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爆料這家賣蘋果的。前一段時間,小區門口有人打電話叫來賣蘋果的。這人用電三輪拉了幾箱,說是山西果,長枝富士,好吃。一箱三十斤,共六十元錢。成箱賣,不分著賣。我說嚐嚐,這人說可以。他隨手打開一箱,確實個很大。他又隨手拿了一個蘋果,用小刀切了一塊,我嚐了嚐,確實很好吃。
我買了一箱,掃碼付款時,他說:“我以前是在小街(政府後街)賣菜的,你常買我的菜,微信付款有記錄。我這是給我表弟賣的,這果放在車庫裡,隨吃隨拿,放不壞。我給他賣賣就不賣了,等小街開了,我還得賣菜。”
這箱蘋果分為三層,第一層又大又好吃;第二層個小,但依然好吃;第三層個又小,又換了品種,不好吃。直到今天,我吃到第三層,才徹底看清了這箱蘋果。
賣蘋果的人長得啥樣?以前常買人家的菜,咱就不說了。在此給大家提個醒:買成箱的東西時,一定要看看底下的,別相差太大,像我這箱蘋果。
再來爆料這家飯店。這家飯店在縣城攀龍街,要不是媳婦今天翻出就餐的結算小票,我還真忘了。年前臘月十七,我們十個人在這家飯店吃飯,十個人,還有個小孩沒要餐具,從小票上看卻給記了十一套餐具。這也是我今天才知道的,正因為這事今天被訓了一頓,“你買單時怎麼不看一下?”其實我買單時真看了,看到該飯店小票上把“攀龍街”寫成了“樊龍街”,也正時因為這樣,我才留下了這張小票。
被訓後,女兒說話了,“爸,你以後不會把東西藏好了,不被發現就不會被訓了?”還藏啥?我直接把它扔到垃圾桶。
閱讀更多 河青新聞網滄州新聞 的文章