消失了。正因為宦官在明朝地位之特殊,權力之大,又屬於皇家人,只要在不威脅皇帝權力的情況下,皇帝對於“夫妻”這樣人之常情的事情也就不加干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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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監呢在古代也是蠻悲催的。作為一個處處讓人瞧不起使喚的人,他們內心怕是也很受傷啊。

然而太監在宮廷裡作用倒是不小呀,每天做的事也是很多的,動不動就成了主子的出氣筒。不過有些太監混的也不錯,會說話,得寵。主子就會對他好了。

宮女在宮裡和太監差不多,做的事也多,他們唯一的機會就是被皇上寵信,飛上枝頭變鳳凰,可這種機遇不是誰都有的啊,在宮裡待久了,也是很寂寞啊。

剛好,有太監的存在,他們可以對食。也算是知心人了,聊聊天,吃吃飯,雖然不能身體上的慰藉,心靈上卻是得到了很大的鼓舞啊。皇上也樂於看到這種場面,小的們和諧做起事來也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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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有這麼一群人,或是為了生計,或為了成為權貴,走上了“中性人""的道路,他們便是太監,這個特殊的男人群體。

太監在宮裡主要是服侍皇上及皇上後宮,他們做著個類的事。混的好的太監呢,就會得到皇上的寵幸,皇上也會給他們一些權利。

太監呢也想過飲食男女的生活,雖然不能做某些事。到偶爾一起吃吃飯,暖暖床,聊聊天,也是很溫馨的。一些宮女久居深宮,寂寞的很啊,皇上他們是沒希望了,也就只能找太監,互相安慰,互相依靠,也算是對黑夜的慰籍了。

太監宮女的私生活解決了,他們做事也就更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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